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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限硫”ing,船老大加油时要注意啦

港小航 杭州港航 2019-05-19

今天上午

桐庐海事人员

在窄溪海事码头

对2艘货船进行了油含硫量抽检


按照抽检程序

海事人员从每条船提取了3罐燃油样品

签封确认后

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目前

杭州地方海事已经开始对

运输船舶的燃油质量进行定期抽检

到2020年

船舶进入杭州辖区

将全部使用硫含量符合标准规定的燃油或其他清洁能源

 

一起来看看

抽检哪些项目




关于船舶燃油



在船舶航行的过程中,为了降低船舶的营运成本,一些船舶使用不合规燃油为发动机的动力燃料。


这些油品相比普通柴油,含硫量更高,排放到空气中的硫氧化物和颗粒物,会对大气造成较大污染。同时,使用这种燃油也会给船舶发动机造成危害,严重时危及船舶航行安全。



检查哪些项目?



 文书检查 


轮机日志:核查船舶加油时间、地点、加注量等信息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并与油类记录簿、燃油供受单证等核对是否一致;岸电使用时间、地点。


燃油供受单证:核查是否持有燃油供受单证,单证记录的燃油是否符合要求。


油类记录簿(如适用):核查加油记录及燃油单证保存情况,重点核查低硫燃油加油记录及燃油供受单证保存情况。


船舶检验证书(如适用):《内河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是否保存在船上并在有效期内。



 燃油抽检 


取样:从供油管系中或者燃油柜(舱)中提取,至少3份,每份样品量不少于400m1。1份送检、1份海事管理机构留存、1份船舶留存。取样后,执法人员将样品交由燃油检测单位检测。



检测报告:样品含硫量


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燃油的船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处罚措施




哪些属于违法行为?



 船舶燃油加注情况未如实记载法定文书或未按要求保存法定文书

 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燃油等行为

 船舶燃油供给单位未如实填写燃油供受单证的

 船舶燃油供给单位未按照规定向船舶提供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船舶和船舶燃油供给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

 船舶在港从事燃料供受未按规定报告

 船舶未取得合法有效或未随船携带防污证书、文书



处罚措施



 警示教育

 纠正违规行为

➢ 滞留

 船员违法记分

➢ 行政处罚


温馨提醒



➢ 船上要按规定配备相关证书、文书

 加油后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以便抽检

➢ 到正规加油站加油,保证燃油来源


稿源:杭州市港航管理局 翟绍兵

图源:李凯 何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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