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化妆品、衣服、鞋子…昆明一对夫妻吵架,从24楼往下扔东西

都市时报 2020-11-1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8099999 Author 昆明广播电视台K6

10日上午,在盘龙区锦武路锦悦四季小区七栋,高层的一家住户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将家中的物品不断的从窗户外抛下,这可把楼下路过的市民吓坏了。


声音来源【市民杨师傅与路人对话】

杨师傅:“鞋子,衣服,玩偶,吵架了应该是。”

路过市民:“吵架也不能这样扔啊,他们这样扔楼下的人多危险啊。”

杨师傅:“傻呗。”



从市民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不断有东西从小区7栋20楼以上的窗户处掉落。

地面上全部都是掉落物品的碎片,还有一些毛绒玩具,而在七栋旁边就是小区的过道,一旁还有一个快递站点,过往的市民很多,非常的危险。

声音来源【市民杨师傅与楼下商户对话】

杨师傅:“砸坏你们东西没有?”

商户:“没有砸到东西,没有,就怕砸到人。”



上午10点记者到达现场时,民警已经在7栋楼下拉起了警戒线,地面上一片狼藉,化妆品、高跟鞋、被子等居家用品掉落一地,摔得支离破碎。

扔东西的住户已经在楼下接受警方的调查。

声音来源【记者对话高空抛物住户】

当事人(男):“两口子吵架。”

记者:“冲动了是不是?”

当事人(男):“两口子吵架没有冲动,就是平常两口子吵架而已。”

记者:“那你往下扔东西还不算冲动啊?”

当事人(男):“你这个有时候会经历到的,真的,真的。”



据了解,高空抛物的是24楼的住户,由于家庭琐事两口子发生了争吵,在吵架过程中,情绪激动就把家中的物品扔了下来。


快递站点工作人员:“今天早上我们就站在那个下面嘛,然后就是我们另外一个同学,就是那个东西都砸下来好多了,我们叫他赶紧让开,不然就砸到他了。”

小区住户:“非常危险再说他这个是公共危害罪对不对,你看一小个东西砸下来可能会致人伤亡,把人家砸死了怎么办?一小个瓶子可能会致人于死亡对不对。”

小区住户:“这个怎么能涉及到别人呢 ,这种是他们家两口子自家的事情,自家的事情自家处理对不对,像这样涉及到外人打到人家怎么办,随便一样东西打到头上就致命了嘛。”

小区住户:“你说砸到哪个得了嘛这个,这样的惩罚重一点。”


小区住户们说,这样只顾吵架不顾他人生命安全的高空抛物实在太危险,所幸的是掉落的东西没有砸到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辖区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处理。而在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云南三仪律师事务所 高彦金:

“像这种两夫妻吵架,把家里的生活用品或者杂物扔下楼下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他人死亡或者伤害的后果,但是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这两夫妻的行为仍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无非就是没有造成后果,那么在量刑方面法院可以考虑从轻进行处理。”

来源:8099999
编辑:胡楠
审核:周健军


     ▼嘟嘟精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