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我省乡村振兴的“法治密码”
走进沈阳市沈北新区财落街道大辛二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整洁平整的柏油路、鳞次栉比的联排小楼、设施齐全的休闲广场,三三两两的村民围坐在广场一侧,有说有笑地唠着家常。仔细环顾四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民评理说事点、普法教育室、法治书屋、法治漫画墙等众多法治元素尤为显眼。
在村部的荣誉墙上,最新“出炉”的“国字号”荣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奖牌被摆在了第一排的显著位置。随行的沈阳市沈北新区司法局副局长巨丹介绍说,“村里乡风文明、生活和谐,法治可是他们振兴发展的一大法宝。”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法治是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省聚焦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强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通过自治、法治、德治协同发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截至目前,我省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00个,这些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日益凸显,有效促进了农村和谐,保障了乡村发展,增进了民生福祉。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如何把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法治乡村建设为农民带来了什么?如何以法治之力护农、强农、兴农……连日来,省司法厅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组深入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探寻我省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近距离感受我省法治乡村建设的新成效和新面貌。
【图说】沈阳市沈北新区大辛二村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村里将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到发展规划之中,先后建起了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长廊,学法研法的普法教育室和法治书屋,化解村民烦心事的村民评理说事点,为村民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这里,村民可在安静祥和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参与法治,法治已潜移默化地渗入到村民生活,浸润着村民身心。
把法治文化阵地搬到农民“家门口”
走进本溪满族自治县谢家崴子村,在“法治长廊”这个村民的日常“打卡地”,能够感受到浓浓的法治氛围。无论是高悬于长廊入口亭上的“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牌匾题字,还是悬挂于廊上的“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涉法纠纷别心烦、人民调解解您难”等法治对联内容,村民都了然于胸。
“每到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村里的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活动都可热闹了。”谢家崴子村党支部书记谢志鑫介绍,这些活动都是由村里的文艺爱好者担当主角,他们把法律法规知识融入村民的家长里短中,自编自导自演节目,既入眼,也入脑,更入心。乡村振兴,实施主体是农民,受益主体也是农民。“提高农民的法治素养,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相关负责人说,怎样改变部分地区的农村干部群众存在的法律知识欠缺、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怎样破除权比法大、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的传统观念,答案就是——抓阵地建设,抓精准普法。在沈阳市浑南区祝家街道佟家峪村,宽敞的法治文化广场上,普法宣传专栏格外引人注目。“我们的宣传栏会时时更新,内容都是选择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语言上讲究通俗易懂接地气,这样方便村民阅读和理解,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学会自觉运用法律,真正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村党支部书记张艳恒说。时不时就会有村民来到法治文化广场,大家聚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近期所见所闻的新鲜事。让法治文化“软实力”变成助推乡村振兴的“硬支撑”,这样的场景处处可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契机,我省精心打造村级法治宣传阵地,将法治文化向最基层延伸,建设寓教于乐的法治“微景点”,让群众在家门口散步、娱乐时就能学习到法律知识,通过“抬头见法、驻足学法”做到“心中有法”,真正让法治宣传接地气、润人心、见长效。学法用法,惠民惠农。据了解,去年以来,我省大力抓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推动普法“进村”“入户”“到人”。目前,全省已培育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学法用法示范户”1.2万余户,再通过示范户带动更多农民群众学习法律,不断提升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要让农民感到法律对自己有用。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既要强调法律对违法者的惩戒作用,更要宣传法律对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前我省各地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加大了对赡养老人、财产继承、山林土地产权等普遍性法律问题的宣传,进一步提升乡村普法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法治根基。
让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于义是大连市普兰店区杨树房街道赵家村土生土长的农民,现如今,他还有一个职务就是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为村民调解矛盾纠纷,每周一次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是他的日常工作。
在一次排查走访中,于义得知村民卜老太居住的房屋因邻居房子年久失修坍塌,导致两家共用的火墙成了危墙,而卜老太的邻居却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争吵不断。“这些家长里短的琐事,看似很小,调解起来却不容易。用法律说话,有理有据,大家才会心服口服。”于义对双方进行以案释法,阐明各自应当担负的法律责任,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我省,像于义这样的“法律明白人”共有7.7万余名,他们活跃在村民身边,熟悉村里的人头地头、民情民意,具有比较好的法治素养,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老百姓叫得应、用得着、一直在的一支基层治理队伍。据悉,预计到2025年,我省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有条件的地区还将逐步实现村民小组全覆盖。为让“法律明白人”更“明白”更专业,今年6月底,省司法厅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省“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暨省级“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以专家课堂教学、现场观摩教学、分享互动讨论等形式,为学员讲授民法典、法治乡村建设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的专业素养,引导他们更好地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村中的大小事务中去,更好地服务于村民。本溪满族自治县谢家崴子村“法律明白人”热心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
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发挥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统筹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指引,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标语标牌、便民卡、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方式,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普及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实施“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在乡村地区配备“云律所”、法律服务机器人,提供在线调解、网上申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等服务……一系列实的举措,让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出门可见、触手可及”,也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能。
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实施,乡村法治建设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法治为乡村经济发展护航,为社会稳定提供重要保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要持续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找准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厚植乡村振兴良法善治沃土。”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强说。
播下“种子” 喜迎“花开”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前段时间,省司法厅对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抽查复核。我省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把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这些不再是客观的描述,而是变成一幅幅法治氛围浓厚、乡风文明和谐、产业欣欣向荣的乡村振兴画卷,可感可触。
“做村子的当家人,感觉就是好。”在沈阳市沈北新区大辛二村,村民群众直接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能入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得益于大辛二村逐步健全的以党组织为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引领作用,让每一个村民学法、懂法、守法,我省大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意义就在于此,播撒法治的“种子”,让法治在乡村“扎根”。
不只是在大辛二村,村务事项决策先过法律关,在全省乡村已渐成常态。而宪法长廊、法治驿站、法治文化墙绘这些在乡村随处可见的法治元素,更与群众生活紧密融合,潜移默化浸润人心,就像是一朵朵正在盛开的“花”一样,彰显出法治乡村建设的新活力、新生机。法治赋能乡村建设的“果”也随之越结越多,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学会用法治思维找准发展之路,签合同、聘法律顾问这些曾经看似“有点远的事”已融入普通农户的日常生产生活中。
厚植法治沃土,绽放法治之花,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中,加强法律服务是关键的“施肥”环节。让村里多些“法律明白人”,少些“糊涂事”,通过身边人影响身边人,通过身边人带动身边人,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提升他们参与法治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民主法治的向心力和吸引力,如此这般,乡村振兴的基石才会越筑越牢,乡村振兴的步伐才会行稳致远。文章来源丨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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