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组织开展2018年度房山区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科普条例》、《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和《房山区十三五时期科技发展规划》,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公民科学素质,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房山区科委继续开展2018年区级科普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1、房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备完善的财务、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须能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考核指标及研究开发的内容。
3、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的配套经费与申请的经费比例不低于1:1。
4、同一单位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项,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科普项目。
5、申报单位应确保本单位及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及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项目负责人具有一定学科背景,并具有执行科普项目的经历,以便保障所申报项目的完成时间。
二、征集内容
(一)科普基地能力提升 1.申报对象 北京市科普基地。 2.申报要求 (1)展陈改造类项目。 (2)主题或领域选择准确,目标对象符合向面向公众开放的特点,及时将高科技和前沿科学内容呈现为公众易于接受的科普形式。 (3)科普内容策划应以展示本单位的科学研究、生产与工艺的科技创新为主线,科学原理表达准确。 (4)展示手段要体现现代科技传播理念,使用现代技术表现手法。展品展项应便于参与市、区科技周等重大科普活动。 (5)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案和设计图,有展览和展品开发利用的各项具体技术的说明等。 3.资助方式及额度 采用直接补助方式,原则上资助不超过50万元。
(二)科普体验厅建设
1、申报对象
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
2、申报要求
(1)社区科普体验厅应结合区域特点和社区需求,确定主题。建设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固定科普活动场所,包括科普展品展示空间和科普书吧。
(2)科普展品应可移动,能体验互动,体现趣味性和科学性。鼓励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发科普展品。
(3)申报方案应包括体验厅整体设计思路、室内科技成果互动展示项目的样式形态和用途、建设技术路线、详细经费预算、配套经费来源及额度、体验厅内外设计效果图、体验厅标识位置示意图、年度科普活动计划等。
(4)有未来3-5年持续投入证明或盈利模式说明。
3.资助方式及额度 采用直接补助方式,原则上资助不超过30万元。
(三)中小学科学探索实验室建设
1、申报对象
本区中小学校
2、申报要求
(1)科学探索实验室要具有明确的主题,科普活动设计需与学生年龄段科技能力、心理特征相适应。实验室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
(2)实验室要具备完整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拟配备的相关仪器设备、工具和耗材清单。
(3)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活动计划明确、具备开设相关探究式课程的师资资源。
(4)实验室应区别于中小学课标要求的常规实验室和实践活动室等专用实验室,主要用于学生开展带有研究性质的探究性实验,而非传统的演示和验证实验。
(5)鼓励中小学校与科研院所、高科技项目单位、科普基地等建立联系,建立科技与教育融合贯通的渠道。
3、资助方式及额度
采用直接补助方式,资助额度不高于30万元。
(四)科普图书创作出版
1、任务内容
(1)图书内容应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和启发性,做到概念清晰、逻辑严谨、导向正确。
(2)对相关事件和过程的解释要有事实依据和学科知识的支撑。
(3)不得出现有违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规政策的表述。
(4)文字流畅、通俗易懂,有助于启发、提高公众对科学的兴趣,提升公众科技素养,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技术。
(5)编创工作在构思和表现方式与手段上应体现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具有独创性或一定的首创性,体现时代感。
2、申报要求
(1)创作主体和团队应具有相当的创作实力和相关创作出版经历,最好具备领域科学家与科普专家组成的顾问团队。
(2)原创图书已至少完成60%以上的初步创作书稿,首次印量不低于5000册(套)。
(3)出版单位须为北京地区的出版机构,申报单位为非出版机构的,须有与出版机构签订意向出版协议。
3、资助方式及额度 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原创图书单册不高于10万元,丛书不高于30万元。
(五)科普影视作品创作
1、任务内容
(1)原创科普视频与动漫,内容最好围绕科技新闻、热点和事件等。
(2)导向正确、选题科学、立意深刻,具有独创性。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事件、事物的解释要有严谨的学科知识支撑。
(3)内容表达通俗易懂,艺术构思成熟,有助于启发和提高公众对科学的兴趣,便于公众理解、接受科学知识。
(4)利用创新表现手法形象、准确地解析主流科学观点或科学原理。
2、申报要求
(1)创作主体和团队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具有相当的创作实力和从业经验,最好有相关领域科学家与科普专家组成的顾问团队。
(2)申报项目若为多方联合申报的,要提供相关合作意向协议。
(3)申报单位应与传播渠道达成影视作品放映协议。
(4)微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以科普为主要目标,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并提供播放渠道意向证明材料。
3、资助方式及额度
采用直接补助方式,单集不高于5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特色科普活动
1、支持内容
以提高基层科普服务水平为宗旨,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加强科普广场、科普公园、科普长廊、科普学校、科普活动站(室)等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推动科普基地与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 的联动,拓展科普活动渠道;发挥农业科技园、绿色生态园等现代农业园区的科普教育示范作用,围绕绿色环保、安全防范、食品安全、农耕文化、技术创新等主题开展特色科普活动。
2、申报对象
区内乡镇、街道、社区(村)、市级科普基地等。
3、申报要求
(1)创新活动开展形式,大力应用新兴技术手段,突出科学性、知识性、教育性、趣味性、互动性、艺术性、体验性等特色,使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
(2)应具有明确的活动安排、设计方案、活动内容、有展览和展品的各项说明并设定可考核的定量指标等。
(3)要有完善的场所管理制度,确保能够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满足居民科普需求。
(4)须有未来3-5年持续投入证明或盈利模式说明。4、资助方式及额度
采用直接补助方式,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房山区科普项目申报方案》(见附件1)
2、经属地乡镇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房山区科普项目建议表》(附件2)。
3、相关的证明的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17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30日17:00前报送至区科委科技管理科(地址: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号224室。联系人:梁立成;联系电话:89350224),并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