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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高质量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
辽阳市探索建立健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执法协调监督模式,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加强组织实施
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向基层延伸
在市、县两级建立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会商机制,依托全市各家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并完成挂牌和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启用工作,切实履行乡镇(街道)一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向基层延伸。
健全制度机制
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力
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三项“辅助制度”、执法案件协调会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职责分工争议协调等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的协调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对能够立即纠正的问题由涉诉单位自行纠正;对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开展个案监督,制发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
严格履行职能
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化建设
在全省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加快平台在全市的推广和应用。
对省委巡视反馈案件、行政执法败诉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对其单位加强培训。
通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工作开展全方位、全流程协调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
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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