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高出货,野生动物养殖沦为敛财金融工具?|专家呼吁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出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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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救助与科学伦理
2021年后,实验猴短缺的话题满天飞,猴子的价格被拉抬了十倍,从1万多元涨到18万元。而实际上我国实验猴数量30万,每年繁殖9万,2020年用量最多也只有3.6万,如果不考虑出口,国内显见是严重过剩。宣扬实验猴短缺,是不是一场精心布下的局?其目的则是为了拉抬猴价,让猴场股东高位出货,获得巨额收益。
研究室供图
一、股市交易:多个猴场逢高出货
从2019年至今,已经有多家猴场股东易主。中国实验灵长类养殖开发协会,正副会长十个人,其中六人是实验猴猴场的股东或法人。
有三家猴场以8亿-9.7亿的高价卖出(扈宇、邓灼标),有两个副会长因为走私或非法收购野猴被判刑,猴场易主或传给女儿(杨声礼、王正武),会长黄建华的猴场从化华珍,入股了正在IPO的CRO安全评价药企上海益诺思,一旦IPO成功,猴子能带来数倍收益。任习东的湖北天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在IPO,据说猴场是亚太规模最高的,而且还要将羊驼作为实验动物。羊驼并非实验动物种属,而且来源于南美洲和大洋洲,进口贸易利润很大,这意味着上市公司高价购买的羊驼,成本将由股民承担。1
不止于此,2021年,新三板的中科生物在湛江的猴场(2.06亿),还有日本CRO企业新日本科学株式会社在广东肇庆的猴场50.01%的股权(1.1亿),都卖给了上市公司康龙化成,猴子单价为4万-5万。卖出湛江的猴场后,中科生物对设在毛里求斯的猴场增资500万美元。2 显然是高价卖出猴子,再低价从毛里求斯补充猴子。
还有两家云南的猴场:昆明亚灵和昆明科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卖给了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价格未知,根据同期的市场交易,实验猴应该在4万-5万一只,两家共1.2万只猴子,大概卖了5-6个亿。
在这轮出售中,猴子单价和交易总额最高的是广西玮美和云南英茂,它们同期出售给上市CRO公司昭衍新药,猴场股东分别是云南官房建筑集团的刘继杰和云南英茂集团的李锦泉,两家猴场是关联公司,有同一个法人/总经理:扈宇。猴子单价达到8.3万-9.7一只。
二、相关政府机构批准美国低价收购猴场
2018年,实验猴养殖协会的副会长邓灼标还在展望下一个三十年为人类疾病作出贡献,而一年后就将猴场广东春盛8.04亿卖给了上市CRO公司药明康德,单价4万一只。
而仅仅2个月前,美国的CRO企业查士利华(Charles River Lab, CRL)低调地收购了一家中国猴场:海南新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0%的股权,一共8000只猴子,其中55%是SPF 级别,总售价1.6亿元(2340万美元),猴子单价只有2万元。
不清楚为什么这场收购的猴子,单价只有药明康德收款的一半?
这几年,舆论拼命吹嘘实验猴是短缺的战略物资,为拉抬猴价和开放野捕、进口猴子造势:
令人迷惑的是:如果实验猴真是堪比石油、粮食的紧缺“战略物资”,政府部门为什么会批准美国的竞争公司来低价收购,而且价格只有中国企业收购单价的一半?背后的原因,可能是猴场希望用低价猴,将美国的大公司捆绑在自己的产业链上,为销售猴子打开源源不断的需求。
而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查士利华CRL并不想让公众了解这次收购,年度财报上甚至没有写明收购的是中国猴场,只是用含糊的DSA(药物发现和安评)部门的供应商来表述。下图为财报的中文版:
三、猴场出售前有人突击入股,短期获得巨额收益
至少有两家猴场在出售前,有人突击入股:
广西玮美出售前三个月,香港的投资平台协尔云康入股40%,获利3.9亿,此平台注册资本仅一万港币,入股无实际出资。
昆明亚灵被收购前一个多月,私募基金淄博万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成立,一周后,入股昆明亚灵:
此后不到一个月,昆明亚灵出售给了江苏鼎泰药物。
淄博万鑫赶在出售前一个月入股,显然不是为了运营猴场的。它的母公司是上海观由,实控人是陈勇,北大方正系,原中国高科总裁,方正证券的副总裁。如果一只猴子单价是5万,这笔交易应该是4亿,淄博万鑫的收入大概是8000万。
综上所述,在猴价拉升的这几年,猴场股东高价出货,投资人士突击入股获利,完全是金融操作手法。所谓实验猴短缺,是为了拉抬猴价,合法化猎捕的谎言。谎言之下,猴子变成了金融工具,为股东们带来了数以亿计的财富,而买单的是上市公司,背后是中国的股市。
从九十年代起,不断有野生动植物被拉抬高价,海狸鼠、兰花、藏獒、仙人掌,从政府到媒体,大肆渲染其价值,泡沫吹大后,业内人士高价出货,农民、平民高位接盘,野生动植物养殖成为收割平民财富的工具。
为了野生动物的生存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策落实,也为了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呼吁:
l证监会不要批准野生动物养殖场以各种形式登录股市,包括被收购、入股正在IPO的公司等等。
l请发改委督促CRO上市公司,尽快剥离猴场。
l请国资委督促各地国企投资单位,退出投资野生动物贸易公司。
l国家林草局应肩负起保护野生动物的职责,停止对野生动物的猎捕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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