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吴婵娟 责编:余冰瑶 审稿:姚成润 监制:周美超
开始了!快给你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上牌吧!
6月20日,
是我市三轮四轮电动车上牌第一天。
当天下午,
在主城区天堂湖邮政支局,
市民涂先生的车辆完成上牌,
成为主城区第一辆完成上牌的电动三轮车。
涂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车是2021年买的,得知三轮四轮电动车要上牌,第一天就来办理了。“这样我开到路上,也安心一点。”
据悉,6月20日起,符合国家机动车标准并已列入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要立即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登记上牌。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安交管部门对2023年6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进行免费备案登记。设置二年过渡期(截至2025年7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禁止上道路行驶。今年7月21日起,未上牌或备案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将禁止上道路行驶。
与此同时,6月20日起至12月底,我市将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严查三轮四轮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净化交通环境,规范通行秩序。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现决定即日起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上牌。即日起,符合国家机动车标准并已列入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要立即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登记上牌。
二、备案登记。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安交管部门对2023年6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进行免费备案登记。设置二年过渡期(截至2025年7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三、严格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适时划定严管区域,限制取得备案登记的三轮四轮电动车通行。
四、依法处罚。2023年7月21日起,禁止未悬挂号牌、未备案登记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省、市对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编辑:吴婵娟 责编:余冰瑶 审稿:姚成润 监制:周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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