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先!济宁3个集体3名个人表现突出受到表扬
2020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以部门联勤联动提高执法效能,形成依法惩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成效显著。
为表扬先进、激励斗志,决定对2020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
济宁市3个集体和3名个人受到表扬。
生态系统集体名单
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 |
生态系统个人名单
徐 建 | 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 综合执法支队副科长 |
刘梁军 | 梁山县生态环境保护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
徐 雷 | 金乡县生态环境保护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
近年来
济宁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托
市、县、乡三级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办公室
以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上级交办
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为重要抓手
联合县级环境执法机构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坚决从严查处违法排污
弄虚作假等突出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定制度、重落实,筑牢联动基础
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建立完善统一的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机制。落实联席会议、日常联勤检查管理、执法信息交流等各项联动制度,不断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保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机制稳定、高效运转,为进一步做好联动执法工作筑牢基础。
抓重点、零容忍,全面开展联动执法
针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集中优势兵力,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综合执法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采用“1+7+N”模式,连续组织开展9次综合执法行动,累计排查发现、推动整改环境问题832个,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02家。加强与公安机关密切联动配合,强力攻坚破案,查办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2020年,全市办理移送拘留案件73件,办理环境污染犯罪12件,查封扣押138件,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全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典型案例1件。
实施环境违法线索有奖举报
广泛收集掌握线索
2020年11月,根据来访群众提供线索,精准打掉了一处违法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废电路板的企业,废电路板数量超过三吨,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9人。把渗井渗坑、偷排偷放、违法倾倒、非法处置危废等纳入执法重点,切实以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机关的铁腕惩处,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通过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重罚,彰显了执法权威,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有力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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