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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妻子在家被枪杀,凶手竟是丈夫的警察前女友,同事包庇助她脱罪

wapi 没药花园 2024-03-11


点击阅读上篇内容:新婚护理主任在家中被枪杀,警方抓入室窃贼23年无果,却从DNA中有了惊人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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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人”

1986年,在女儿被害第二天才得知消息的内尔斯,一直沉浸在痛苦和怒火之中。他在脑海中拼命思索什么人会杀害自己的女儿。
他立刻想起了一件事。

他们夫妇和女儿的关系特别好,三天两头就要打数小时的电话聊天,女儿常常告诉父母自己的心事。
而在女儿订婚后、结婚前的那段时间,她曾打电话告诉父亲自己的一个苦恼,性格要强的她,还在电话中哭了出来。
雪利告诉父亲,在她和约翰订婚同居后的某一天,一个不速之客突然上门。

这是个身材运动型的黑发女子,把一副雪板送到他们家,希望约翰能帮忙给板子打蜡。雪利认为,所谓打蜡不过是那个女人上门挑衅和骚扰的借口,于是,在该女子离开后,她和约翰发生了争吵。

约翰向雪利一再保证,自己和那个女人只是以前约会过,从没正式交往,而如今两人已经彻底断了。不管怎么样,雪利还是不愿约翰给那些滑雪板打蜡,并希望他可以让那个女人离他们远点。

但性格温吞的约翰拒绝对那个女人说狠话,反而建议雪利,最好的办法是无视她,时间久了她自然会消失。
最终,约翰还是给雪板打了蜡。
雪利决定自己来解决这件事。当那个女人上门来取走雪板时,雪利明确告诉她,不欢迎她再来自己家。

然而,那个女人又来了。
有一天,约翰因为公司临时有事去上班了,而本应该在医院工作的雪利独自在家,那个女人穿着警察制服、腰间别着手枪,又按响了门铃。
雪利给父亲打电话哭诉,会不会约翰和那女人一直趁着自己上班后私会?那时离他们的婚礼只有三周了,她希望自己能够相信约翰。

(雪利和父亲内尔斯)


再接着,这个女警察突然出现在雪利的办公室。雪利向她父亲描述了那次会面。那个女人打扮性感健美,径直经过门外的秘书,不打一声招呼就走进她的办公室。
她告诉雪利自己和约翰之间的事情还没完,并警告雪利:“如果我不能得到约翰,别人也休想。”
在被害前不久,雪利还向父亲吐露,她怀疑那个女警察在街上跟踪她。因为告诉约翰也没用,她决定自己解决这个麻烦。

回想起这些细节后,内尔斯立刻找到梅耶警探,电话接通后的第一个问题便是:“你查过约翰的前女友,那个女警察了吗?”

据后来信息揭露,梅耶听到这些信息后并没有展开调查,而是先找到约翰询问这种可能性。
约翰对前女友可能是凶手的想法一口否定,他说他在认识雪利之前,确实和这个女子约会过,但从没有进入正式的恋爱关系,这个女警察后来得知他谈恋爱了,确实有些难以接受,但他不觉得她有杀害雪利的动机。

约翰还告诉梅耶,他岳父描述的那些对抗场景不可能发生,因为如果妻子感觉受到威胁,一定会告诉自己的。雪利确实告诉过他,那个女人找过她,但是雪利说这话时没有表现出任何害怕,只是关心约翰和那个女人到底断了没有。

梅耶很信任约翰的说辞,反而觉得那个岳父的证词没那么可靠。他觉得内尔斯沉浸在丧女之痛中,愤怒和悲痛让他丧失了理智,他似乎还对这个可怜的女婿持有莫名的怀疑和敌意。

于是,梅耶从没有调查过斯蒂芬妮,只是把这些对话记录在案。
但奇怪的是,当2009年纳特尔打开案卷时,1986年涉及斯蒂芬妮的内容,无论是内尔斯的怀疑,还是约翰的澄清,统统都不在其中了。唯一剩下的是1987和1989年的两句笔记。

1988年,内尔斯曾给警察局长盖茨(Daryl Gates)写了一封信,重提杀害女儿的凶手是女警察的假设,但没有得到回复。
此后那些年,他又对其他警探说过自己的想法,但得到的只是忽视或者嘲笑。
2009年,当内尔斯接到纳特尔的电话时,已经心身俱疲。但他还是在电话中详细讲述了自己持续23年的怀疑,尽管他到那时都依然不知道这个女警察叫什么名字。
内尔斯的睿智和毅力给纳特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纳特尔对他说:“给我些时间做我该做的,我想我能够为你找到答案。”

(2009年调查雪利案的小组,后排左一是纳特尔,图片版权属于《名利场》)


由于斯蒂芬妮和她的丈夫都是资深警察,纳特尔和两个同事意识到他们必须小心行事。他们担心如果斯蒂芬妮是凶手,她可能会提前得知自己正被调查,想出反侦察和辩护的对策;而如果她不是凶手,他们也不希望调查有损她的名誉。
于是他们给她取了个代号“第五号”,只能在下班后秘密调查,不让身边的其他同事知道。

在调查过程中,他们越来越怀疑斯蒂芬妮。

她当年作为一名巡警,处理过很多入室盗窃案,知道如何伪造现场,蒙骗同行。

他们调取该部门的出勤记录档案,发现1986年2月24日案发那天,斯蒂芬妮刚好请假了。

他们推测,斯蒂芬妮很可能是用自己的私人枪支作案的,因为犯罪后必须处理掉凶器,而丢失公家的枪支会遭到严厉的处罚。

果然,他们查到在案发13天后,斯蒂芬妮向圣莫妮卡警局报告她的私人枪支失窃。她声称把车停在码头附近时,有人闯入她的车偷走了一个健身包,里面有现金、衣服、磁带和那把枪。纳特尔怀疑,她杀人后把作案工具扔进了大海。

1986年时梅耶只要稍微调查一下斯蒂芬妮,就会发现围绕她的这些疑点,而二十多年来,从没有人做过这些事。

纳特尔和同事持续一周跟踪斯蒂芬妮。

机会终于来了。一个星期天,斯蒂芬妮带养女去开市客购物,她在门口喝完饮料,丢弃了塑料杯和吸管。

两天后,纳特尔桌上的电话响了。犯罪实验室打来电话,告诉他:“是的,(DNA)对上了。”
女警探

斯蒂芬妮来自洛杉矶附近的西米谷市,和约翰一样于1978年考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就读政治学系,同时也是该校的女子篮球队队员。

她头两年住在大学生公寓戴克斯特大厅(Dykstra Hall),而就读机械工程系的约翰刚好也是那个公寓的租客,两人因此相识。

大学时期,约翰的身边围绕着许多女孩想吸引他的注意,他和斯蒂芬妮不太正式地约会过几次,便没有了下文。
1981年,约翰找到了工程师的工作,而斯蒂芬妮于1983年到警察学院接受培训,并于1984年毕业。

直到约翰毕业后,两人才第一次发生关系,并在1981至1984年间共发生过二三十次性关系。
约翰从来没把斯蒂芬妮视作自己的女友,觉得他俩充其量只是炮友罢了,但是斯蒂芬妮显然不这么认为。她对约翰十分着迷,会趁他洗澡时偷走他的内衣,或者趁他睡着时偷拍他只穿内裤的照片。

1984年夏天,约翰认识了雪利,正式交往起来。对此浑然不知的斯蒂芬妮,还为约翰举办了25岁生日的惊喜派对。

1985年5月,约翰和雪利订婚。斯蒂芬妮不知从何处得知这个消息,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她打电话给约翰,哭着求他再重新考虑一下。
在斯蒂芬妮的要求下,约翰去了她的公寓,此时她仍在哭泣,并告诉约翰自己爱上了他。当斯蒂芬妮要求发生关系时,约翰没有拒绝,他在多年后声称,自己这么做是“为了让她有个了断”。

约翰以为他给自己和斯蒂芬妮的关系画上了句号,几周后他和雪利搬到了一起生活,但斯蒂芬妮并没有死心。

1985年8月,她一边时不时地骚扰约翰和雪利的生活,一边给约翰的母亲写信:“我真的爱约翰,过去的一年真的让我很伤心……我希望它不是以这样的方式结束,我想我永远无法理解他的决定。”

有天深夜斯蒂芬妮把当时的室友、同事迈克尔·哈格里夫(Michael Hargreaves)叫醒,哭着说约翰已经和她分手,并打算与其他人结婚。她还说,她曾去过约翰未婚妻工作的医院,与她对质。哈格里夫安慰她,分手那么久了,她也可以找其他人约会,但斯蒂芬妮表示,她很“挑剔”,只喜欢像约翰那样“高大”和“运动型”的男生。

斯蒂芬妮在警校的同事布莱恩·麦卡廷(Brian McCartin)称,斯蒂芬妮是班上女学生中“最强壮、最积极进取、最坚持不懈的斗士”之一。她的前室友和前警察哈格里夫也说过,斯蒂芬妮的身体素质“出色”,与其他女性相比,她的力量水平“优越”,还是一名“专家”级别的射击手。在1985年至1987年间的某个时候,斯蒂芬妮向她的一个同事展示了撬锁工具,并声称她学会了如何使用它们。

1986年2月本案发生后,斯蒂芬妮继续在洛杉矶警察局工作,并步步高升,从警员升为警佐。1987年,她在圣地亚哥举办的世界警察与消防员运动会上获得了金牌。

1993年,她又从警佐(sergeant)升职为警探(detective)。她成立了自己的私家侦探社,名为唯一调查(Unique Investigations),同时还在警察学院授课。

1996年,雪利遇害十年后,斯蒂芬妮与一名警察同事结婚,并领养了一个女儿。

2009年6月5日,已成为高级警探的斯蒂芬妮,遭到了逮捕。

逮捕

整个逮捕过程非常戏剧性。由于担心斯蒂芬妮提前知道消息,会暴力抵抗,上级挑选了几十个和斯蒂芬妮夫妇没有私交的警察,天刚亮时就埋伏在她家以及她通勤的车站附近。
完全不认识斯蒂芬妮的警探斯特恩斯(Greg Stearns)和哈拉米洛(Dan Jaramillo)负责审讯。

早上6:40,哈拉米洛来到斯蒂芬妮的办公桌边,介绍自己在其他部门工作,刚抓到一个盗窃艺术品的嫌犯,但自己不太懂这行,希望她能去地下室的拘留所和那个嫌犯聊几分钟。
斯蒂芬妮爽快地答应了。两人有说有笑地来到地下室,按照规定在拘留所门口交出了两人的枪支。

在斯蒂芬妮进入审讯室后,却发现并没有嫌犯在那里。他们又向她解释,实际上他们是在调查雪利案,因为斯蒂芬妮的名字出现在案卷中,才想找她聊一聊,为了防止她的私生活成为办公室的八卦,便找了这个私密环境。

斯特恩斯和哈拉米洛知道,斯蒂芬妮对警察的审问技巧很熟悉,也很了解自己可以随时保持沉默和找律师,于是他们东拉西扯地闲聊着,时不时把话题回到案子上,试图让斯蒂芬妮放松警惕,感觉自己只是一个证人。

斯蒂芬妮应当很快察觉自己被套路了,但她依然保持态度友好,笑着提到共同认识的人,努力让谈话像同事间的交流。她还列举了年轻时约会过的许多男人,想表明约翰不过是她遇到丈夫前的一个小插曲罢了。

(斯蒂芬妮审讯录像截屏)


“你见过他的妻子吗?”贾拉米洛问道。

“可能见过。”

“你记得她的名字或其他什么吗?”

“嗯……”她很费力地回忆着。 

“她是做什么工作的,或者在哪里工作,或者关于她的任何信息?”

“嗯,我想她是一名护士。我记不得他是怎么说认识她的。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参加过他们的婚礼吗?”

“没有。我没有参加他们的婚礼。不,我……我甚至都记不得他们什么时候结婚的。那是一百万年前的事了。”

“你知道他的妻子发生了什么事吗?”

“知道。我知道她被杀了。”

“你是什么时候听说的?”

“我在工作时看到了一张告示。”

斯蒂芬妮不断地说“这是一百万年前了”,以表明时间久远,自己记不清了,但在警探们的引导下,她逐渐承认越来越多的信息,包括她曾去找过雪利。只是她表示,她是因为约翰不停打电话联系她,才去找雪利的。

她说:“我大概是说,‘如果你和她约会了,或者和她住在一起,或者结婚了,你为什么还打电话给我?’老实说,我不记得具体时间。我想,也许我曾去找过她,说‘嘿,你知道吗?如果他和你约会了,他还在打扰我。’我在想我们谈过这个话题,一次或两次,也许是三次。”

68分钟后,哈拉米洛提到手上可能有从犯罪现场获得的DNA证据,问斯蒂芬妮愿不愿意提供DNA样本。斯蒂芬妮显得十分震惊,说她不敢相信他们竟然怀疑她做了这事。她突然站了起来,谢谢两位同行,然后走出了房间。

然而当她走到走廊尽头时,守候在那的警察逮捕了她。她不停叫着:“疯了,荒唐极了。”

后来警察搜查了斯蒂芬妮的住宅和车辆。在她的房子里,他们找到了她在1980年代中期的日记,其中多次提到她对约翰的爱和对他的订婚感到沮丧。她的电脑显示她在1990年代末还曾多次在网上搜索过约翰的名字。

在被捕后,斯蒂芬妮获准从洛杉矶警察局提前退休,而她正在调查的案件也不得不中止。

庭审

斯蒂芬妮从被捕之日起,一直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审判于2012年初在洛杉矶高级法院开始。

这起特殊的案件吸引了大量媒体的关注。庭审中最抓人眼球的,是时隔27年约翰出庭作证。他此时已经53岁,事业成功,是一家公司的总裁,也早已有了新的家庭。

他在作证时几次情绪激动落泪,尤其当他回忆起自己追求雪利的过程。他承认,在订婚后还与斯蒂芬妮发生性关系是“一个错误”。
那天雪利在医院见过斯蒂芬妮后,下班回到家,心情十分沮丧。约翰不得不向她坦白,在他们订婚后,他曾与斯蒂芬妮发生过一次关系,而雪利显然已经从斯蒂芬妮那里听说了。约翰为了挽回雪利,发誓不再与斯蒂芬妮有任何联系。

检察官认为斯蒂芬妮出于嫉妒,谋杀了雪利。而斯蒂芬妮的律师奥弗兰德(Overland)为她做无罪辩护,他依然强调最初的入室盗窃理论可能是正确的,因为几周后附近就发生了相似的入室盗窃案。
他还提到,有面墙上的血迹指纹没有分析;屋内一些指纹既不是雪利也不是斯蒂芬妮的;.38口径的手枪被广泛使用,没法证明子弹来自斯蒂芬妮丢失的那把……

律师还抨击咬痕DNA样本存储程序有问题,可能后来被人“加入”了斯蒂芬妮的DNA,而其他证据都是“无关紧要的”周边证据。这种辩护技巧我们在辛普森杀前妻案中就详细介绍过(点击阅读)。

检方请出了FBI的入室盗窃专家萨法里克(Mark Safarik),他主张雪利家的入室盗窃现场是伪造的。几周后发生的那起入室盗窃案和它有显著不同:盗贼会先按门铃试探,等到家里没人后再进去;他们被回家的主人撞见后,会开了自己的车逃跑,且偷走了珠宝。

在经历几天的审议后,陪审团一致决定,时年52岁的斯蒂芬妮一级谋杀罪成立。她被判处有期徒刑27年,在加利福尼亚女子监狱服刑。

此后三年斯蒂芬妮一直喊冤、上诉,但都被驳回了。

2023年底,她的假释申请被批准,意味着她可以出狱了。

在那次假释听证会上,斯蒂芬妮首次公开承认自己杀害了雪利,但她声称自己那天去雪利家时本来不想杀她

雪利的家人对斯蒂芬妮的提前假释表达了愤怒,他们认为她杀人后逍遥了23年,但只坐了14年牢就重获自由,这对遇害的雪利很不公平。

讨论

为什么斯蒂芬妮可以逍遥法外23年?为什么被害人父亲早就怀疑她,警方就是不调查?这是故意包庇还是玩忽职守?

根据警局的规定,调查中的每一次谈话都要录音并归档,内尔斯和约翰在1986年时分别和梅耶警探多次聊到这个前女友,但当2009年纳特尔接触案卷时,这部分录音和记录全都不在了。

1993年,雪利的父母又前往洛杉矶,和新接手该案的警探当面会谈。这位梅耶的继任者表示因为缺乏新线索,无法推进。学医的内尔斯提到,他在一本科学杂志上读到过一篇关于DNA法医学的文章,希望也能应用DNA检测本案的证据,但该警探声称警局经费不足,无法实现。

内尔斯表示愿意支付这笔费用,后续还联系好了一家实验室,但这个警探依然拒绝提供样本,理由是警局规定只有当有了嫌疑人后才能检测。他给雪利父母的建议是:“继续过你们的生活吧。”

然而就在此后不久,1993年10月11日,一位登记名为“菲尔·莫里特”的警探前往洛杉矶验尸官办公室,领走了雪利案中所有可能含有嫌疑人DNA的法庭样本。
警探取走证据,把它们交给实验室进行检测,这并不罕见,可问题是系统内部并没有检测记录,在他领走后这些证据全都消失了。十几年后,当部门重新调查这起事件时,莫里特表示完全不记得自己曾领走这些样本了。

毫无疑问,这起案件中有警局系统内部的人在帮助斯蒂芬妮。

为什么斯蒂芬妮要在案发七年后才找人帮忙取走这些样本?

大家还记得我写过的纪然冰母子双尸案(点击阅读)吗?
它正是在1993年夏天发生于洛杉矶。纪然冰被人刺杀,胳膊上也留下了一个咬痕。华裔刑事科学家郭方之美利用当年最新技术,对咬痕唾液中的DNA进行复制和分析,锁定嫌犯是纪然冰的情敌。
这起案子非常轰动,斯蒂芬妮作为洛杉矶警局的一员,必然有所耳闻。再加上她可能听说内尔斯想取走样本做DNA检测,更加慌了。她不得不请求某个和她私交很好的同事帮忙,销毁那些包含DNA的证据。

但不幸中的万幸,由于早年办案人员的疏忽,那份咬痕样本并不在这些证据里面。

2004年,当弗朗西斯想做检测时,她在犯罪报告中读到有这么一份咬痕样本,但纳闷地发现该样本既没有列入证据清单,也不在1993年莫里特领走的证据中。

最后她和同事不得不手动翻找验尸官的冷冻库,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那个装有试管的信封。
虽然上面有雪利的姓氏“Rasmussen”,但信封角上用来归档的案卷编号磨损了。1986年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没把这个样本归到案卷下,后来可能因为编号不明,也没人查找它的归宿,就让它在这个冷冻库整整躺了18年。

倘若这个样本按正常流程,被列入了雪利的证据清单并被转移到警局的储藏室,那么1993年它就会和其他证据一起被莫里斯领走销毁,这起案件永远都不可能知道真相了。

这或许也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吧。

当然,尽管有人暗中做了手脚,但我并不认为整个洛杉矶警察局试图包庇凶手。梅耶以及他的继任者们,其实是陷入了推测锁定的误区。

刑侦上有个特有名词叫推测锁定(Scenario lock),是指调查人员在刚接触案件的时候就发展出了一套推测,在接下来的调查中他们忽视那些与最初推测不符的证据,只从大量信息中挑选那些符合他们推测的线索。

这个在心理学中也叫Confirmation bias,验证性偏差。是指当人们确立了某种观点或信念后,会偏向于寻找和相信那些支持该观点的证据,而无视和驳回那些有悖于该观点的信息。

首先那个年代男性入室盗窃引发杀人,确实更为常见,而女性杀害情敌就少见多了,这些警察过于依赖过去的经验,不愿意跳出思维定势。特别当他们知道怀疑对象还是他们中的一员时,会本能地排斥这个调查方向,因为他们在潜意识中知道这无利于他们的利益和形象。

这种潜意识作祟、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回避真相的心理,也发生在约翰·鲁滕身上。

他的性格可以说温和,也可以说懦弱被动,正因为是这种性格,所以他会被主动、强势的人格吸引。无论是雪利还是斯蒂芬妮,都是刚毅的女子。当雪利被挑衅时,他当缩头乌龟,由她自己出面解决,这也把斯蒂芬妮的沮丧和愤怒更加转移到了雪利身上。当案子发生后,他依然当缩头乌龟,让他的父亲通知老丈人噩耗,而他连电话都不敢听。

而当警探向他了解情况时,他坚决否认岳父的推测,误导了警察,其真正心理恐怕是为了撇清自己的关系,避免承担道德责任,避免被世人谴责。

其实约翰自己未尝没有怀疑过斯蒂芬妮。1989年,雪利去世三年后,斯蒂芬妮和约翰相约一起去夏威夷潜水。在出发前,约翰又悄悄给警探梅耶打了个电话,问他“是否绝对没有证据证明是斯蒂芬妮干的”。由此可见,约翰虽然极力对外否认这种可能性,其实他的心底一直没有放下这种怀疑。他需要梅耶给出肯定的回答,才敢和斯蒂芬妮一起出游。

几年后约翰再婚,斯蒂芬妮也和同事结婚。

2009年,当拿到DNA结果后,警探纳特尔给约翰打电话,通知他斯蒂芬妮很可能要对这个案子负责。这通电话被录音了。

令我惊讶的是,已经50岁的约翰,还是当年雪利父亲眼中的样子:懦弱、自私、怕承担责任。

他在电话中一直强调,斯蒂芬妮除了去找过雪利的麻烦外,是个很好的人(great person),所以他们才能成为好朋友,没有任何迹象让他相信她会做这种事。

他还说:“我当时才27岁,我试图想明白到底是谁不想让我拥有生活,但你知道,我们也被毁了,对吧?”他似乎认为自己才是凶杀案被针对的目标,才是受害者,凶手杀害雪利的动机是为了不让他“拥有生活”。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我们”指谁,包含他和他的家人,还是包含他和斯蒂芬妮。

他最后有些气急败坏地表示:“在某种程度上,这个关于斯蒂芬妮的坏消息,将要杀了我,因为我不得不回去对拉斯穆森一家说抱歉,那个和这事有关联的人和我有关系。”

保全自己,才是他从始至终最关心的问题。这样的人物出现在各种案子中,他们常常是幸存者,却总是以案件受害者自居。他们背弃死者和他们的情谊,为了不被世人谴责,甚至可能阻碍真相的到来。
一边是态度暧昧、自私懦弱的丈夫,一边是咄咄逼人、因求而不得而丧失理智的丈夫情人,最终新婚的雪利在最好的年纪就失去生命。而另两个人却各自继续精彩的人生,直到一份DNA报告揭开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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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The Atlantic: The Lazarus File 2011年6月

PEOPLE v. LAZARUS (2015)

https://caselaw.findlaw.com/court/ca-court-of-appeal/1707766.html

Wikipedia: Murder of Sherri Rasmussen

The Vanity Fair:A Case So Cold It Was Blue 2012年6月

NBC NEWS:A former Los Angeles police detective for years hid the truth about how she killed her ex's new wife. Now, she could go free.2023年12月

LA Times: Officer had said gun was stolen 2009年6月

https://www.nbcnews.com/dateline/video/more-of-john-ruetten-s-2009-interview-with-police-7391648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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