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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提升全省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8月28日,省司法厅召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戒骄出席会议并讲话,二级巡视员高长海通报行动开展情况。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
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不断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健全行政执法培训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完善、优化“一基准四清单”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积极稳妥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要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要提升行政执法保障能力,根据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注重行政执法队伍梯队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保障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充分发挥。
会议要求
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取得实效。要切实发挥工作会商机制作用,加强工作落实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共性问题。要强化调度和考核,将贯彻落实工作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参考,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地区、各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调度、清单化管理。
会上,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和沈阳市、大连市、朝阳市作了工作经验交流。
稿件来源丨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责编丨吴春芳校对丨房 斌审核丨荣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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