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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出纳挪用公款2000余万炒股被判12年 其领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都市时报 2021-01-15


11月5日,昭通市纪委通报3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其中,永善县林业局原出纳杨昌兰挪用公款2225.33万元,党组书记、局长赵少涛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3年至2018年6月期间,杨昌兰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从永善县林业局天然林保护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挪用公款用于炒股,截至案发之日,共计挪用公款2225.33万元,归还公款1926.44万元,尚有298.89万元公款未归还。杨昌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8年9月30日,永善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少涛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单位财务人员和财务工作的监管失之于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挪用公款2000余万炒股

她的人生和股票一起"跌停"


 “她平时胆子很小的,怎么突然变得这么胆大包天呀?”


“从没见她穿过奢侈的衣服,戴过昂贵的首饰,她怎么就钻进了钱眼里了?”


……


2月20日,在永善县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永善县林业局原出纳杨昌兰的亲友们一边聆听着法官的宣判,一边努力地回想着与杨昌兰相处的点滴。在他们的印象中,杨昌兰是个胆小懦弱的贤妻良母,是一个工作认真负责的好同志,实在难以把她和腐败分子联系在一起。


“被告人杨昌兰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随着法官掷地有声的判决,杨昌兰案终于尘埃落地。


投身股市 倾家荡产


“昌兰,有没有兴趣炒股?”

“炒股?我不懂啊!
“现在炒股可赚钱了。我可听说了,不少人都赚翻了!
……


2008年,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杨昌兰在与友人闲聊中得知了炒股这条“挣大钱”的门路。听着朋友如数家珍地介绍,杨昌兰的心也跟着不安分起来。


“那些斗大的字不认识几个的人都能炒股赚钱,凭我的能力肯定没问题。”朋友的无心之言彻底激发了杨昌兰一夜暴富的欲望。她开始做起了“致富梦”,满怀信心地加入炒股大军。


杨昌兰历来小心谨慎,刚开始买股票的时候,每次都买得很少。让杨昌兰兴奋的是,老天爷似乎很照顾她,她看中的股票基本都是赚多赔少。尝到了甜头之后,杨昌兰自以为摸清了股市的门道,对这条生财之道也越来越有信心。


人的贪婪欲望之门一旦打开将永无止境,面对动动手指就能带来的巨大收益,杨昌兰的胆子越来越大。她果断地把家里的闲置资金都投入了股市。


虽然杨昌兰信心满满,可由于专业和经验不足,缺乏投资眼光,投机心理太重,她买的股票一再被套牢,而且越陷越深,越赔越多。没过多久,家里的全部积蓄都赔光了。


为了翻本,杨昌兰想尽一切办法筹集资金,一次又一次投入股市。然而,让她沮丧的是,幸运之神再也没光顾过她,所有的钱都如泥牛入海,没有翻起哪怕一片浪花。


染指公款 堕入深渊


“我不会一直这么倒霉的,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能翻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并没有让杨昌兰清醒。


折腾了半天,不但暴富梦没实现,反而一夜回到了解放前。杨昌兰不甘心失败,她还想再赌一把。在赌徒心理的一再作祟下,杨昌兰已然陷入了癫狂。此时,走投无路的杨昌兰把目光投向了公款。


“干脆把公款弄点出来,赚了再还回去,又不会给国家造成损失。”抱着这样的心理,杨昌兰将黑手伸向了国家资金。


第一次作案,杨昌兰利用职务之便,轻而易举地转出了4万元公款。她心里害怕极了,每天都提心吊胆地过日子。让杨昌兰意外的是,过了很长时间也没人发现她做的手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杨昌兰一次次地作案成功,让她从战战兢兢逐渐陷入疯狂,2.5万、5万……仅2014年和2015年,杨昌兰就挪用公款1000余万元。


按照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程序是由出纳录入信息,会计或者主管审核拨付,而实际操作中,信息录入和审核拨付都由杨昌兰一人负责,为杨昌兰挪用资金打开了方便之门。另外,按照规定,会计要打出银行对账单,与出纳核对账目,做到账实相符,可实际操作中,县林业局却基于对杨昌兰的信任,并未打出银行对账单,仅凭杨昌兰手写的余额进行对账,致使相关人员长达5年的时间都没有发现杨昌兰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


就这样,杨昌兰觉得把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很是得意。殊不知,她早已滑向了犯罪的深渊,难以自拔。


穷途末路 投案自首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2018年6月20日,永善县财政局要对全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顿时让杨昌兰慌了手脚。


杨昌兰挪用的资金大部分属于专项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多达800余万元。杨昌兰急忙变现全部股票填补窟窿。可因股票亏损,虽经多方筹措,仍然有近300万元不能归还。此时,穷途末路的杨昌兰悔恨交加,甚至有了轻生的念头。


“我挪用了我们的单位的资金,今天我是来投案自首的。”在家人的再三劝说下,她选择了投案自首。


“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务必快速查清挪用公款数额及资金去向。”杨昌兰投案后,永善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专案组,并报经永善县委和昭通市纪委监委同意,依法对杨昌兰采取留置措施,调查工作也随即展开。


随着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杨昌兰挪用公款的案情逐渐浮出水面。经查,2013年至2018年6月期间,杨昌兰利用其担任单位出纳的职务便利,多次从单位多个资金账户挪用公款用于购买股票,累计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2018年6月28日,永善县监委对杨昌兰作出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审查起诉。最终,杨昌兰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在贪婪心理和侥幸心理作祟下,杨昌兰亲手毁掉自己幸福美满的家庭,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杨昌兰一案也给我们的财务监督管理敲响了警钟。朝督暮责,方能律己律人,严守规矩,勿让信任代替监督。


来源:综合昭通市纪委、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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