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翔 审稿:姚成润 监制:徐翔
注意!主城区新增19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2月28日
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关于公布新增1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关于公布新增1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增了1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4处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2处交通违法检测设备,13处卡口设备),将于2023年3月10日启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一、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
1、G236与能源大道交叉口
2、齐山大道与青通路交叉口
3、青通路与七星路交叉口
4、升金湖路与尧渡路交叉口
二、交通违法检测设备
1、沿江路清溪大道至远航路路段
2、远航路沿江路至滨江路路段
三、卡口设备
1、G318线440公里560米路段青阳方向
2、G318线440公里575米路段池州方向
3、G237线768公里75米路段安庆方向
4、G237线768公里100米路段石台方向
5、沿江路金鑫路至金光路路段
6、沿江路鎏金路至金溪路路段1
7、沿江路鎏金路至金溪路路段2
8、沿江路金溪路至九华山大道路段
9、沿江路翠柏北路至长江北路路段
10、南山大道青莲路至凤凰井路路段
11、牧之路双龙路至凤凰路路段
12、牧之路马江路至碧水路路段1
13、牧之路马江路至碧水路路段2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抓拍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超速、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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