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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惊后,它们已拍落了好几架无人机|不文明的无人机航拍该管管了

Ann 中国生物救护与科学伦理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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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无人机越来越多地进入寻常百姓家,成为摄影爱好者的常规装备之一。每年的鸟类迁徙季,都不难见到携带无人机、通过航拍来记录野生鸟类的摄影爱好者。然而,在无人机正确合理使用方面,也暴露出来越来越多的问题。

近日,有网友在嘉峪关市南湖生态公园发现有一无人机近距离拍摄鸟群,拍摄过程中撞到了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遗鸥。只见,受惊的鸟群向无人机的另一边飞行躲避,被撞翻的遗鸥则直接从空中坠落。根据该网友发布的文案描述,这只遗鸥已被撞身亡,发布至短视频平台,希望“凶手”能得到惩戒,以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


经了解,嘉峪关市位于东亚至澳大利亚、东非至西亚两大候鸟迁徙路线的交汇处,是每年候鸟迁徙通道上的重要驿站。随着气温回升,向繁殖地迁徙的遗鸥陆续飞抵嘉峪关境内的湿地停歇。“明星”鸟类的到来,于是吸引了众多市民带着各种“长枪短炮”前往观看、拍摄等。3月29日上午,有人为追求拍摄效果,利用无人近距离航拍正在空中盘旋的鸟群,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无人机近距离追逐拍摄鸟类,对鸟类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无人机旋转的桨叶旋转速度快,产生的噪声大,接近鸟类拍摄时,会威胁其生命安全,还可能使其受惊攻击无人机。重则机毁鸟亡,轻则影响鸟类正常迁飞、繁殖等活动。有专家指出,迁徙途中临时聚集停歇的鸟儿,受到无人机干扰后只得被迫起飞,这样非常不利于长途迁徙鸟儿的体能恢复,很可能导致其无法完成后续的旅行飞行而不能到达目的地,有的甚至因体力极度透支而夭折途中。处在繁殖期的鸟类受到惊吓后,还可能出现弃巢弃雏的现象。




近些年,使用无人机拍摄、惊扰鸟类的事件呈上升趋势,应该引起社会充分重视。


2018年10月,一架无人机“闯入”西岭雪山后,被受惊的猛禽击落,猛禽也因此受了伤;2021年11月,一群飞往南方过冬的黑脸琵鹭在经过象山道人山暂时停留栖息时,有三架无人机出现在鸟群之中进行拍摄,受惊吓的黑脸琵鹭被冲散,离开了它们觅食的地方;2023年5月24日,新疆博乐赛里木湖,有人用无人机近距离绕着天鹅颈部转圈拍摄,躲不开无人机追随的天鹅,最后愤起将其拍入湖中;2023年12月,一无人机近距离拍摄,被丹顶鹤一脚踹进水中。


这样的案例很多,显然,无人机航拍会对鸟类生存带来威胁。为加强对鸟类的保护,2019年3月14日,为加强对鸟类的保护,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在全国春季候鸟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就对各类观鸟活动提出要求:“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观鸟的行为,严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观鸟,不得追逐惊扰野生鸟类,除科学研究等特殊用途外,严禁使用无人机拍鸟,更不得以拍鸟为名捕捉野生鸟类进行‘棚拍’,干扰其正常栖息活动。”


但因为一直没有针对观鸟行为方面的管理规定,无人机航拍鸟类的行为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020年7月,为促进人与动物之间的伦理关系,中国绿发会标准研发中心编制发布了《自然摄影伦理规范》(T/CGDF 00008-2020)(以下简称《伦理规范》)。在《伦理规范》中“规范内容”部分,即明确要求应“尊重自然、禁止摆(棚)拍”;在“动物伦理”部分,提出尽量不使用航拍器追逐野生动物,避免惊扰鸟类等野生动物正常的筑巢、休息、觅食与育雏;拍摄时(包括视频监测),应尽量与野生动物的巢、穴保持一定的距离;慎用闪光灯,尽量减少人工光源的使用;避免在野生动物的自然栖息地喂食或用诱饵吸引野生动物;在着装方面也做了提示,穿着尽量融合拍摄背景以减少对动物造成的影响等等。


我们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制定观鸟行为相关的管理规范,同时,应在鸟类重要活动区域设立公告牌、发布通知、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强监督与宣传,坚决抵制一切影响鸟类正常活动的观鸟行为。


本文仅代表资讯,不代表平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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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 Ann

审核 | 橡树

排版 | 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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