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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宣传好文章丨王春光:乡村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的实践逻辑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学派 Author 王春光

编者按为了充分发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级研究机构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坚强阵地功能、决策智库功能和学术殿堂功能,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202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展了2020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好文章”评选活动,经过院内外专家三轮严格评选,从院属各单位推荐的我院在职人员2020年发表的216篇候选文章中,评选出“好文章”50篇。“马克思主义研究网”公众号将联合“新时代新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国际思想评论”“科学与无神论”“思想火炬”“马经青年”等公众号分期推出评选出的50篇“好文章”,以飨读者。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元年,意味着我国坚实地迈过了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正在向着新的第三步现代化征程出发。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在过去短短40多年间快速从温饱走向小康,并将实现全面小康。迄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口接近中国的发展中国家能像中国这样取得如此之高效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始终伴随着“三农”问题。之所以称之为“三农”问题,而不是“三农”现象,是因为过去几十年的中国小康社会建设是因“三农”问题而生,且“三农”问题一直是小康社会建设中最难解决又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这个解决过程和实践即“乡村建设”。
在中国,乡村建设至少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事实上,早在清末民初就有一些教育家尝试将现代教育引入农村,期望以此改变农村在面对现代发展时所出现的无力和衰败局面。但陶行知发现,原有的乡村教育走错了路,受教育者没有因此留在乡村从事建设和发展,而是跑到城里去了,所以他认为,真正的乡村教育应该是适合实际生活的活教育。与此同时,更多的社会学家(梁漱溟、晏阳初、杨开道、陈翰笙等)纷纷加入乡村建设运动。在社会学家的想象力中,教育问题不只具有传播现成知识的功能,更要立足于村民的生活、生产以及文化,以解决农村整体问题,即农村现代化问题。因此,他们探索整体性解决思路、方法和方案,其目的不仅是要阻止乡村在现代化过程中衰落下去,还要使乡村利用现代化知识、生产技术、组织方式等获得新的发展,从而实现“民族的再造”和国家的强大。虽然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与30年代有很大不同,但同样面临如何重启现代化建设的问题,把失去的时光找回来、“振兴中华时不我待”成为当时鼓舞人心的巨大精神力量。在此背景下,乡村建设重登中国现代化建设舞台,成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彰显了过去几十年的乡村建设成就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具有关键性作用。乡村建设实践是我们深度理解和把握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一个不可多得的重要切入点。
一、重启现代化建设和现代性发展
纵观历史,我们会发现,正是小康社会建设和乡村建设重启、延续并大大推进了100多年前已经开启的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发展进程。早在19世纪60年代,中国在外国殖民者坚船利炮的威逼下艰难地开启现代化进程,并在之后的160多年中依然艰难地经历内忧外患,命运跌宕起伏。改革开放开启的小康社会建设将中国重新带进现代化和现代性发展轨道,乡村建设又在其中扮演着独特的角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没有乡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也就无从谈起。所以,讨论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不能不强调这一点,同样,乡村建设实践也可以更好地彰显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历史业绩。本文以发展社会学视角将全面小康社会和乡村建设放在宏大的现代化和现代性框架中来理解和讨论。
在发展社会学理论中,现代化和现代性框架虽然相对陈旧,但一直处于自我更新之中,特别是在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风起云涌的背景下,它不再局限于西方中心主义视角,而是不断被赋予新的涵义。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其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现代化发展取得的成就,特别是乡村建设以不同的实践逻辑获得快速发展,不仅丰富了原有的现代化和现代性理论,而且会提供一些全新的理论视角和素材。因此,现代化和现代性框架对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小康社会建设和乡村建设,依然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价值。具体地说,首先,相比于欧美发达国家,虽然中国现代化起步较早,但其进程比较缓慢,现代社会建设相对滞后。改革开放后,中国通过乡村建设带动城市建设,以实现从温饱社会向小康社会的转变和发展。其次,中国的小康社会建设和乡村建设体现了不同以往的现代化发展逻辑和机制,不论是在体制上还是在具体的城乡关系变迁、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传统与现代关系等方面,都有新的变迁和发展经验。那么,我们究竟以怎样的现代化和现代性框架来解读发生在中国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乡村建设?
在现代化理论看来,现代社会之所以不同于传统社会,是因为前者具有的现代性不同于后者具有的传统性。布莱克认为:“‘现代化’的概念包括了人类发展的一系列解释。但是这些观点所具有的某些共同的假设,赋予了这个名词以特别的意义,因而使它有别于其他概念。”他认为,这些共同假设至少有四个,它们分别是:对现代化的接受力、科技知识进步力(创新力)、对科技知识进步的利用力,以及改造和学习力。这四种假设就是关于现代性的假设。在布莱克看来,现代化的核心就是对科技知识的接受、学习并以此来改造社会的过程。也就是说,现代化是现代性获得和实施的过程,现代性获得的多少和水平是衡量现代化成功与否和发展程度的依据和标准。只要具备了这四种现代性,就意味着进入了现代化进程。但对于现代性的界定,不同社会学家以及不同学科的研究者都有各自的理解。比如,经济学侧重于从经济结构、经济动力等方面的变化来界定现代性,大多用以下这些指标:工业和服务业在经济中占绝对优势(往往把工业化等同于现代化),非生物能源在全部能源中占的比例,经济具备持续增长的能力等。而社会学尤其是以结构功能主义为代表的理论,更多是从社会结构的分化、功能的专门化和整合去理解现代性,最典型的是帕森斯的AGIL(适应功能、目标达成功能、整合功能和维续功能);另一个结构功能主义代表人物斯梅尔塞则用结构分化程度和功能成熟性来区分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艾森斯达德进一步认为,高度的结构分化、社会流动以及规模更大和更统一的制度建立的过程,就是现代化过程。人口学则从城市化水平、人均预期寿命以及人口结构等方面来判定一个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进展和水平。政治学从政治结构的分化和政治参与的扩大来解释现代化,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政治系统革新政策的能力,另一方面是政治系统吸纳新社会力量的能力。社会心理学则认为社会行动者心理结构中某些素质变化是社会现代化过程的关键因素,比如企业家精神、新教伦理精神等都是经济现代化的关键因素。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认为,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特别是人格的现代性对于建立现代社会具有关键的作用。还有心理学家和哲学家们强调价值观念、态度和人格结构对现代化的决定性影响。“现代人和传统人之间的差异就是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之间的差异。传统人是被动和安于现状的,他们期望自然和社会的稳定,不相信人类有改变或控制自然和社会的能力。相反,现代人既相信变化的可能性,又相信变化的可取性。他们具有信心,认为人类有控制变化的能力,并以此来达到他们自己的目的。”
尽管不同学科和不同学者对现代性给出了不同的界定,但是,在我们看来,社会学的现代性视角具有综合性、系统性,既能站在宏观结构性的层面来分析现代化进程,又能从行动和观念等层次上深入日常生活实践中把握现代化机制,对于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建设的分析,尤其需要宏观与微观、结构与行动相结合的社会学视角。与此同时,我们也试图汲取其他学科(如社会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关于现代性的一些看法。从中国过去40多年的发展实践中,我们深刻地感受到,思想解放、体制机制改革以及人们的主动性发挥,是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非常重要的现代性因素,由此构筑出如下三个维度的现代性分析框架。一是价值维度。社会心理学尤其重视现代性的人格、成就动力等方面的作用,认为没有革新、理性、参与、开放等价值,不可能有现代社会、现代文化等。英格尔斯等社会学家都强调人的现代化,尤其强调现代性价值的意义。不论是科技发展还是制度创新等,都离不开现代性价值的引领。欧洲国家的现代化可以追溯到启蒙运动,那是一场价值变革、创新、思想解放的运动。没有现代价值,现代化也就失去了方向、目标乃至意义。当然,现代价值也不是外在于现代化过程而先行存在的,而是附着并涵养于现代化实践之中。二是制度(政策)和结构维度。不论是经济学还是社会学、政治学,都认为现代化是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政治结构的分化以及由此而来的相应制度的变迁过程,工业化、社会分化、城市化、社会功能专业化和整合,都彰显了现代社会的多样性、丰富性、复杂性特点。也就是说,现代化社会在制度和结构上明显不同于传统社会,与此同时,现代化既源于制度变革和创新以及由此而来的结构变化,又以制度和结构的变化来显示其水平。三是行动者主体性自觉以及美好生活追求。现代化与人的理性增长密不可分,人的理性进步,使得科技知识生产呈几何速度增长,又能将新增的科技知识用于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带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使人们对美好生活有了更多的期待。所以,行动者的主体性自觉是现代化所必不可少的,表现为因掌握科技知识,而在现代化过程中变得更加理性,更有主动性和创造性,即“创造性的理性”,与此同时,行动者的主体性自觉越明显,就会越自信地去创造和追求他们所向往的美好生活。“现代性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行为系统,它是一种‘生活方式’。”
虽然不同国家的现代性在这三个维度上会有不同的具体展现,但这三个维度之间存在内在的实践历史和理论逻辑联系。现代性价值是主体性自觉的基础,正如韦伯讨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发展一样,没有价值的革新,特别是没有理性、开放、包容、公平、公正等现代性价值的出现,现代化主体性就难以自觉地诞生和存在,因而就无法引发和催生制度和结构的变迁,也就难以达成美好生活之目标。在现代化进程中,人们拥有现代性价值,具有现代性品格,是相当关键和重要的,但是,现代性价值的出现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来自人们的具体的生活、生产实践等。这三个维度之间并不是完全相互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影响、渗透和促进的关系,在实践中共存共生而相互支持、相互影响。现代性价值不仅具有催生人们主体性以及界定美好生活目标的功能,还具有引领结构、体制机制和政策改革创新方向的作用,而人们有了更多的主体性自觉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同样会对体制和政策改革创新构成强大的压力,并有助于推动相应的改革创新行为。与此同时,结构变革、体制机制创新、政策的调整等又会为社会主体性自觉释放出越来越大的空间,提供越来越多的机会,反过来引发人们对价值进行相应的丰富和创新,重新界定更美好的生活目标。当然,如果三者之间出现不协调、错位甚至逆向变化,就有可能对现代化进程产生一定的阻滞乃至负向的效应。所以,这三个维度之间的共存共生和良性循环对于现代化建设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和意义。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个分析框架背后潜藏着对传统性与现代性关系的处理。现有研究已经突破了现代性是从欧美国家向其他后发国家传播的观点,同时也否定了现代性与传统性绝对对立的观点。特别是以艾森斯达德的多样现代性理论为代表,认为现代性能从传统性中产生,与传统性并不是决然对立的,否则,欧洲的现代性就不能从自己的传统性中孕育和产生出来。这并不是否定非欧洲国家从欧洲国家学习现代性的重要性,事实上,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在不断学习欧洲国家的现代性,其中既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而不管成功还是失败,这背后都离不开传统性的影响。“值得指出的是,许多非西方社会发生的变化是现代化的一部分。尽管在表面上采用各种西方形式,但决不意味着这些社会是西方化了。”
这里虽然采用的是现代化和现代性理论框架,但现代性的内涵和展现形式会因不同国家的具体历史和现实条件而呈现出多样性,尤其在中国过去40多年的乡村建设和全面小康建设实践中显得相当突出,反过来丰富了世界现代化发展和现代性理论。在中国乡村建设的场域中,体制机制和文化价值存在着与其他国家明显不同的一些因素,照搬其他国家的现代化实践经验乃至理论,不能给出有效的解释。比如,该如何看待改革开放前几十年构建的城乡二元体制与现代化关系?这样的体制在其他国家是难以见到的,它们究竟属于现代性还是属于传统性?有人认为城乡二元体制对于国家工业化积累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至少对乡村现代化发展来说是不利的,事实上对国家整体发展来说或许还是弊大于利,所以,到20世纪70年代末成为改革的重点对象。但是,如何改革城乡二元体制,一直是乡村建设所面临的难题,也是其他国家不曾遇到的问题。与此同时,在讨论现代性的内生性和外生性问题时,虽然各种解释发展中国家或者非西方国家现代化的理论——比如发展型国家理论,受到学界推崇,但是,它们对中国小康社会建设和乡村建设的解释,还是缺乏足够的说服力。中国的小康建设和乡村建设这样的现代化建设动力来自哪里?中国的传统性中难道不存在现代性基因?仅仅用发展型国家理论就能解释以小康建设和乡村建设为表现形式的现代化发展吗?也有人将其诉诸问题的倒逼。表面上看,问题在推动中国现代化改革和发展上确实表现很明显,但如果社会主体没有相应的价值动力,即使有再多、再严重的问题,也不一定能逼迫人们愿意主动想办法、找措施并以改革方式去解决阻碍现代化发展的问题。在推动乡村建设(甚至小康社会建设)上,没有价值动力的存在,仅仅靠客观的物质刺激不一定能有效调动人们的行动积极性,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于一些发展中国家,而且有了价值动力,客观的物质问题才会被视为有必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和迫切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韦伯对现代化的价值动力的探索是有参考意义的。在讨论以小康社会建设和乡村建设为表征的中国现代化建设时,如果看不到背后的价值动力及其变化,不但难以把握过去几十年的进程,而且也不能确保对这一进程的方向和可持续性的客观认知。但与其他国家相比,引领中国乡村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价值究竟是什么样的价值?中国倡导的小康价值在世界现代化价值谱系中究竟居于何位?显然,它不属于韦伯所谓的“新教伦理”范畴,但它为何能够引领中国现代化进程?这为我们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化理论和路径留下了巨大的创新空间和机遇。
当然,小康社会价值认知并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反过来在指导、引导和激发具体的社会改革、创新实践中,又丰富了小康社会价值认知。在具体实践行动上体现在两个层面:一个是体制、政策和结构层面的改革、变化和创新,另一个层面就是行动者的具体行动能力和美好生活体验与追求。乡村建设作为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部分,就是在价值认知提升、制度和政策改革创新、生活体验和追求之间的互动中展开和推进的。从狭义角度看,新的乡村建设是在进入21世纪后才提出的,原因在于2000年国家宣布进入小康社会但同时承认这是一个低水平、不平衡的小康社会,进而提出了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理念。这里的关键词在于“全面”,旨在改变已经取得的总体小康留存下来的低水平和不平衡问题,所以这是一个偏向结构的概念。也就是说,全面小康社会不只是体现在经济增长上,还体现在社会发展、政治建设、文化繁荣、生态良好等方面;不仅仅是城市的繁荣,也体现在乡村美丽和富裕等方面;不仅仅体现在宏观结构层面,也要体现在个体层面。因此,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乡村建设是弱项,是短板,也是关键,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小康价值的建构与乡村的在场
现在,“小康”已是耳熟能详的说法,但回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刚经历了十年“文革”,人们还不敢想象自己能在不远的将来过上小康生活,毕竟当时绝大多数农村人均年收入不到100元。不过,“小康”的提出,给人们带来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希望,重新定义了人们的生活价值,这无疑为人们提供了奋斗目标,有利于增强大家参与生产建设的热情和动力。小康生活是20世纪80年代初对现代化建设将带给人们的美好生活的一种中国式刻画和描绘。
虽然“小康”的提法并非始于20世纪80年代,《诗·大雅·民劳》提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东汉经学大师郑玄对此笺注说:“康,安也。今周民罢(pí)劳矣,王几可以小安之乎?”唐朝诗人白居易在《老病相仍以诗自解》中用到“小康”:“昨因风发甘长往,今遇阳和又小康。”民国著名诗人、散文家郁达夫在《迟桂花》中说道:“家里虽称不得富有,可也是小康之家。”在郁达夫的眼中,小康已是令人羡慕的生活。但与传统不同的、20世纪80年代开启的小康建设,是现代化背景下的一种发展追求和价值定位,被赋予现代性价值涵义,因此其时代性非常明显。比如当时,国家派高层代表团前往欧洲和新加坡以及尚属英国托管的香港考察,实地了解他国、他地的现代化状况和经验,发现中国的发展与之相差之大,超乎了想象。邓小平去美国、日本访问,回国后决心集中抓经济建设,搞改革开放,搞现代化建设。“搞两个开放,一个对外开放,一个对内开放。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现在看来,开放是不言而喻的,但在当时让人们接受开放思想,有一定的难度和障碍。正如日本社会学家富永健一在研究非西方后发展社会的现代化时发现:“人们重复熟识的东西是不需要特别的动机,但是,有意从外部接纳异质的东西就必须有相应的动机。文化传播并非水往低处流的自然现象,而是由具有意志的人所进行的一种行动,没有足够使大多数人理解的动机是不可能进行的。”1979年邓小平会见当时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用“小康社会”来表述新开启的现代化战略目标。他说,“所谓小康社会,就是虽不富裕,但日子好过。”邓小平用“小康社会”来表明改革开放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努力方向,契合中国传统文化,浅显易懂,很容易获得人们对现代化建设战略的理解和认同,既可以避免人们对新事物的拒斥,又能有效调动他们参与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这种内生的现代化动力对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价值。“试图推动现代化的领导者必须使国民理解对自己所熟悉的传统的东西进行省察的必要,赋予国民以动机,并且还必须有能力对付和处理可能在此时产生的内部对立。”
“小康”和“小康社会”之所以承载着引领改革开放后的现代化建设战略,除了与我国传统文化契合外,更重要的是与其携带的价值理念紧密关联。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小康”通常与“安逸”或“安稳”这样的价值勾连,但是没有多少人能达到“小康”生活,因此,它更多是一个理想,正如白居易、郁达夫这样的文人都视小康为人生奢侈要件一样。20世纪70年代末,当时的中国人中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不是少数人,而是成千上万上亿人,“小康”确实是他们的奢望。国家统计数据表明,当时农村还有2.5亿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著名农业经济专家吴象指出,20世纪70年代后期,他所到的安徽滁县、六安、阜阳,山东的菏泽,河南的商丘等五地,有3200万人口,人均口粮只有300斤左右。在定远、凤阳和嘉山这三个安徽最贫困的县,老百姓过着“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日子。所以,当时国家提出小康目标,引起全国上下热切响应,燃起人们生活的新希望,社会呈现一派朝气的景象,正如《在希望的田野上》所唱的那样。但是,这个时候的小康并不是传统意义的田园小康生活,而是现代化背景下的生活价值目标,是与欧美现代化比较中彰显的一种小康价值,因此,它成为引领国民不断进取的生活追求,具有了现代性的价值涵义——进取、追求、动力等。
“小康”的价值内涵是在实践中不断得以丰富和充实的。最初,“小康”的价值内涵是比较简单的,主要是因为当时绝大多数人最大的愿望是解决温饱问题,除了想找个有安稳收入的工作外,没有更多的追求,特别是对许多农民来说,最渴望的就是吃饱饭,还来不及考虑“吃好吃健康”等问题。当时用1000美元来界定“小康”生活,已经让人感到相当奢侈,连提出者也这么认为。20世纪70年代英格尔斯提出13个测量现代化的指标,其中收入指标是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0美元以上(后来修订为4000美元),因此,相比而言,以1000美元为小康目标,对刚集中精力搞发展和建设的中国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为达成现代化建设目标,邓小平提出“三步走”的设想,并由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明确确定下来:第一步是到20世纪80年代末,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1980年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只有250美元,翻一番,达到500美元),解决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则是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人均达到1000美元,进入小康社会。第三步是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大体上达到人均4000美元(见表1)。
事实上,中国的发展(或者说小康建设)超出了80年代确定的发展预期,到1995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经达到了1000美元,比1980年翻了两番。除了经济发展超预期外,国民对生活的要求也不再停留在吃饱饭的问题上、不限于收入,而向科技、教育、就业、贫困、文化、体育、休闲娱乐、居住、治理等层面拓展,民主、公平、法治、生态、健康等价值都开始融入“小康”之中,使小康的价值涵义越来越丰富,这意味着现代化建设的价值空间在不断拓展,注入越来越多的现代性元素。这从党的历次重大会议对小康社会的界定中可以窥见一斑。
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确定“三步走”的现代化发展战略后,历届党代会都会对小康的价值涵义进行丰富和拓展。迄今为止,至少有两次重大拓展:一是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在进入小康社会后,还有一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际上丰富了小康社会的内涵。而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则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另一个重大拓展就是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个阶段“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将20世纪80年代确定的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修订为2035年,确立了要在2050年实现现代化强国这样的目标。国家的现代化发展战略是与时俱进的,在达到小康水平后又确立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在新时代达到了新高度,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视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根本追求。
党的十六大之所以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背后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对2000年达成的小康社会的判断:“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具体体现在:“我国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人口总量继续增加,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我们仍然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这些低水平、不全面、不平衡的问题中农村问题占的分量最重,凡是城乡差距、贫困问题、地区差距、老龄化、生态问题乃至管理体制、民主法制问题,背后的一个共同因素是农村的发展问题。国家统计局于2000年按16个小康指标进行测算,结果发现,全国小康的实现程度为96%,但其中有三个指标尚未达到小康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066元,实现85%;人均每天蛋白质摄入量为73克,实现90%;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基本合格县比重实现80%。16个小康指标中,只有农村的3个指标没有达到小康水平,农村发展滞后减缓了小康进程。
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推进中,虽然农村发展也非常快,但依然是短板、难点,因而也是关键点和重点,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先后成为国家发展重大战略,更凸显解决农村建设和发展这一短板的急迫性。从2012年国家提出精准扶贫到2017年提出精准脱贫,乃至2018年又号召决胜精准脱贫等举措,目的就在于解决乡村发展滞后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影响问题。
乡村建设在全面小康社会中之所以承担着如此重要的角色,不仅是因为乡村建设在过去40多年中没有城市那么快,城乡差距过大,没有达成小康价值的要求,而且还因为在进入新时代后全面小康价值理念得到进一步的升华,不限于经济收入——涵盖生态、文明、社会、民主、健康等,在乡村建设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对比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总目标,就可以见证这一点。2004年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总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而2017年提出的乡村振兴总目标依然还是五句话,但是内涵大为升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在后者中,只有“乡风文明”这一句话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在其他四方面的要求大大超过了新农村建设,比如在经济方面新农村建设只是确立“生产发展”,其远不如“产业兴旺”的要求高,同样,新农村建设只提“生活宽裕”,而乡村振兴则要求实现“生活富裕”,富裕远远高于宽裕。所有这一切说明,随着国家的发展,乡村建设的价值要求也在层层递进和加码;不论是小康价值还是乡村建设价值都不仅要符合时代发展需要,而且还要站在时代的引领前沿上,具有超前性和战略性。总而言之,一方面小康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并反过来引领实践;另一方面在小康价值中乡村一直是不可或缺的角色,特别是进入新时代,国家对全面小康社会有了更高的价值期待,自然在乡村建设价值上有了显著的升华,赋予其更多的意义和地位(比如富裕、文明、民主、公平等现代性价值)。
三、乡村建设的制度和结构破解及其重塑
在小康社会建设中,乡村建设和发展是最初的突破点,虽然直接表现在行动上,实际是对原有制度和结构的一些突破,而破解、创新和重塑制度与政策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结构变迁,一直贯穿在整个乡村建设和发展过程之中,也成为乡村建设的难点和重点。广义上的制度自然包括各种文化习俗、观念、规则等,它们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以及社会关系,而政策则是指一些官方的规定和措施,体现了制度和结构的内涵,制度、政策和结构背后则隐含着一定的社会价值。所以,在迈向现代化的乡村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社会价值的革新来引领,更需要制度、政策的破解、创新和重塑,从而引发社会结构的变迁。
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现代化过程中,中国不仅存在其他国家都会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提出),而且还面临独特的城乡二元社会体制(计划体制),也就是在城乡二元经济基础之上增生了城乡二元社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表面上是对计划生产体制的改革,而深层次是对城乡二元社会体制的改革: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消除了人民公社体制对农民生产、劳动和就业权的限制,释放出大量以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村劳动力,诞生了个体户、小商贩、家庭作坊、乡镇企业乃至民营企业等,社会开始向着合乎现代性要求的社会流动和分化,城乡社会结构、农村社会结构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迁。“我们从农村体制改革后遍地开花的家庭企业和局限在乡村天地里的小型乡镇企业,一直到正在发展中的大城市的开发区,近亿农民不同程度离农投工,广大乡镇已换上了小城市面貌……我们这个小农经济的国家出现了城乡一体化的宏伟前景,也许这正勾画出了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中走出的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费孝通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对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城乡一体化前景,表达了乐观的展望。但要革除几十年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尤其是城乡二元社会体制,何其之难。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城乡不均衡出现不断扩大的态势,“三农”问题愈显严峻:“那些年里,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在低水平上连年徘徊,农村社会发展可以说全面滞后,教育、文化、卫生、生活保障等问题不断堆积,公共服务严重短缺”。
破除城乡二元社会体制的难度远高于破除二元经济体制。城乡不均衡虽然大多表现为经济上的差距,但其本质性原因是城乡二元社会体制构筑的城乡社会权利和机会结构的不平等问题。因此,破除和创新城乡二元社会体制,不仅是改革初期的重要任务,也依然是现在尚未完成的城乡改革任务。2004年开始的新农村建设,不论是要发展生产还是要生活宽裕,无论是要村容整洁还是要乡风文明乃至管理民主,都是在向城镇发展看齐,实现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带动乡村的发展,其本意就是要破除导致城乡不均衡发展的权利、机会结构,构筑城乡一体化的新的权利和机会结构。所以,不论是2004年开启的新农村建设还是2014年实施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2017年发起的乡村振兴,都是在以下几个方面解决乡村现代化滞后问题,从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消灭绝对贫困问题(即现行标准下的贫困问题);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和创新城乡社会保障体制;构建城乡产业融合和现代化机制;打造绿水青山的生态文明;保留和弘扬优秀的乡风和民族文化传统等。要实现这样的乡村建设目标,首先还得改革、破解和重塑城乡制度和政策,构筑支持和推动全面小康社会的新的城乡一体化和融合政策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扶贫开发一直是乡村发展和建设的重点,尤其是进入新时代,国家在乡村建设上把精准脱贫上升到事关全面小康社会能否建成的关键性工作。反贫困体制、机制、政策从20世纪80年代初几乎缺失的状态到现在已经构成一个上下严密、多元参与的体系。1986年国务院才建立了贫困地区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改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国务院扶贫办公室),1993年出台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进入21世纪国家先后制定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两个农村反贫困纲要。长期以来,国家在政策和行动上把扶贫与开发放在一起来做,其中扶贫是解决贫困问题,主要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而开发主要体现在产业发展上,目的是让贫困人口以及其所在的地区发展致富。《“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要求在1994年到2000年的7年时间里解决当时剩下的8000万农村人口的贫困问题,但实际上并没有按计划完成。2001年10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布的《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表明:“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0年的300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3%左右。其中,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的贫困人口从1994年的5858万人减少到2000年的1710万人。”因此,进入21世纪,中国政府推出了第一个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最突出的一个现象是贫困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原因是国家根据全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断调整贫困线,到2010年贫困线上调到人均年收入2300元,基本上与世界银行人均一天生活费为1美元的贫困线接轨。贫困线标准的调整,使农村贫困人数反而增加到1亿多人口,比1993年8000万还多。这不是说扶贫开发没有效果,而是因为国家对扶贫开发有了更高的要求,这也符合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要求。21世纪第二个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在这个基础上提出到2020年消除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问题。这个纲要不限于用收入这个指标来衡量农村贫困问题,还提出了“两不愁三保障”,实际上引入了多维贫困和区域性贫困概念。所有的体制和新政策建构都指向要在今年解决农村贫困问题这个目标。
贫困问题是农村奔向全面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但就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而言,解决这个短板问题是最基本要求,而不是全部要求。对整体乡村发展来说,按全面小康的总体设想,还要缩小城乡在一些基本权利和机会上的差距,尤其要弥补乡村在这些方面的不足,比如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覆盖不到以及质量差等问题。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对乡村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说新农村建设适用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时期,那么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跨度则超出了2020年,指向2035年乃至2050年。2017年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意味着新农村建设告一段落。
新农村建设在解决城乡不平衡和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上主要推进了如下工作:一是取消农业税费负担,扩大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力度。到2006年,农业税费都已经取消,大大减轻农民负担,也缓解了干群关系;与此同时,国家对粮食生产、农机和良种购置以及科技应用等,都有相应的补贴和支持。二是从2003年开始,国家在农村地区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救助制度,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16年开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实施一体化,结束了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三是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和发展。社会保障权、公共服务权和基础设施权等基本社会权利,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居民并没有享受到或者很少享受到,这就是城乡不平等的主要体现。在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和乡村建设中,这些不平等有所缓减,城乡差距有所缩小。2017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提出了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发展目标(见表2),其中对农村来说,教育指标、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基本医疗卫生指标、电视和广播人口覆盖率等都有了明显提高,与城镇的差距在缩小,但在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公共文化体育(除电视和广播人口覆盖率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与城镇的差距依然比较大,甚至在一些方面农村几乎仍是空白状态。
在乡村建设上,国家已经从过去的个别政策的小调整,转向破除旧有的城乡不平等政策体制,构建城乡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体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解决了一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转变,城乡结构有了一定的改善。特别是在2012年后,城乡体制改革和建构呈现出系统性特点,明确把解决城乡共同服务均等化,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打造美丽、生态乡村作为乡村建设的重点,城乡体制和政策有了明显改善,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很好的制度和政策基础。
但是,现在离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尤其是在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以及落实上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程度还比较低,尤其是一些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在大部分农村依然缺乏,已有的一些基本公共服务在质量上远低于城镇,难以满足农村居民对改善生活、实现体面就业和创业发展的机会追求。因此,尽管国家在乡村建设上取得显著的效果,也达成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若干目标,但依然无法阻挡农村青壮年人口向城镇流动的脚步。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入探究,其中一些城乡体制弊端特别是社会体制弊端还存在,城乡结构性失衡依然严重,在农村生活和就业上还存在制度性和政策性歧视,对于农村青壮年来说,乡村的吸引力还不够,留不住他们,因此也造成后续乡村振兴最紧缺的是农村青壮年人口的参与。
四、主体性自觉与美好生活追求
要让更多的农村青壮年愿意留在乡村、投身乡村发展和建设,关键是要顺应他们不断成长的主体性自觉及满足由此带来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尽管“小康”价值引领对激发村民的行动有重要作用,但村民更关注个人切切实实的生活问题,这才是激发主体性自觉的现实基础。20世纪70年代末村民之所以能自觉发起对不合理的生产和分配制度的挑战,就在于他们清醒地认识到非变革不能生存,非改革难以有出路,这是实实在在的朴素自觉。在不同时期,村民对生活的要求和期盼不同,当温饱解决好,就会憧憬过得好一点乃至富裕生活,这也是促使国家不断调整小康建设内容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乡村建设不能有效抓住村民主体性自觉的变化,不能充分动员村民参与,就有可能出现“政府忙着乡村建设、村民忙着外出务工经商”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扶贫工作中出现过驻村干部整天为贫困户操心而贫困户却一点也不着急的尴尬状况。在实践中,行动的动力主要来自行动者作为主体的自觉。每个人都有对美好生活的设想和追求,因此,主体性自觉的最直接根源就是其对美好生活的认知和追求。因此,在讨论乡村建设原动力时,要关注乡村建设能否调动村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能否切实让其感觉到能实现这样的追求,过上比以前更好的生活。能否实现村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应是衡量乡村建设能否真正促进乡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关键尺度,这也是十九大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确定为新时代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世界各国现代化的主旋律也是对未来生活变得更美好的向往和不懈追求。20世纪60年代,现代化理论之所以为世界上特别是非西方社会所普遍接受,是因为它不仅满足了西方社会的自得心理,也给非西方社会带来希望,同时还能引发研究者“对现在事件的兴趣所产生的理论建构”。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改革开放大潮中,中国农民确实看到了美好生活的希望,并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能实现这样的愿景,在对“小康社会”这个目标的强烈认同下,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动能。但在迈向小康社会乃至全面小康社会过程中,村民在感受到乡村建设给其生活带来的希望的同时,也多感受到教育和医疗负担问题、工资拖欠、农业歉收和贫困等压力和艰难。因此,乡村建设被国家作为实施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策略提出来,旨在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塑造村民的现代性,其中包括主体性自觉。这与20世纪30年代推行的乡村建设有着近似的意图:晏阳初认为,乡村建设的使命是,“担负着‘民族再造’”;而陶行知同样指出,乡村建设首先是要“建设适合实际生活的活教育。这种活教育,要教学做合一,要教人生利,要教农民自立、自治、自卫,要与农业携起手来”。从2004年开始实施的新农村建设虽然没有提出要形塑村民主体性自觉的问题,但是把“乡风文明”作为五大总体目标之一,就是要塑造具有现代性的新农民。然而,容易被忽视的是,村民主体性自觉不仅是乡村建设的结果,更是其基础和动力源。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忽视村民已经被激发起来的主体性自觉——即自己能实现其追求的意识,那么,不但难以调动他们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且不能让其留在乡村,不少已经有了主体性自觉的村民相继离开乡村,流向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和生活条件。因此,在过去十多年的乡村建设中,一些地方出现了乡村“老龄化”“空心化”和“空壳化”现象。新农村建设提出之前,1989年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只有3000万,1993年达到6200万,到2004年高达1.2亿,从1989年到2004年净增了9000万,而这种增长趋势在2004年(即新农村建设提出之年)之后并没有停止,反而在2017年增加到2.86亿人,其中净增人数多达1.66亿,翻了一番多。也就是说,2004年到2017年的13年间净增农民工数量比1989年到2004年的15年间净增数多出7600万。这里的关键是,在新农村建设时期,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依然比农村有更多的赚钱、发展机会。新农村建设重在乡村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改善村居环境、发展农村产业、建立农村全覆盖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并没有快速地增加农村赚钱和发展机会,同时也不能显著地改善农村的生活质量,因此,也不能改变城市和发达地区对广大农村青壮年甚至年轻老人的吸引力。新农村建设面临着这样一种尴尬的处境:缩小城乡和区域差异是其目的,但又不能在短时间内显著地缩小这些差异,所以,乡村建设就不能留住广大乡村建设所依靠的青壮年,由于没有青壮年,乡村建设步伐又迈不开,简言之,既难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又留不住乡村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和人力。
农村青壮年对乡村建设的主体性自觉,对乡村振兴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具体说,这种主体性自觉,是指他们意识到乡村建设的重要价值以及可能带来的巨大发展潜力和机会并因此积极主动参与乡村建设的过程。现实是,多数农村青壮年还缺乏这样的自觉,相反,他们更清楚地认识到外出务工经商更能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更能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更能满足其对社会地位的追求,更能获得发展机会。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主体性自觉则体现在他们对城市和发达地区的认知和期望上。
当然,乡村建设在激发主体性自觉上亦有成效,一种新的反向趋势正慢慢呈现:过去10年中,向乡村回流的农村外出者在出现和增多,尤其是年轻的回流者出现并增多。与此同时,一些城市青壮年开始向农村寻找发展空间,甚至寻找城市无法给予他们的生活价值,虽然其数量并不多,但预示着乡村的发展空间在逐渐打开,可以满足一些城市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这可以说是乡村建设中获得的另一种主体性自觉的支持。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后,农村外出人数增长趋缓,其中增长率一直在下降,在2018年的外出农民工中,进入城市的农民工1.35亿人,比上年减少了204万人,下降1.5%。但对这类数据,需要给予更细致的社会学分析:一方面是等待外出的人数比以前少了,能出去的都已经出去了,另一方面是城市在升级,特别是超大城市采取了一些措施疏散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村流动人口,而流出地县市乃至省市自治区都在想方设法推动经济发展,比以前有了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在此背景下,一些外出者或主动或被动地选择返回家乡的县城、乡镇乃至村庄,寻找就业和创业机会,他们中的不少人成了在就地就近城乡之间生活、劳动、就业的“两栖人”。这些人中有的是被动或被迫回流,有的是主动回流,明确意识到在回流后能找到生存机会,因而对其他外出者也有一定的带动效应。而城市中一些人选择到乡村创业或就业,则完全出自他们对乡村价值和发展空间的自觉认知,认为乡村有着城市无法替代和找寻的价值(如生态和文化价值)。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乡村价值也有了越来越多的清晰认识和重视,开始了对乡村的自然、生态、传统文化等的追求。2020年新冠病毒爆发和流行及其带来的经济冲击,也促使人们重新思考和挖掘乡村价值——对城市人来说是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思考,而对农村外出者来说,则是就地发展和创业的价值,当然也会有跟随而来的对生活稳定、宽裕的诉求。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乡村建设不仅要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构筑社会保护体系以及就业和产业发展,还要努力让人们重新发现乡村价值以及让更多希望享受到乡村价值和生活的人能如愿以偿,这会促使乡村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真正让人们感受到在参与乡村建设中实现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现实可能性。只有全社会特别是村民对乡村建设都能具备这样的认识,乡村建设才能真正获得主体性自觉的支持,从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赋予其的使命——带动农村、农业、农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这正是乡村振兴在接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建成后要完成的新时代乡村建设使命。
结论与讨论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转折年,具有重要的历史节点性价值。本文试图对过去几十年乡村建设在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发展上的实践作一定反思,分析这一实践积累的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背后的原因和条件,探索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实践逻辑以及未来的可能性,为即将开启的新征程提供理论和实践启示。
不论是乡村建设还是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都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形式。中国的现代化与发达国家相比是后起的和后发的,当发达国家在讨论后现代、信息社会的时候,中国还在为温饱问题而奋斗。过去40多年在历史长河中只是小小瞬间,但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发生的变化完全可以用“千年未有”来形容,快速地经历了从农业社会、农村社会、传统社会、封闭社会向工业社会、城市社会、现代社会和开放社会的转型过程。国家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来标示这个快速转型,而在这个过程中,乡村建设扮演了重要的、无法回避的并且是难点、重点和短板的角色。
如何看待乡村建设在中国现代化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的角色地位?第一,乡村建设是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基础,正是乡村建设开启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序幕,同时也正是乡村建设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了不可或缺的强力支持和保障。第二,乡村建设是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难点、重点和短板。由于政策和体制的原因,乡村建设一度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也沿袭了其他国家在现代化发展中牺牲或者轻视乡村发展的一些逻辑,反过来也制约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为什么中国在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要重视乡村建设?重视乡村建设是否符合现代化发展的理论要求?一种传统的现代化理论观点认为,乡村是落后的,缺乏现代性,而现代性存在于工业和城市文明之中,因此,发展城市才是现代化建设的首选战略,农村则在城市发展后才能被照顾到。而城市现代化建设要么从农村寻找资源,要么从国外寻找资源,前者就是要牺牲乡村。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采取殖民方式从外部寻找资源,就只能转向从农村寻找资源支持。但中国农村人口多、发展水平低,也不足以支持城市发展。事实上中国走了一条先激励乡村发展和向外开放、带动城市发展,又转为开始强调乡村建设(如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这样一条城乡联动、内外互动的现代化建设路径,这是后发国家在新的全球格局中找到的一条新的现代化道路,不仅仅借助于外部的经济和技术援助,更要学习已经现代化了的国家的制度和文化。中国的现代化重启在路径和动力上颠覆了被普遍认可的一些现代化理论观点。
那么,中国乡村为什么存在内生的现代化动力?传统的乡村和农民怎么能有这样的动力?现有的由农民自发开启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劳动力,激发出求生存、求发展的内生动力,带动了农村工业化(乡镇企业、个体户、家庭作坊、商贸等现代化因素)和城镇化,为什么他们虽然不具备类似韦伯所说的那种新教伦理道德而能自主走上现代化进程?正如笔者所认为的,中国现代化有着自己的动力基础,那就是社会文化主体性,有学者则将其视为中国有与西方相似的世俗化传统。不管是世俗化还是主体性,其核心在于自觉。在改革初期,中国广大农村居民已经认识到,美好生活要靠自己的努力奋斗。因为有了这种生存本能以及相应维护生存的传统文化理性(也可以说是世俗化),中国农民就在现代化中表现出明显的主体性自觉。正如费孝通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调查乡镇企业时发现:“农民自觉自愿、兴高采烈,但也是千辛万苦的,在没有花国家一分钱的投资下,自我完成了从农民到工人的角色转换。”
当然,这并不是说有了农民的主体性自觉就能确保现代化动力永续无虞。农民的主体性自觉也需要前提条件,非凭空而生,也非凭空延续。过去的实践表明,最重要的条件是相应的价值引领、合理的政策和制度支持,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乡村建设正好契合了这种主体性自觉。尽管在改革初期,农民自发的承包创新并没有马上获得认可,但总体而言,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是在保护和激发农民的主体自觉性,形成了国家与农民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总体效果,农村发展在短时间内呈现出繁荣景象。这一点在过去40多年的乡村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过程中多次被事实所证实,即凡是国家与农民配合好的时期,必是农民和农村发展得比较好的时期。这意味着,让农民主体自觉成为现代化发展动力的前提条件,就是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和行动要顺应农民和农村的发展需求:一是国家在乡村建设上要更好、更快地破除对农民和农村的不平等政策和观念,二是持续不断地增强农民和农村主体自觉能力和发展能力。因此,乡村建设应在两个层面上展开:一是公平性,二是平等性。前者是改革和重塑现有的城乡体制,消除城乡政策的不公平性,就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给农村流动人口市民化和城镇化待遇。后者是解决城乡社会结构性问题,缩小城乡收入、发展和生活差距,比如以各种方式推进农村产业现代化和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村扶贫开发和精准脱贫行动等,都是这样的努力。虽然乡村建设在公平性和平等性上有了一定进展,特别是在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但这并没有让乡村变得更有吸引力,农村青壮年依然向往着城镇生活。农民的主体性自觉用在了如何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在城镇获得生活和发展立足之地,而没有体现在推进乡村现代化上。这是乡村振兴面临的重大挑战。
主体性自觉的背后是对生活和生命的价值追求。在现代化理论看来,思想和价值观念创新是现代性的一个重要界定。有了价值的追求,才会有相应的动力和行为。不论是小康社会建设还是乡村建设和发展,其背后都有很强的价值追求和创新支持,否则就难以持续。20世纪80年代“小康”概念的提出对当时的国人来讲具有颠覆性的价值影响,符合当时国人对吃饱肚子的迫切需求。在刚经历几十年把讲究生活视为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来批判的改造后,国家把“虽不富裕,但日子好过”这样的生活直接界定为现代化发展目标,对人们的思想和价值观念有着相当震撼和刺激,使得国人可以光明坦荡地为“日子好过”而去赚钱和行动,引发了整个社会心理的变化。人们开始渐渐地适应了“不以赚钱为耻”的新价值取向,更积极踊跃地参与到经济建设和发展大潮之中,成为现代化发展的弄潮儿,于是现代化“起飞”有了重要的价值基础和支撑:“社会和心理的整个群体变化现在已被公认为创造‘起飞’前提的核心”。当然,有社会舆论认为,20世纪80年代开启的价值启蒙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出现过度功利主义乃至自私自利。全面小康社会和乡村建设实际上是在价值上扭转这样的偏向,即从单一的逐利转向全面追求的价值重塑。全面小康社会是要解决低水平、不全面和不平衡的发展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乡村,所以乡村建设无疑是解决小康发展的价值偏差,不仅仅是发展乡村产业、让村民生活宽裕,更主要的是要提高社会公平和平等水平,同时在乡村建设中同步实现效率、公平、富裕、生态、民主以及文明这些价值。无论是乡村振兴还是社会建设、社会治理都在试图延续这些价值追求。
但在实践中,所有这些价值不可能得到同步实现和体现,需要假以时日,更需要更大的改革决心和行动。比如,在乡村治理中,一方面要推进民主治理,另一方面还需要提高治理有效水平,那么这两者是否一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在实践中,它们之间还存在许多张力,越来越多的“一肩挑”做法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四民主”或变得越来越弱,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空间越来越小,反过来影响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也影响着他们的公共责任意识和观念。又比如,效率与生态是一对有着明显张力的价值。虽然各地都在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但是真正能把生态变成“金山银山”的发展效率的村庄依然为数不多,因为其所需要的条件和要素非常严苛,多数村庄都不具备相关的条件和要素。与此同时,这些价值在多大程度上能吸引村民参与乡村建设,还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多的村民还是关注就业和生计问题,而他们对村庄的关注也并没有获得更多重视以及相应的参与空间。乡村建设面临着如何从价值上激发村民参与特别是吸引部分青壮年回归乡村参与建设的主体性自觉问题。
总而言之,过去几十年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实践表明,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彰显了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现代化发展中并不缺乏内生的现代性动力和机制,同时也揭示了内、外现代性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重要性,为现代化理论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案例。同时,过去几十年的乡村建设为后续的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发展至少提供如下宝贵经验:第一,注重发展的行为主体的重要性。就乡村建设来说,农民就是主体,尊重农民的主体性地位,是搞好乡村建设的基础。陆学艺曾明确指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不是农业和农村问题。乡村建设的实践证明,凡是尊重农民的主体性,就能激发他们参与发展的积极性,正如费孝通所说,农民可以自觉地把自己转变为工业化所需要的工人甚至管理者(如“农民经销员”“农民经理”)、投资者(如“农民企业家”)等。第二,探索行动者的价值追求以及对行动的影响。按韦伯的观点,现代化的发生和发展得有相应的现代化精神来推动。虽然他没有看到中国潜在的现代化精神,但是,中国社会学研究揭示,中国传统重视家庭的价值以及这种价值成为中国人追求美好生活的动力,在改革开放开启的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过去40多年的乡村建设中,这一点体现得尤为明显。“中国社会的活力在什么地方,中国文化的活力我想在世代之间。一个人不觉得自己多么重要,要紧的是光宗耀祖,是传宗接代,养育出色的孩子”。虽然这种观念在城市有所淡化,但依然左右着绝大多数中国人,尤其是农村居民。第三,重视社会结构变迁以及由此体现的公平性和平等性问题的研究,为全面小康社会和乡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不论是个体行动还是家庭行动,乃至价值追求,都受到一定的社会结构的影响和制约。改革前由于限制和削弱了个体和家庭的地位和能力,因此不能给予其发挥作用的空间,而改革开放后他们就有了更大更多的发挥空间;同样由于城乡体制改革滞后以及符合现代性的公平和平等原则的新体制构建缓慢,乡村难以留住那些有追求美好生活愿望的青壮年村民,而出现“空心化”“空壳化”以及“老龄化”等问题。乡村建设旨在从多个层面解决这些问题,形成合理的、均衡的城乡社会结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的短板是农村发展滞后,乡村建设就是瞄准这个短板而开展的社会结构合理化行动,也就是说,乡村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民生事业、文化建设、生态建设乃至产业发展,其最终追求是改善社会结构,或者说就是“构建现代化的社会结构”。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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