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行楷书《发愿文》,标志他正式成为一名佛教徒。
黄庭坚(1045.8.9-1105.5.24),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县)人,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著有《山谷词》,且黄庭坚书法亦能独树一格,为“宋四家”之一。
黄庭坚曾游历过山谷寺(在今安徽省潜山县),非常喜爱那里优美的林泉,因此自号“山谷道人”。“道人”并非信奉道教的“道士”,而是对“僧人”的一种称呼。由此可以看出黄庭坚的佛家思想倾向。
黄庭坚与张耒、晁补之、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合称为“苏门四学士”。生前与苏轼齐名,世称“苏黄”。黄庭坚却总是表示自己达不到老师的境界,曾在他的《子瞻诗句妙一世,乃云效庭坚体,次韵道之》一诗中说:“我诗如曹刽,浅陋不成邦;公如大国楚,吞五湖三江。”在《跋东坡书寒食诗》一文中,黄庭坚还说过:“应笑我于无佛处称尊也。”这里,“尊”指“尊者”,又作“圣者”,是对德智兼备的僧人的尊称。
成语“无佛处称尊”就是由此产生的——只有在没有佛的地方才能自称为尊者,比喻在没有能人、高手的地方逞强。
黄庭坚是个“狠人”,这个“狠”是对自己。男人,搞艺术的男人,有时候就是要对自己“狠”一点,才能有所作为。
作书如做人,做人如作书。正像鲁直对艺术的严苛要求一样,对自己也只有一个字“狠”。在他近40岁的时候(元丰七年),过泗洲僧伽塔,有感于斯,对佛祖发大誓愿,从今以后痛戒酒色与肉食,但朝粥午饭,如浮屠法,入一切智,遂作此《发愿文》。
黄庭坚书《发愿文》,系行楷,原墨迹为手卷。凡69行,每行字数不一,共320字,重3字。
黄庭坚《发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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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文:
菩萨狮子王,白净法为身,
胜义空谷中,奋迅及哮吼。
念弓明利箭,被以慈哀甲,
忍力不动摇,直破魔王军。
三昧常娱乐,甘露为美食,
解脱味为浆,游戏于三乘,
安住一切智,转无上法轮。
我今称扬,称性实语,
以身口意,筹量观察,
如实忏悔,我从昔来,
因痴有爱,饮酒食肉,
增长爱渴,入邪见林,
不得解脱。今者对佛,
发大誓愿:
愿从今日尽未来世,不复淫欲;
愿从今日尽未来世,不复饮酒;
愿从今日尽未来世,不复食肉。
设复淫欲,当堕地狱,住火坑中,经无量劫;一切众生,为淫乱故,应受苦报,我皆代受。
设复饮酒,当堕地狱,饮洋铜汁,经无量劫;一切众生,为酒颠倒,应受苦报,我皆代受。
设复食肉,当堕地狱,吞热铁丸,经无量劫;一切众生,为杀生故,应受苦报,我皆代受。
恭惟十身洞彻,万德庄严,于刹刹尘尘,为我作证。设经歌罗逻身,忘失本愿,惟垂加被,开我迷云。稽首如空,等一痛切。
(愿我以此,尽未来际,忍可誓愿,根尘清净,具足十忍,不由它教,入一切智——“恭惟”字上轶此七句)
学习黄庭坚行书用笔时,必须注意:
一,点画要有力度,初学要沉着劲挺,骨力十足。
二,要有质感,也就是要有立体感,这就是所说的“得笔,虽细如髭发必亦圆”。
三,要抓住文字的特点,如捺的变化很多,横画与直画有时不直而曲、不平而斜,钩有时比一般书家的写法多一波折。所有这些,都须牢牢掌握。
四,所谓刚柔兼济,就是把枯与润、轻与重、曲与直、浓与淡这些互相矛盾的东西有机地统一起来。因此,书家用笔往往刚中有柔,柔中有刚,似柔非柔,似刚非刚,以拔山扛鼎之力,为舞女插花;化百炼之钢,为绕指之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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