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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共建共享美好幸福家园
吉州区有线电厂小区改造前后对比图
以民为本 突出群众主体
遵循“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改造前充分听取民意,改造中发动群众参与,改造后效果由群众评价,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引导群众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完善举措 加快项目推进
加强规划引领,2020年,组织开展全省城镇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了《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年)》,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各市县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指导督促,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对部分县(市、区)进行实地指导督促,对已完工和已开工的项目进行明察暗访。明确责任 加强质量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效果导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的责任,并要求各地压实各方责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制度,完善机制、规范建筑材料质量管控,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切实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
发动群众 探索管维机制
指导各地在有序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结合实际研究探索长效管理模式,积极构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主体参与管理机制。引导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推动物业管理服务社会化,共同参与老旧小区的管理维护。
示范引领 强化经验推广
向全省征集第二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典型案例。与人民网、江西卫视等国家和省级主流媒体对接,深入各地征集采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结合江西电视台《美丽江西在行动》栏目“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大力宣传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典型经验和做法。
来源|厅直属机关党委、城市建设处
制作|徐亚楠
编校|李达林
往期回顾
☞ 省住建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 省住建厅等8部门: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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