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访谈录•阜新篇】靶向施策将蓝图转化为“实景画”
阜新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统筹推进全市法治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提档升级,全面建成四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在全面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方面,为全省提供了有益借鉴,积极为阜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阜新市司法局紧扣加快面向现代化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主题,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一条主线,抓住高效能法治保障和高品质法律服务两项核心任务,将未来三年定位为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首战开局之年、攻坚突破之年、决战关键之年。
以实施“三大工程、四大专项行动”为牵引,围绕为创建阜新“双示范市”、实现“双千双百”目标,打造一批创先动作、创优品牌、创绩工程,以破局决心高质量完成司法行政系统“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在阜新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阜新司法行政队伍更大担当和作为。
在思想上,进一步坚定阜新全面振兴信念。压实党建责任,牢固树立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首要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突出建章立制,加大对党支部日常管理和考核力度,实现常治长效。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政治引领,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参与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
在行动上,进一步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着力强化法治建设工作,全力抓好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多措并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一单十五项”合法性审核办法,高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放大阜新“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品牌效应,以创新实施“1+6+N”普法宣传模式为抓手,持续深化法治宣传工作。
在方法上,进一步靶向施策抓好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聚焦“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工作开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明确攻坚目标、操作模式、责任分工,进一步实现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现代化,切实把工作蓝图转化为“实物量”“实景画”,以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效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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