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其中,我省司法行政系统8个集体和27名个人获此殊荣。
即日起, “法治辽宁”微信公众号“先锋力量”专栏将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先进典型进行全方位宣传,在全系统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扩大先进典型社会影响力。从事调解工作仅两年她便获得了“国字号”荣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她的调解工作有哪些过人之处?带着好奇让我们一起走近这名“调解新手”丛辛
本溪市明山区司法局高台子司法所所长兼高台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丛辛是一名“85后”,曾先后负责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工作。2021年11月,丛辛开始从事调解工作,今年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讲法 掰开了揉碎了
“听说司法所来新人了,我们来看看这个事情能解决不?”2021年11月,丛辛初到高台子司法所就有4名村民把她堵到办公室,语带挑衅。 当时的高台子司法所还没有整合完毕,全所上下就丛辛一人,4个村民你一句我一句,丛辛让其中最年轻的村民来说明情况。年轻人给丛辛看了看他们手里的合同,看着合同下面承租人签名处的空白,丛辛顿时明白,这样一个不成立的合同,根本没法据此维权,也了解了当地村民法律知识是多么匮乏。 有感于此,丛辛开展了大量的普法宣传工作,依托“法律七进”,将民法典送到企业,送到田间地头,送到当地学校。她说:“要先武装百姓的头脑,让他们心里有法。” 高台子街道辖区有常住人口2.72万,其中农民人口数为1.2万。同农民朋友面对面打交道,拗口的法律知识他们不喜欢,丛辛就把法律知识转化成农民朋友愿意听、能听懂的话,掰开揉碎了讲。问起令她印象深刻的调解故事,丛辛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2016年因修建辽中环线高速征地,占用了李堡村一组、四组的集体土地,张某某家的林地和征用的土地相邻,他主张该地界属于他本人,征地动迁款也应属于他个人,不应该归集体所有。而一组、四组村民认为该征地归集体所有,双方产生纠纷,征地动迁款因此不能按时发放。 这一纠纷关乎十几个家庭,涉及金额达到88万元,丛辛得知后心里一直放不下,她联合街道、派出所等多个部门一起行动,到村民家中谈心,从法律入手谈邻里情感,做了大量工作。 为了圆满解决此事,丛辛一户一户地去谈话,了解村民的诉求和争议焦点。该化解的化解,该普法的普法,让大家本着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理念,早点得到补偿款。 今年3月,一组、四组村民和张某某达成了一致意见,长达7年之久的纠纷终于得以解决。在丛辛的组织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一组、四组村民同意将征地动迁款中的一部分,即人民币10万元,给予张某某作为补偿,剩余动迁款归一组、四组村民集体所有。 平时,经常有老人到调委会来,和丛辛说一些家里的事情。“我儿子、女儿不管我了!”“我家的地让别人占了!”诸如此类的问题,丛辛总会不厌其烦地为老百姓普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的内容,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为他们申请法律援助,或为他们联系公证部门做遗嘱公证等。
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丛辛常常要走特别难走的山路,来到田间地头,来到村民家里,会拿着尺子丈量土地,用数据说话,扭转他们的错误想法,树立正确的维权理念;或是充当知心姐姐,认真倾听,解开他们的心结。 作为一名年轻的女调解员,起初,丛辛在工作中常会遇到白眼和轻视。有的老人见她这么年轻,嘟囔着说:“你能解决个啥问题……”因而不配合她的工作。丛辛理解他们的想法,一次次用扎实的法律知识扭转他们的看法,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最后总会换来一句:“这姑娘行!” “我还是个调解新手,因为缺乏农村工作经验也常常会有困惑的时候,但在一次次调解工作中,在一次次翻阅民法典认真研究中,我逐渐找到了一名人民调解员该有的感觉,当调解的纠纷得以解决时,当群众对我提出的法律建议表示满意时,我进一步增强了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员的信心。”丛辛微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