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猪小浅
来源:猪小浅(ID:zhuxiaoqian0214)
唐晓找出一只托盘,把它从柜子里挪出来,摆在新房的展示柜上。马严从身后抱住她说,这是什么宝贝啊,和我的人头马一个级别。唐晓静静地看着,思绪跟着温柔的光晕,悄然飞回到往昔的记忆里。坑坑洼洼的柏油路旁,种着连天蔽日的桂树,路的尽头,横着一幢只有四层楼的筒子楼。楼道里永远都是灰扑扑的,积灰的天棚是蜘蛛们的天堂。老旧的家具,狭小的窗子。暗黑的墙壁,仿佛可以吃掉所有的光线。然后从皮箱里翻出电药煲,放好药,倒足水。一会工夫,陈旧的小房间里就溢满了药香。她有咳嗽的毛病,查了很久也找不到病因。只能天天喝一些消咳理气的中药。熬药就是个问题。犯起病来会整夜的咳,怕室友受不了。爸爸煮的药还在桌上慢慢滚着,薰蒸的水汽,让房间有种粘腻的热。唐晓把门拉开一条缝,看见一个赤膊的男生,削瘦的身体,支出骨骼突兀的痕迹。男生连忙说,哎呦,不至于,不至于。我叫小风,就住隔壁。原来身体就不好,高中的学习方式又和初中完全不一样。各方面的不适应。爸爸有个简单的逻辑,只要考上好大学,将来就能到大城市工作,上班吹空调,下班开小车。仿佛大学是一把万能钥匙,就此能打开所有通往幸福的大门。一天清晨,校园里乱哄哄的。唐晓背着书包,一进校门,就看见了他。因为教学楼前的旗杆上,不只挂着鲜艳的国旗,还挂着猴一样的小风。这天早自习,小风和同学打赌,可以20秒就爬到旗杆顶,可是他刚爬到10秒,教导主任就来了。正对峙着的时候,教学楼响起了铃声。有人喊,是火警,着火了吗?
那天晚上放学,忽然有人从身后拍了拍唐晓的肩说,谢谢你啊。小风一脸诧异地说,哈?像人?你的意思是……我还不是人吗?”早晨出门,她能听到小风屋里传出雷鸣般的鼾声。晚上放学,他基本都在泡网吧。他也是裹在一群男生中间,大呼小叫的跑过去,凌空甩出一个鬼脸,当作打招呼。可是即便如此,唐晓依然把他当成高中时代的第一个朋友。安静的夜晚,唐晓背不进单词的时候,会听听小风在家里做什么。吸吸溜溜地吃泡面,大喘气地做仰卧起坐。哼哼歌,心情愉快。哎哟妈呀,不是烫到,就是撞上了桌角……一进十一月,天气开始冷了。唐晓忘记吃药,咳嗽就上来了。深夜,她咳得睡不着,只好爬进来,准备熬药。就在这时,有敲门声响起来。她疑惑地问,谁啊?唐晓刚拉开门,他就裹着棉大衣窜进来说,你怎么一直咳啊,是不是感冒了?小风推着唐晓说:去去去,我来帮你煮。要是再冻感冒了,就更麻烦了。小风按着唐晓的指挥,放药添水,然后一个飞身跳到凳子上,像只猴。他真的太像那个人了,那从小顽皮捣蛋,又对她关怀备至的人。9岁那年,他和母亲乘客车去省城,出了车祸,就再也没能回来。小风两句话就说完了。爸爸是个混混,犯了事,带着小三跑路了,再也没回来。妈妈在他初一的时候病逝了,现在靠亲戚接济和政府救助生活。两个人境遇并不相同,但坐在昏暗的房间里,孤独让他们生出一丝同命相连。唐晓从家里回来,没有让爸爸再送她。半年,足够让她学会独立生活。而小风依然过着肆无忌惮的生活,突飞猛进的只有他的个子,没日没夜的疯长起来。开学不久,班主任找他谈话。因为小风已经快16岁了。惟一能发放的,就是学校对贫困生的补助。班主任想问问小风未来有什么打算。可小风无所谓地笑了笑说,没有。要是念不起,我就退学打工去。爸爸抵不住想念,坐车来看她。爸爸带来许多家乡的食物,堆在小屋的桌子上,溢满了温暖的香气。她敲开304的时候,小风还在睡觉,赤着膊,光着脚,邋邋遢遢地搔着头发。搞得小风对这位感情丰沛的大叔有点莫名其妙。小风悄悄对唐晓说,喂,你爸这是怎么了?
有爸爸,也有小风。他俩有种一见如故,相见恨晚的感觉。傍晚时分,他们会在楼下,支一张方桌。买几串烧烤,喝几瓶啤酒。唐晓坐在一旁,听他们闲聊。爸爸每次都会兴致勃勃的聊到深夜,仿佛找回了失去许久的儿子。唐晓的爸爸有做馒头的技术,招罗着在街口开了家“唐记馒头店”。爸爸手把手的把独门秘笈传给他。于是小风就在一夜成熟了。那已是九月,满街桂树,垂垂结蕊,吐散混杂着馒头味儿的花香。唐晓每天放学,就会看见店里大小两个男人,挂着橙色的围裙,在氤氲的蒸汽中忙碌着。她总想在店里,帮会忙。可总被两个人打着“认真学习”的名头骂回去。她的心里有一百个不情愿,但也有种说不出的幸福与满足。和朋友去店里买杯子的时候,她买了两个。其中一个送给了小风。
某一天,放学回来。唐晓远远地看见了店里的小风。刚要出声叫他,陈珠却从小风身后走出来,用毛巾,替他擦了擦额头汗。很简单的动作,刺得唐晓心脏生疼。女生都有天生的直觉,不需要任何言语证明。夜晚的老街,像条静婉的河,流淌着柔软的月光。唐晓说:你和陈珠……小风说,晓晓,陈珠初中毕业,和我刚刚好。我们才是一路人。而你呢,将来一定会考上大学,然后去大城市工作。上班吹空调,下班开小车。到时候,你还会和我这个天天卖馒头的在一起吗?只是同样的词语从小风嘴里说出来,让她有种说不出的痛。她说,你怎么知道我们不会是一路人?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和你这个卖馒头的在一起?你怎么知道?小风却沉静地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肯定会遇到比我更好的人。我的上限就是现在了,但你肯定会更高。小风轻轻擦了擦她的眼泪,说,别哭了,做我妹吧。我想做你哥。其实唐晓明白,当陈珠给小风擦汗的那一刻,她就已经没有机会了。
他们渐渐显出了差异。她依然像个学生似的,说学生会的恩怨,说哪部电影比较好看。小风已经和陈珠开始谈婚论嫁了。他们搬出了筒子楼,租了一套小房子。唐晓大三那年,他们办了婚事。可小风却一本正经地说,要啊,你知道的,我一直想有个家。他们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只是在某个时间点,相遇相伴。是个瘦,且高的男生。唐晓踮脚与他接吻的一刻,莫名掉了眼泪。毕业,唐晓顺利考进名企,就此首先完成了爸爸当年“上班吹空调”的愿望。搬离学校的时候,她在床下的角落里,发现了那只老旧的电药煲。有时就是这样,青春里,一些久治不愈的病,会莫名其妙的好了。可是,一些早以为忘记的人,却会停留在记忆里,不熄不灭。分手,身心俱累。可还是要上班工作。成年人的世界,没有旷课。陈珠不能生育,小风也不介意,两个人仍然像刚恋爱似的小情侣。说也奇怪,唐晓每天看着小风和陈珠吵吵闹闹,恩恩爱爱。心里的郁闷,慢慢就散了。可能是小风身上的烟火气,让人温暖。曾经的心动系,就这样进化成了治愈系。只是唐晓和他相恋的第5个月,忽然接到了小风的消息。电话是爸爸打来的。他说,你回来看看小风吧。他快不行了。
唐晓是在医院里见到小风的,全身80%烧伤,已经昏迷很久了。一直没有反应的小风,忽然动了动了手指,一下、一下、一下……唐晓请了假,帮忙办丧事。收拾火场的时候,她在放零钱的铁盒里,发现一个完好无损的玻璃杯。陈珠哭着说,这东西竟然留下了。这可是小风的宝贝,谁也不许拿来喝水。显然,在小风最后的时刻,把杯子藏进铁盒,保存了下来。是的,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她才懂得,他们对彼此来说有多重要。即便做不了情侣,也要做一辈子的亲人。可是小风丢下了她,就像哥哥丢下她一样。
唐晓回武汉的时候,带走了那只从火场里找出的玻璃杯。马严知道她与他的故事,依然愿意让它闪烁在人头马的旁边。-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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