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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我省乡村振兴的“法治密码”

法治辽宁
2024-10-24



走进沈阳市沈北新区财落街道大辛二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整洁平整的柏油路、鳞次栉比的联排小楼、设施齐全的休闲广场,三三两两的村民围坐在广场一侧,有说有笑地唠着家常。仔细环顾四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民评理说事点、普法教育室、法治书屋、法治漫画墙等众多法治元素尤为显眼。

在村部的荣誉墙上,最新“出炉”的“国字号”荣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奖牌被摆在了第一排的显著位置。随行的沈阳市沈北新区司法局副局长巨丹介绍说,“村里乡风文明、生活和谐,法治可是他们振兴发展的一大法宝。”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法治是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省聚焦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强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通过自治、法治、德治协同发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截至目前,我省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00个,这些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日益凸显,有效促进了农村和谐,保障了乡村发展,增进了民生福祉。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如何把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法治乡村建设为农民带来了什么?如何以法治之力护农、强农、兴农……连日来,省司法厅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组深入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探寻我省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近距离感受我省法治乡村建设的新成效和新面貌。




  • 【图说】沈阳市沈北新区大辛二村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村里将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到发展规划之中,先后建起了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长廊,学法研法的普法教育室和法治书屋,化解村民烦心事的村民评理说事点,为村民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这里,村民可在安静祥和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参与法治,法治已潜移默化地渗入到村民生活,浸润着村民身心。

把法治文化阵地搬到农民“家门口”

走进本溪满族自治县谢家崴子村,在“法治长廊”这个村民的日常“打卡地”,能够感受到浓浓的法治氛围。无论是高悬于长廊入口亭上的“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牌匾题字,还是悬挂于廊上的“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涉法纠纷别心烦、人民调解解您难”等法治对联内容,村民都了然于胸。

“每到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村里的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活动都可热闹了。”谢家崴子村党支部书记谢志鑫介绍,这些活动都是由村里的文艺爱好者担当主角,他们把法律法规知识融入村民的家长里短中,自编自导自演节目,既入眼,也入脑,更入心。乡村振兴,实施主体是农民,受益主体也是农民。“提高农民的法治素养,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相关负责人说,怎样改变部分地区的农村干部群众存在的法律知识欠缺、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怎样破除权比法大、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的传统观念,答案就是——抓阵地建设,抓精准普法。在沈阳市浑南区祝家街道佟家峪村,宽敞的法治文化广场上,普法宣传专栏格外引人注目。“我们的宣传栏会时时更新,内容都是选择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语言上讲究通俗易懂接地气,这样方便村民阅读和理解,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学会自觉运用法律,真正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村党支部书记张艳恒说。时不时就会有村民来到法治文化广场,大家聚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近期所见所闻的新鲜事。让法治文化“软实力”变成助推乡村振兴的“硬支撑”,这样的场景处处可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契机,我省精心打造村级法治宣传阵地,将法治文化向最基层延伸,建设寓教于乐的法治“微景点”,让群众在家门口散步、娱乐时就能学习到法律知识,通过“抬头见法、驻足学法”做到“心中有法”,真正让法治宣传接地气、润人心、见长效。学法用法,惠民惠农。据了解,去年以来,我省大力抓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推动普法“进村”“入户”“到人”。目前,全省已培育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学法用法示范户”1.2万余户,再通过示范户带动更多农民群众学习法律,不断提升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普法专列”开进乡村大集。


来到开原市靠山镇平石门村治保主任王德斌家时,一堂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法规课刚刚结束。王德斌是村里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承担着收集社情民意、普法宣传等工作任务,最让他感到自豪的是,村民把他看成老师,把他家当作学法课堂。

“要让农民感到法律对自己有用。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既要强调法律对违法者的惩戒作用,更要宣传法律对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前我省各地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加大了对赡养老人、财产继承、山林土地产权等普遍性法律问题的宣传,进一步提升乡村普法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法治根基。


让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于义是大连市普兰店区杨树房街道赵家村土生土长的农民,现如今,他还有一个职务就是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为村民调解矛盾纠纷,每周一次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是他的日常工作。

在一次排查走访中,于义得知村民卜老太居住的房屋因邻居房子年久失修坍塌,导致两家共用的火墙成了危墙,而卜老太的邻居却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争吵不断。“这些家长里短的琐事,看似很小,调解起来却不容易。用法律说话,有理有据,大家才会心服口服。”于义对双方进行以案释法,阐明各自应当担负的法律责任,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我省,像于义这样的“法律明白人”共有7.7万余名,他们活跃在村民身边,熟悉村里的人头地头、民情民意,具有比较好的法治素养,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老百姓叫得应、用得着、一直在的一支基层治理队伍。据悉,预计到2025年,我省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有条件的地区还将逐步实现村民小组全覆盖。为让“法律明白人”更“明白”更专业,今年6月底,省司法厅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省“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暨省级“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以专家课堂教学、现场观摩教学、分享互动讨论等形式,为学员讲授民法典、法治乡村建设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的专业素养,引导他们更好地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村中的大小事务中去,更好地服务于村民。

本溪满族自治县谢家崴子村“法律明白人”热心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


公共法律服务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具有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但是,农村公共法律资源供给不足,法律专业人才欠缺,也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从2021年开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启动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乡村法律服务多元化发展、提升乡村法律援助质效等重点工作,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助力辽宁乡村振兴。今年夏天,沈阳市苏家屯区沈水街道大淑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刚完成升级改造。在这里,有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有专职人民调解员为群众调处矛盾纠纷,还有“法律明白人”释疑解惑,宽敞舒适的办事环境、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使村民能真真切切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温度。在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同时,我省还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

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发挥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统筹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指引,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标语标牌、便民卡、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方式,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普及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实施“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在乡村地区配备“云律所”、法律服务机器人,提供在线调解、网上申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等服务……一系列实的举措,让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出门可见、触手可及”,也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能。


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乡村治,天下安。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省将基层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着力推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民从“当配角”向“唱主角”转变,依法进行民主决策,乡村治理水平提升取得扎实成效。种植果树是大连金普新区石河街道北海村的主要产业,曾几何时,满山的水果因为交通不便而“下山难”。咋办?修路!但是动钱的事得听大伙儿的。600多米长、3米宽,一共修建2000多平方米,村里提出的修路方案在村民代表会议上一致通过。“村里严格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开展‘阳光三务’,重大事项都通过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再实施。”北海村党委副书记田原说,“村里每年召开的党员审议大会和村民代表表决大会都在10次以上,表决村里所有的重大事项。”“我们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参与监督意识,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就像我们村规民约里说的,‘社区发展靠大家,共谋共建你我他,留住乡愁咱共享,全体居民齐参加’。”大辛二村党支部副书记任利感慨,“工作阳光透明,干部村民齐心协力,咱村的发展才会日新月异。”“我们这里可以春天赏杏花,夏天摘大杏,秋天体验农事、看满族文化演出,冬天泡温泉、吃农家饭菜……如此祥和安定、团结和谐良好氛围的背后,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沈阳市浑南区祝家街道佟家峪村党支部书记张艳恒说,如今已有20多家企业来村里投资,他们有不懂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村法律顾问,正是因为这样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来村经商的企业才一年比一年多。“我被佟家峪村淳朴的民风所吸引,2019年在村里开了第一家民宿,如今已经发展到了5家。每每遇到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村里的法律顾问,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得很到位,让人感觉舒心。”民宿经营者王先生欣慰地说。据了解,为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

“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实施,乡村法治建设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法治为乡村经济发展护航,为社会稳定提供重要保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要持续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找准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厚植乡村振兴良法善治沃土。”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强说。


播下“种子” 喜迎“花开”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前段时间,省司法厅对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抽查复核。我省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把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这些不再是客观的描述,而是变成一幅幅法治氛围浓厚、乡风文明和谐、产业欣欣向荣的乡村振兴画卷,可感可触。

“做村子的当家人,感觉就是好。”在沈阳市沈北新区大辛二村,村民群众直接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能入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得益于大辛二村逐步健全的以党组织为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引领作用,让每一个村民学法、懂法、守法,我省大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意义就在于此,播撒法治的“种子”,让法治在乡村“扎根”。

不只是在大辛二村,村务事项决策先过法律关,在全省乡村已渐成常态。而宪法长廊、法治驿站、法治文化墙绘这些在乡村随处可见的法治元素,更与群众生活紧密融合,潜移默化浸润人心,就像是一朵朵正在盛开的“花”一样,彰显出法治乡村建设的新活力、新生机。法治赋能乡村建设的“果”也随之越结越多,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学会用法治思维找准发展之路,签合同、聘法律顾问这些曾经看似“有点远的事”已融入普通农户的日常生产生活中。

厚植法治沃土,绽放法治之花,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中,加强法律服务是关键的“施肥”环节。让村里多些“法律明白人”,少些“糊涂事”,通过身边人影响身边人,通过身边人带动身边人,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提升他们参与法治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民主法治的向心力和吸引力,如此这般,乡村振兴的基石才会越筑越牢,乡村振兴的步伐才会行稳致远。



文章来源丨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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