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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小切口”执法监督 助力写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文章”

法治辽宁
2024-10-24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阜新市司法局围绕贯彻落实阜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通过开展“伴随式”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以行政执法监督“小切口”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文章”。日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正式启动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活动,此次活动也是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


推出“伴随式”执法监督新模式

市司法局成立专门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创新推出执法监督人员采取“伴随式”全程现场跟踪执法方式,对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执法人员规范着装、持证上岗、使用文明执法用语等执法行为进行实时实地跟踪监督、规范指导,并适时开展执法监督整改“回头看”。通过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实地了解一线执法情况,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随意执法、执法检查“不深不透”、执法方式不文明等问题,进一步从源头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让市场主体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组建“多元化”执法监督新队伍

为聚焦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市司法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公开选聘具有较高理论素质、专业法治知识、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监督员工作。紧扣执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适时邀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随同参与“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群众监督、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进一步发挥多元监督优越性,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执法监督机制更加健全。

开启“专项型”执法监督活动新篇章

市司法局将开展为期一年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分为部门自查、监督检查、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推动具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职能的市政府各执法部门,围绕建立健全内部审查工作机制、行政处罚案件目录、备案登记台账等情况进行自查。市司法局通过随机抽取原始卷宗、定期或不定期调取登记台账、查询信息公示情况以及对各执法部门进行实地检查等方式,强化对部门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进一步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为助力推动全市一季度“开门红”、实现全年“双千双百”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丨阜新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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