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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他从法律“门外汉”成为法治宣传的行家里手
石宝森
石宝森,1953年生,生前任辽宁省凌海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2011年3月31日突发脑溢血去世。被授予“全省模范法宣工作者”荣誉称号,被司法部追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讲述人:李学
辽宁省凌海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
石宝森同志执着、质朴,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27年,从一个法律的“门外汉”,变成了普法宣传的行家里手和业务尖子。
2007年,南岗子村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期间,他嫌来回往返太耽误时间,吃住在村部,一干就是几个月。其间,他冒着夏日高温酷暑,趴在村部大墙上,书写普法标语,制作普法宣传海报。几个月中,调解了十多起矛盾纠纷,为村里挽回拖欠多年的8万块钱承包款。在他的努力下,南岗子村这个从前打架斗殴、盗窃案时有发生的乱村,一跃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
虽然他已经走了十多年了,但我总感觉他并没有走远,时时陪伴在我的身边,时时鞭策和激励着我工作的前行。我作为石宝森生前的对桌和好友,我要继续讲好石宝森的故事,教育和培养新一代司法行政人,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丨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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