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行政处罚被纠错率明显下降
今年以来
我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着力推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执法人员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打造良好法治环境,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行政执法直接关系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省司法厅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牵头部门。在监督行动中,省司法厅指导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在部门网站、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裁量权基准等信息;指导各级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立案、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程序进行记录并归档,力争逐步实现全省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指导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确保行为合法,使重大执法决定风险明显降低,行政处罚被纠错率明显下降。
在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共有市、县两级1060个行政执法部门参加评查,截至目前累计评查卷宗25万余册,梳理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四大类10小类65项,提出专项整治措施42个,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意见已基本整改完毕。目前,我省监管执法平台开始试点运行阶段,该平台可有效推动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数字化、规范化。
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全省已有42个省(中)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六类执法领域3000余个事项;全省市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已建立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十类执法领域共9.6万余个事项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省(中)直行政执法部门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制度。
文章来源丨辽望·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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