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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有关法律援助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加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
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的作用,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立足于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需求,完善工作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机制,向广大群众提供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
此次专项活动以打造“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情暖农民工 法援在行动”“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关爱老年人 温情夕阳红”“法律援助进军营”等法律援助品牌为任务,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发挥品牌效应;增加服务供给,完善援助网络;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服务方式等措施,扩展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的渠道,使广大群众获得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法律援助深入人心。
《通知》要求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要把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择优打造本地重点品牌,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合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编制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教育产品,制作宣传视频资料,拓展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模式,总结推广品牌建设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努力打造法律援助工作的亮丽名片;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辖区法律援助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广大群众获得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转载请注明丨法治辽宁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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