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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辽宁建设工作】凝聚法治之力 筑牢发展之基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法治辽宁
2024-10-24



编者按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章进行论述和专门部署,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强化和拓展了新时代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使命担当,有力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走深走实,促进新时代法治辽宁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法治辽宁开设“法治辽宁建设工作”栏目,全面展示全省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


抚顺市

凝聚法治之力 筑牢发展之基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抚顺市委法治建设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重要作用,强化思想引领,激发奋进力量,为谱写抚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突出思想引领 坚定政治方向
抚顺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委宣传部、市委法治建设办在全省率先组织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邀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魏显光到抚授课,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及相关群团组织等主要负责同志共计100余人参加学习。市委法治建设办向与会人员发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权威辅导读物,推动“关键少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多悟一分。二是全体同志跟进学。市委宣传部、市委法治建设办联合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电子书通过新媒体发送至各级各部门,要求各级各部门将电子书转发到每名工作人员,确保人手一册。三是培训研讨同步学。市委法治建设办、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各部门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研讨班,采取“线上培训+线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直各部门、部分群团组织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共计80余人在市会场参加培训研讨,推动进一步在全市上下迅速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夯实主体责任 发挥“头雁”效应

抚顺市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头雁”引领作用。一是职责清单化。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要求,结合抚顺市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定工作。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锚定目标、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细化职责,均制定个人职责清单,确保一人一单、单单不重。二是工作项目化。市委法治建设办组织开展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抓法治重点项目工作。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地区实际,带头推动部署一批法治建设重点项目。三是学法制度化。印发了《抚顺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抚顺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通过定期学法、会前学法、培训学法、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站稳人民立场 践行为民宗旨

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心关切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法治建设获得感、幸福感,市委法治建设办扎实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特别注重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法治为民办实事舆论氛围。一是项目征集广泛化。在全省率先利用报纸、电台、微信等各类市级媒体,广泛发布项目征集公告,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参与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活动;向各级各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各单位立足工作职能,认真谋划积极报送实事项目。二是项目内容丰富化。经广泛征集、科学评估,结合抚顺市实际,确定了2023年抚顺市法治为民25件实事项目,并在市级媒体公开发布。25件实事项目涵盖制定《抚顺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护学岗、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新业态从业劳动者权益保护、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妇女儿童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等内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急难愁盼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三是项目推动实效化。市委法治建设办采取定期调度、实地调研等方式,推动各项目如期完成并取得实效,力争打造一批具有抚顺特色的减负增效便民惠民实事项目。



巧用考核“杠杆” 撬动高质量发展

抚顺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考核工作,自2020年起开展法治建设相关考核工作,并纳入本地区工作实绩考核。一是全面纳入考核体系。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在工作实绩考核中,将法治建设考核分为“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两大类指标,纳入全市工作实绩考核专项考核指标体系,总分10分。二是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在考核指标设定上,按照着眼中心、易于操作、推动工作、鼓励创新的原则,科学设定各项考核指标,“法治建设”考核设定了包括“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述法工作”“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五项考核指标。“依法行政”考核设定了包括法治政府报告报送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报送备案情况、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等考核指标。三是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市委法治建设办对各考核对象组织开展法治建设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市考核办(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市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作为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稿件来源丨厅法治调研督查处编辑丨吴春芳

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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