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措施” 破解难题!
为切实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在辽宁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辽宁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十条重点举措》后,辽宁省司法厅积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了《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十项措施”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十项措施
一
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行政复议、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进驻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作用,帮助民营企业和员工通过网络、热线平台及时获得全天候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二
加强涉企法治宣讲活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增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素养,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
三
发挥公司律师专业优势。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公司律师队伍,不断完善公司律师管理制度。依托我省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公司律师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深入推进律师进产业园、进企业活动,印发《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手册》,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咨询。
四
支持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涉外法治服务团作用,开展企业与律师面对面互动交流,精准掌握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护航企业“走出去”。
五
积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统筹推动我省公司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帮助企业进行合规制度建设,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
六
优化涉企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公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强化“公证+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着力提升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质量。
七
提高涉企鉴定服务水平。坚持为民服务,强化司法鉴定公益属性。支持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司法鉴定服务,不断提升司法鉴定工作质效。
八
发挥仲裁非诉讼纠纷解决职能。不断提高仲裁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将仲裁列为解决纠纷的方式。鼓励仲裁机构为企业制定“惠企”措施、建立仲裁绿色通道,对相关案件快速调解、快速裁决。
九
多元化解涉企民商事纠纷。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及时排查化解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物业租赁、劳动争议等领域的纠纷。
十
多渠道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设立便企绿色窗口,实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探索推行“复调对接”模式,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稿件来源丨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编辑丨吴春芳校对丨房 斌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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