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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营商环境】清风送暖 便捷高效——沈阳司法行政审批重点任务创新提级当先锋
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贯彻落实“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沈阳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会议。会后,沈阳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处(法制处)迅速开展工作,对照“四范”创建标准,开展“四清”提升行动,全面争创“清风窗口”。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行政审批工作常态,深入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全方位提级“一网通办”服务效能。
强化政治引领
激活“店小二”服务模式审批
争创“清风窗口”
实现“不找关系”审批
推进“区县联办”
打造“最多跑一次”审批
深入推进市、区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取消纸质审批材料,推进“邮寄服务”,实现“不见面审批”,从源头上杜绝企业群众多头跑问题。不断完善网上服务指南,按照上级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审批服务指南,确保线上线下一致、省市区一致,达到“三级十四统一”。与市律师管理处共同制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法律服务者(所)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基层法律服务者执业、变更、注销申请材料和申请流程,由专人负责对区县联办“一网通办”工作指导,细化标准、明确流程,及时协调市区两级营商局,保障网上审批工作流畅。
优化服务升级 开启“最暖心”审批
针对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不会报”“不好报”“审批慢”等堵点问题,以“即来即办”“容缺受理”为核心,通过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将38项事项审批权限授权至部门负责人,将一般事项审批时限压缩法定时限70%以上,“即来即办”“容缺受理”事项达到全部审批事项的50%以上。完善49项审批事项近200个审批要素,提升审批效率70%以上。一季度共接待咨询3135人次,办理审批事项682件,业务同比增长65%,其中即来即办540件占比79%,全程网办率100%。
来源丨沈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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