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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三年行动】阜新市行政复议“1+2+3”模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法治辽宁
2024-10-24


“我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行政复议部门,没想到能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圆满解决,工作人员工作认真,真心实意为我们老百姓考虑,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结果让人信服。以后遇到问题我还会选择行政复议”。阜新市细河区行政复议申请人王某在所涉行政争议成功化解后由衷发出这样的感慨,这是阜新市突出行政复议办案质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阜新市司法局深入践行“复议为民”宗旨,以“1+2+3”工作模式,蹄疾步稳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生根,全面推行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最大限度维护好当事人合法利益,打通行政复议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打破“条块管辖”· 实现“案统一管” “案统一办” ·整合优化复议资源,全市行政复议部门由“42+1”变为“1+7”,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的统一受理、集中办理、集中决定、统一送达。市本级设立2个受理接待场所,县区设立23个行政复议代办点,推行“涉法答疑、资料初审、复审上报、多元调解”运作模式,进一步让复议窗口“沉下去”,让行政复议申请人“少跑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累计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00余件,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行政复议表达诉求。

坚持“复调并行· 实现“复议案件调解全覆盖” ·坚持把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阜新“张彪调解工作模式”融入到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全过程,将调解、和解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方式。同时,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室建设,开展专项工作培训,提升行政复议调解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高效性。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积极与当事人双方展开调解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市本级行政复议机构调解终止结案21件,调解结案率37.5%,调解结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13%

强化“三心联动”· 实现“以人为本、复议为民” ·坚持“同理心、服务心、责任心”理念,从受理、接待、实地调查、沟通协调,到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和撰写复议决定,每个环节都以以人为本、严谨专业的态度,严把入口关、过程关、结论关。印发《行政复议接待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守则》等6项工作制度机制。与市中院召开联席会议,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2023年第一季度,市本级接待复议当事人200余人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7件,审结31件,审结率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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