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于永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项工作
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3月17日下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于永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草案)》《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济宁市水文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指出
要充分认识加强南四湖流域水生态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污染整治,确保南四湖水质稳定保持在三类标准以上。要加大支撑保障力度,不断健全“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企业积极投入”的多渠道投入机制,放大资金投入,确保各类治污项目及时建成发挥绩效。各相关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起南四湖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法和跟踪问效,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确保湖区持续稳定。
会议强调
要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调研实效,确保立法符合我市实际、体现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要压实起草部门责任,抓好立法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确保优质高效完成立法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
水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防汛减灾、水资源管理、生态社会建设的技术支撑和重要保障。要加强宣传培训,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水文、关心水文。要推进水文监测现代化建设,为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资料。要统筹推进水文工作,提高水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聚力重点工作攻坚 | 抓好源头管控,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宋华东:紧盯目标任务问题短板 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李干杰在济宁调研督导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贯彻省厅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