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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公告

江阴交通 2023-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 金福兴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2020年4月3日,当事人金福兴使用苏BW6863(黄)大型普通客车从江阴杜奥尔科技有限公司接了13名乘客(外包工)前往江阴云亭变电所附近。到达目的地后,按当事人金福兴与外包工负责人吴家财事先约定,由吴家财事后将运费支付给金福兴。2020年4月21日,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江阴交道罚字[2020]00070号)。当事人金福兴认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拟对其的行政处罚过重,书面提出了听证申请,2020年6月1日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下达了《听证通知书》(江阴交道罚字[2020]00070号)。

  二、听证会时间:2020年6月12日14时00分开始  三、听证会地点:江阴市梅园大街233号3楼大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春富

  联系电话:0510-86080199

  联系地址:江阴市梅园大街233号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 2020 年 6 月 11 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 2020年 6 月 11 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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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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