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基督徒的为人 | 2.2“基本德性”
第3章 基督徒的为人
2.2“基本德性”
“正直"指的比法庭上的公正严明要多得多,他的 围包括公平、诚实、守信、互让一类的美德。
“坚毅,则包括两种勇敢:勇於面对危险而不惧,勇於忍受痛苦而不屈。事实上,若无坚毅不屈,即使有其他三种德性,那些德性也维持不了多久。
还有一点与德性有关的事,须在此一提。一个人作一件正直或者节制的事,和为人正直或节制,其间是有不同的。一个网球打得不精的人,也会偶然打出几手出色的球。网球好手不同,他的眼力、肌肉和神经都饱经训练,可以打出无数好球,上阵有把握;即使不打球时,他也保持一种网球健将的气质,就像数学家,他的头脑里有一种习惯,有一种眼光,即令不做数学时,也存在那里。同样,一个作事经常持守正直的人,久而久之会养成正直的品格与美质。我们讲到“德性”时,指的不是一个人的某一次行动,而是指这种持守的美质。
这种分别很重要,要是讲到德性指的只是某次行动,可能产生三种不正确的观念:
1.我们会认为一个人做事,不问有意或无意,不问出诸悲愤或高兴,或者害怕人家背后说话,只要做得正确,可以不问手段,不问理由。但是我们可以为错误的理由去做正确的事,这对建立内在德性的美质毫无助益;而人之所以为人,重要的是有此美质。(一个打网球的人,不问是不是需要用力击球,只因为脾气大发,盲目地将球重重击出。他这一击,可能运气好,给他赢了这场球,但决不能帮他成为有得胜把握的好球手。)
2.我们会误以为上帝所要求於我们的,只是遵行某一套规矩;而他实际上要求的是具有某一定品质。
3.我们会误以为,一个人只在今生要有德行,若进入来生,因为既不用与人争吵,正直派不上用场;又因为没有危险,也用不上勇敢,所以可以毋需德行。也许,在来世中可以毋需正直或者勇敢的行为,但却随时随地需要正直与勇敢的人。要具有这种美质,必须在今生不断操练。这不是说,你若未具备某些美质,上帝便不准你进入他永远的国度;而是一个人里头假如这一类的美质一点都没有,单靠外在的条件,无论多么好,都造不出个“天堂”来,也不能让人幸福,享受到上帝要我们得到的那种深刻、坚强,不能动摇的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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