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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监测、偷排、超排、篡改数据,四起涉气典型案例被生态环境部通报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和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此后,又印发《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今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第一批8个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其中涉气案例占4起。

一、浙江杭州临安日兴造型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环保设施环境违法案件

3月2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发现临安日兴造型材料有限公司醇基涂料生产车间配套的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考虑到企业疫情期间经营困难,临安分局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企业整改机会。3月30日,临安分局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仍未按要求及时整改。4月2日,临安分局对该公司屡次再犯的恶劣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照《杭州市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量罚办法(2018)》,拟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二、山东济宁华盈医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干扰在线监测设施采样、偷排废气涉嫌犯罪案件

2020年3月15日,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发现华盈医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外排废气在线数据异常。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后发现该公司在线监测采样管线被人为断开,在线监测设施采集的是空气。经人工监测,该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浓度为579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为2652毫克/立方米,分别超出《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3-2018)4.79倍、12.26倍。

济宁市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启动联动机制,配合公安部门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控制涉案人员,目前已刑事立案,该企业因环境违法失信行为,未被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三、河北邢台临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件

2020年3月5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临城县分局执法人员对临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在线数据超标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窑尾排口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存在超标现象。该企业因频繁调试投料不正常,窑尾排口氮氧化物数据频出高值,导致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

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违法行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处以25万元罚款。

四、浙江瑞安大能环保科技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涉嫌犯罪案件

2020年3月24日,瑞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发现瑞安市大能环保科技公司(温州市大气重点排污单位,为印染园区集中供热单位)多个时间点有工人对废气自动监控分析仪进行手动干扰操作,且连续多日出现该问题。

2020年4月10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启动环保、公安联合办案机制,查明因该公司脱硝设施老化和管理不善,导致废气氮氧化物无法稳定达标排放。为逃避监管,公司通过拔插自动监控分析仪背后的采样管,抽取空气做样,造成氮氧化物自动监测时均值达标排放的假象。从2020年3月24日开始至4月9日,手动干扰自动监控仪器多达百余次。

因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4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生态环境部


编辑:赵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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