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徐雯 责编:余冰瑶
审稿:姚成润 监制:钱叶兵
今天上午
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
2023年度池州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0.46亿元,同比增长10.53%。2023年末,缴存总额178.36亿元。
☛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4.94亿元,同比增长20.58%。2023年末,提取总额125.29亿元。
☛2023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0.19万笔7.4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6.92%、2.89%。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85亿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05万笔89.29亿元,贷款余额40.63亿元。
☛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0.81亿元,同比增长13.58%。
发布会还答复了大家关心的部分问题
(1)取消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户籍和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的条件限制。在池州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自由职业者,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半年以上均可申请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按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
(2)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对符合绿色建筑、智慧住宅、多子女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个人缴存者(灵活就业人员)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手续,享受商转公政策优惠,降低贷款利息,减轻还款压力。
答: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职工,在还款期间将商业住房贷款余额转换成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主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在申办商转公贷款前,原商业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
②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偿还贷款;
③商转公贷款涉及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权属明晰,住房抵押权人仅为该商业住房贷款发放银行,且无其他抵押、查封、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且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④申请人家庭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⑤原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不适用我市商转公贷款实施办法。
二、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
①先还后贷方式。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职工提出申请后,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职工自行结清商业贷款,解除原贷款抵押,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②以贷还贷方式。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职工提出申请后,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并办理抵押落实手续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的,由公积金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原商业银行指定还款专户。
池州市传媒中心全媒体记者:蒋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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