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有我 不负担当】锚定目标 笃行实干 奋力实现“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振兴有我·不负担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法治辽宁”开设“振兴有我 不负担当”专栏,营造积极履职、勇于担当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在谱写东北全面振兴新篇章中展现司法行政机关更大担当和作为。
我们
在行动
“一把手” 谈落实
营口市司法行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锚定目标任务,围绕中心工作,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面推进法治营口进程,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扎实的工作实绩奋力实现“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发挥法治建设统筹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营口市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推出营口市法治为民实事十项举措,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制定《中共营口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和法治环境监督员工作规定》,明确法治基层联系点及法治环境监督员的工作职责,拓宽群众法治需求发现渠道,及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推动法治工作进基层。
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全省实现“四个率先”,率先制定《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工作规则》、《营口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工作规定》、率先启动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专递送达模式、率先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室,年度行政复议调解率全省第一。创新“复议+调解”模式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入选省委政法委法治化营商环境“五个一批”创建活动阶段性成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全省首创“巡回司法所”融合“四所一庭”工作模式共同推进,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全方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需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发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用,全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收集信息线索3269件,解答法律咨询2659件,化解矛盾纠纷8639件,非调解类为民办实事事项688件。
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成立营口市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开展涉企专项法律服务,累计已为500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0家民营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主动开展公证延时办、错峰办、上门办服务,实现从“马上就办”到“一次办好”的效能转变,确保让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下一步,营口市司法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委和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握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加强统筹谋划,奋力推进法治营口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营口司法行政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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