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第一批注册建造师违规“挂证”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2021年第一批注册建造师违规
“挂证”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赣建建〔2021〕11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我厅加大了注册建造师“挂证”行为查处力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
近期,我厅在注册建造师变更、延续、重新、初始、增项注册工作审核过程中,对注册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进行了比对,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列为注册异常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依法作出处理。经查实,在我厅公布的一批注册异常人员名单中,共有109人属于“挂证”情形,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对109名构成“挂证”二级建造师作出撤销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的决定,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建筑企业扣除信用信息评价分。
二、主要问题
(一)注册建造师“挂证”行为屡禁不止。部分注册建造师法律意识淡薄,为一己之私钻空子、找漏洞,我行我素、违规违纪,在2019年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后,仍心存侥幸心理违规“挂证”谋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二)建筑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仍然突出。部分建筑企业不加强自身建设,“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申报资质、承揽工程,是建筑市场乱象的根源,既破坏了市场秩序,又耽误了企业发展。中介结构投机取巧从中推波助澜导致注册建造师经济纠纷频发,成为投诉举报的重点焦点。例如,江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3个注册建造师中存在社保不一致的人员共计20人,该公司多次受到住建部、省厅转办交办的“挂证”举报调查仍不整改,被省厅列为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查处对象。
三、有关要求
(三)坚持长效治理。研究建立建筑市场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将建造师履职情况纳入诚信行为管理,推动注册建造师在建筑业有序健康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建立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公积金中心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掌握核实注册人员人、证、社保公积金合一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形成查处违规“挂证”行为的长效机制和强大合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江西住建
制作|徐亚楠
编校|李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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