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强化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质量监管
国土空间规划改革以来,我厅在“两规融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现状评估等一系列工作中,发现部分地方对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意义认识不到位、政策理解不透,部分规划编制单位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规划理念陈旧、专业素养较差,导致各地工作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市县规划成果多次技术审查不合格。为避免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切实加强规划编制质量管理,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认识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各地面向2035年的总体谋划,是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公共政策,是全面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规划一经审批即作为指导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修复的法定依据,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性,不得随意更改和违反。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高质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高水平谋划发展蓝图,全面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战略性、前瞻性、操作性。
二、坚持实事求是选择规划编制单位
各地要坚持勤俭节约编规划,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对编制费用明显超出合理范围、收费价格畸高、承编内容明显脱离实际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各地要实事求是选择责任心强、专业素养高、经验丰富、诚实守信的规划编制单位牵头领衔,为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提供技术保障。要选择具备相应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的双资质单位或联合体,鼓励优先选择熟悉本地经济社会与自然地理情况、有过本地规划编制经历的规划编制单位。规划编制项目组应由专家领衔、多专业人才构成,包括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区域经济、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园林景观、遥感信息等主导专业人员。
各地要依法依规执行规划编制采购程序,严厉打击规划编制单位串标围标和层层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暂停其在全省范围内承接和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
三、强化全过程规划质量监管
加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审查,在规划基础、规划方案、成果报批和数据入库等四个阶段,全过程进行规划质量管控。
规划基础阶段。省厅将组织对设区市国土空间现状“一张底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实。设区市局负责县级国土空间现状“一张底图”核实工作,省厅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规划方案阶段。设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完成后,须提请省厅组织开展专家咨询,对重大问题、核心指标、“三区三线”落实、中心城区发展规模和空间形态等进行技术把关。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完成后,由设区市进行初审后,提请省厅组织开展专家咨询。
成果报批阶段。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完成后,经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审查通过,省厅会同相关省直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
数据入库阶段。经专家审查通过后的规划数据库纳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进行质检入库。
严格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过程质量管控,严把规划编制质量关。规划编制单位承担的规划方案、成果审核或审查不通过的,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全省通报批评;两次审核或审查不通过的,予以全省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两次;累计三次审核或审查不通过的,列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黑名单,暂停其在全省范围内承接和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