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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个月》,这是一部特殊的纪录片

港小航 杭州港航 2019-05-20

公映许可证

公众号[杭州港航]第1期


杭州市港航管理局


作出的处罚无人履行?

应收的罚款石沉大海?

执行的时间一推再推?

以前港航人在工作中

遇到这样违规

又不执行不上诉不理会的耍赖行为

都非常头疼

但之后

就算你不理我

我也能治你了

 

从2015年8月21日到2017年11月30日

一部历时27个月的纪录片

终于在杭州港航富阳处的手中诞生

《27个月》再现了全省港航系统

首例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全过程

虽然没有声音画面

却有着特殊的意义


记得开启手机上的自动旋转

再横过来观看哦


↓↓↓


第一集:收到处罚拒不执行

2015年8月21日和24日,杭州港航富阳处的执法人员在对杭州新沙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在船上兼任船员,这显然违反水路运输经营者必须配备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在2015年9月30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谁知,新沙岛公司称自己资金周转困难,两次申请延期缴纳罚款,经审核,同意在2016年3月24日和2016年6月30日缴纳。


结果,新沙岛公司依旧没有缴纳罚款,而且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8月3日,执法人员向其直接送达了《催告书》。




第二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新沙岛公司收到《催告书》10天后,依然没有履行义务,港航部门向下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得到法院准予。


但在强制执行中,法院发现在2016年年底,新沙岛公司已经破产,根据新沙岛公司破产清算小组管理人审核,10000元的罚金并不属于破产债权,出具并送达了《债权审核结果告知书》。就这样,杭州市水上交通首例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流程全部办结。




第三集:案件意义

增强底气。水上的行政处罚金额一般都比较大,这次案件以后,让一线执法工作人员立案有了底气,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用担心因当事人没有履行能力而不敢立案的问题,为破解行政执法案件执行难树立了样板。

 

提供模板。这个案例复杂,但具有典型性:罚款额度较高、行政相对人两次延期缴纳罚款、执行过程中公司破产……几乎囊括了在办案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为以后类似的案情提供了新模板。



第四集:注意事项

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一是申请的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二是行政相对人在6个月的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三是《催告书》送达10天后,对方无动于衷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在《催告书》送达10天后的3个月内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申请的案件类别:对案件的类别没有要求,只要涉嫌违法违规,符合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都可以。比如:未按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船舶超载运输货物、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等等。



稿源:杭州市港航管理局富阳处 王金彪 丁波杰 钱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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