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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县委书 记被抓,他们所犯何事?

利箭在线 利箭在行动 2022-01-21

2018年,这15个县委书记被抓,因为他们犯了“自行其是”“拍脑袋决策”“违规干预、插手经营活动”“干预执法”“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权色交易”等错……

“七品芝麻官、肩挑千钧担”。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

主政一方的县委书记,集资源分配、干部选拔等大权于一身,面临的诱惑相对也大,可谓是“高危岗位”。一些县委书记工作上大搞“一言堂”“家长制”,生活上腐化堕落、贪图享乐,“一把手”的权力失范会使得当地官场生态进一步恶化,甚至会带来“塌方式腐败”。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多地省级纪委监委通报查处了至少10余名县委书记(详细名单如下。仅12月前12天之内,已有河北滦平、河北涿鹿、福建霞浦、陕西岐山四地县委书记落马。

被查处县委书记4人为“70后”6人违纪问题被通报

从地域来看,今年通报的落马县委书记涉及河北、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云南、贵州、陕西、青海等地。其中,贵州4人,河北和陕西各2人,其余地方均为1人;从落马干部年龄来看,“60后”11人,“70后”4人。年纪最大的为1963年出生的陕西省佳县县委原书记辛耀峰,年纪最小的为湖南攸县县委原书记谭润洪,他生于1976年8月。

此外,上述落马县委书记中有两名女性,分别为11日晚刚刚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的河北涿鹿县委书记高薇和广东惠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博罗县委书记江菊莲。记者翻阅江菊莲公开报道发现,去年11月,江菊莲在北京参加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代表博罗县接受“全国文明县城”牌匾。还不到一年时间即2018年8月,江菊莲被通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已落马的县委书记中,有至少6人的违纪问题被通报。今年6月,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经查,梁嘉庚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自行其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参加迷信活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拒不执行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不顾群众意愿,违反议事规则,拍脑袋决策;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私利;干预执法活动等。

2018年8月,陕西省佳县县委原书记辛耀峰被“双开”。经查,辛耀峰不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搞政治攀附;既花巨资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又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违规干预、插手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等。

2018年9月,青海果洛州达日县县委原书记武伟被“双开”。经查,武伟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等。

2018年11月,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在同一天发布三名县委原书记被“双开”通报:大方县委原书记张瀚时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影响强令他人违规行使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在婚外非法生育等。凤冈县委原书记廖其刚掩盖违纪违法事实;违规收受茅台酒等礼品、礼金,以及搞权色交易;与女下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从江县委原书记张广渊对脱贫攻坚工作公开发表不当言论;违规收受礼金、茅台酒;违反工作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等。

如何做合格的县委书记?

“自行其是”“拍脑袋决策”“违规干预、插手国有企业经营活动”“干预执法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上述处分通报中的一些违纪问题,应证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出轨”的严重性。工作上大搞“一言堂”“家长制”,生活上腐化堕落、贪图享乐,“一把手”的权力失范会使得当地官场生态进一步恶化,甚至会带来“塌方式腐败”。

权力有边界。主政一方的官员,应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其的权力,当好人民的公仆。但当权力不受约束时,就表现出蛮横和任性的一面,必然导致难以理解的事情发生。细数上述这些贪官的行径,无一不是或把自己手中的权力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或跨越权力的边界,染指并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决策,最后导致官怒人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那么,如何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县委书记?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经给出明确的答案。

“县委书记这个岗位很重要,官不大,责任不小、压力不小,这个官不好当……”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的200余名学员畅谈交流“县委书记经”时坦言。在这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县委书记提出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明确要求。

“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座谈会上,习近平又一次提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提醒领导干部坚定自己的人生选择。“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习近平告诫县委书记,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追求健康情趣,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引导全县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同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受到表彰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重申了“四有”要求,并进一步勉励广大县委书记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这既是对县委书记的要求,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

延伸阅读

“雅好”背后的贪贿轨迹

党员干部既要培养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远离低级趣味,又要“好”之有度,防止玩物丧志。对于领导干部的“爱好”,一些人深谙“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见缝插针,伺机而动。一些领导干部从玩物到丧志再到甘于被“围猎”,最后竟然以“好”为名公然索贿,“雅好”背后,画出的是一条贪贿的轨迹。

痴迷兰花,以至玩物丧志

“痴迷兰花、玩物丧志……”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是监察法颁布实施、国家监委组建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后,首个接受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也是在通报中被提到“玩物丧志”的一个典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王晓光党籍和公职现场,王晓光忏悔自己“理想信念不坚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

无独有偶,浙江省临海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原局长周华清被称为“兰花局长”。一些想找他帮忙办事的人,盯上他的这一爱好,就借“以兰会友”之名,将购买的昂贵兰花送给他,他受贿的35万余元中,兰花价值近20万元。周华清在忏悔书里写道:“正是自己养兰、爱兰,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最终被兰花俘虏,成为人人唾弃的贪官。”

打球钓鱼,甘于“被围猎”

“我从小喜欢钓鱼,为了把更多时间用在事业上,就基本放弃了这个爱好。”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王炜则“栽”在了鱼竿上。已经有七八年时间没再钓鱼的王炜,在老板们的陪伴下,又捡起鱼竿,甚至连上班时间都出现在渔场上。

厦门市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和平酷爱高尔夫球。“每天四点多起来打,要打两个多小时才去上班”,不少广告企业主听说王和平痴迷高尔夫球后,会陪着他一起“疯狂”,进而通过王和平在广告公司设置、广告牌选址、公益广告款补助、认定驰名商标等方方面面协调关系。对此,王和平一方面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交代广告处的原处长黄某、原副处长冯某等配合广告企业主;另一方面为这些广告主牵线搭桥,帮助他们打通上级相关部门,事后收取“感谢费”。

以“好”为名,大胆索要

只要在纪律和规矩的限度内,领导干部有兴趣爱好本无可厚非。但有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并非如此纯粹,他们披着儒雅形象的外衣,却把书画、摄影等爱好作为捞钱的工具。江苏省盐城市政协原副主席李纯涛就是其中的一位,他利用职务影响,将自有字画出售给下属,字画成了权钱交易的幌子。

“不就是要幅画嘛!”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武红军经常以“我家有一面墙还空着”为名,疯狂向天津美术学院画家教师索要画作。他常到学校画室“视察”,看中老师和学生们挂在墙上的作品后,就会将整面墙的作品都要走,因此得了“武大墙”“一面墙”的绰号。不少人反映“武红军不懂画,看中的是画的价格”,有人也“糊弄”武红军,在其索要或收受的382幅画作中,经鉴定,其中一些是赝品,一些是工艺品。

“借”钱买宝,做梦发财

爱好无错,错在越界。一些因“雅好”索来的物品升值潜力不小,成了“摇钱树”,也有人因此成了笑话。山东省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民痴迷玉石和紫砂壶,一边收藏,一边做发财梦,盼望着有朝一日升值,大赚一笔。他不惜借债,结果购买的玉石都是低档货;不惜索贿,倾尽所有买来的紫砂壶竟然也都是赝品。

爱好要有度,不因“沉迷”而“迷失”,需要内自制、外发力。一方面,党员干部一定要坚守党性、心性,不过分沉溺于个人爱好,同时要将个人爱好与公权力严格区分开,从小事小节上约束自己,慎重对待朋友交往,不因贪小便宜而失大节。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要把监督挺在前面,发现苗头,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有”皆无只因贪

张慧光,北京市文资办原党委书记、副主任,她曾任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如果在网络上搜索“张慧光”这一关键词,会出现几十万个条目。作为一名正局级领导干部,她的工作照光彩照人。然而,今昔对比,已判若两人。

有声有色地工作、有滋有味地生活、有情有义地做人,这“六有”是张慧光信奉的人生信条,她对自己的这一总结很是得意。然而,背离了党纪国法,她的行为让“六有”变了质。

假公济私,工作岂能有声有色?

2015年7月的一天,张慧光正在批阅文件,脸上露出一丝不安的她,在一份文件上签署了“同意”。这份文件就是将要提交市委巡视组的《关于2012、2013年领导工作例会缺失会议记录有关情况的说明》。

会议记录为何无缘无故缺失?张慧光的这一做法,实际上是为了掩盖工作的失职——“三重一大”事项未按要求上会研究。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5年9月12日,张慧光被北京市纪委专案组的工作人员带离办公室,就再也没有回来。

位于北京车公庄的“新华1949”文化创意园,有多家文化创意企业。园区中心,还有一个由新华印刷厂改建而成的展示中心,丰富的展品让参观者感受到文化创意产业的魅力。有人说,张慧光在文资办工作的几年,确实搞出了一些“政绩”。但在“政绩”的光环中,却总有一些让人看不透的东西。

“她这个人欲望太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特别是到文资办以后,对职位、权力的期许更高。作为党委书记,不安守本职,却一心想在有限的几年时间里,再上一个台阶。”北京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孙利清告诉记者,张慧光特别热衷于那些轰轰烈烈、“有声有响”的活动,有的项目甚至亲自参与操持。而这些,正是她捞取“政绩”的资本。

2013年,市文资办牵头在美国举办《我爱北京》国际编剧大赛。通过加拿大籍华人牛某的“穿针引线”,活动在美国几十所高校展开,最终优秀剧本被拍成微电影,并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

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在这个看起来有声有色的工作背后,竟随意增加了400多万元项目支出。

当年12月,针对项目超支一事,北京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宣传系统下发通报批评,责成文资办作出深刻检查。然而,张慧光却把这事儿压下去了。“我从来没在工作中拿过‘通报批评’,觉得特别没有面子。”张慧光回忆,“当时就报了个情况说明,通报批评的事就没在单位党委会上传达,也没有贯彻。”

觉得没面子、有情绪,就不传达上级通报。有令不行,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这样的党委书记的确很任性。也正是这个严重超支的项目,成为她疯狂敛财的工具。

经查,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张慧光利用职务便利,在市文资办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研社)签订《微电影市场发展分析及实例论证项目委托服务合同》过程中,套取财政资金151万余元。后又借用北京华荣兄弟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与外研社签订虚假《“微电影市场分析及实例论证项目”微电影拍摄制作合同》,骗取上述财政资金中的75万余元,据为己有。

而对于别人送上门的,张慧光根本不拒绝。在接受牛某请托,为其承揽编剧大赛提供帮助后,2015年5月、6月,牛某给她送上了16万美金的“好处费”,折合人民币近百万元。

权力一旦与金钱勾连,必定导致腐败。张慧光忘记了纪法、突破了底线,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心为物役,生活岂能有滋有味?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有滋有味。但怎样才是有滋有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张慧光而言,她的“有滋有味”和贪慕虚荣、奢靡享乐划上了等号。

“成由勤俭败由奢。”张慧光回忆道,“提拔为局级干部后,受外界环境影响,不知不觉开始追求奢侈品和高消费。”

2011年7月,张慧光向其胞妹张某甲索要191万元,只是因为她看上了一对翡翠手镯,想要买下来。

“2011年,她在广州一个展销会上给我打电话,说看了一对手镯特别喜欢,还有一些玉器,问我能不能把钱给付了。”张某甲回忆道。考虑到张慧光帮她揽了不少项目,张某甲后来便通过银行转账,给张慧光转了191万元。“党员领导干部要尚俭戒奢,杜绝享乐主义。张慧光过分贪图虚荣、追求奢侈,动辄几万、几十万元的高额消费,严重超出其个人支付能力,必然导致她走上权力寻租之路。”市纪委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朱平说。

经查,张慧光于2009年11月至2012年6月,利用担任北京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紫禁腾(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北京市旅游局大型旅游栏目《想说爱你》《请跟我来》拍摄制作工作提供帮助。其间,张慧光先后多次收受祝某为其支付的美容费用及其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9万元。

“现在想起来真的很羞愧。追求美没错,但用受贿的钱去美容,实际上是用丑陋行为追求美。”张慧光悔恨地说,“现在想想,粗茶淡饭又如何?打扮平淡一点,享受平淡中的安宁,不知道比现在这样强多少倍。”

追求美,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这样的追求超越经济能力承受范围,能不出问题吗?

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如果张慧光早些从所谓‘有滋有味地生活’中解脱出来,从‘物’中解脱出来,主动廉洁修身,自觉提升境界,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表示,作为领导干部,要切实过好生活关,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高尚的气节和情操。

败坏家风,做人岂能有情有义?

在做人这个问题上,张慧光信奉的“有情有义”,与“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的要求背道而驰。在调查过程中,张慧光的两个妹妹及外甥都牵扯进来,一个大家庭、几个小家庭的幸福同时幻灭。

“一方面觉得妹妹实在需要帮助,另一方面也觉得给别人做也是做,给妹妹做一点儿,应该不为过。”张慧光坦言。

她说的“给妹妹做一点儿”,落在工作中,就是赤裸裸地“权为己用”“以公谋私”。2009年,其妹妹张某甲以文浪公司的名义,和北京市旅游局签了《旅客乘车指南》的封底广告,合同金额500多万元。

帮妹妹办事,张慧光也不白忙活。2009年底,她表示女儿要买房,让妹妹“帮着弄点儿钱”。于是,张某甲以张慧光女儿名义在银行存了80万,然后把卡交给了张慧光。而这只是开始,张慧光在市旅游局和文资办工作的7年间,张某甲利用张慧光手中的权力,先后签了2000多万元的合同。作为回报,张某甲先后给予张慧光数百万元。

除妹妹张某甲外,张慧光的另一个妹妹张某乙,以及外甥解某某因为“文惠卡”项目也被牵扯进来。

使用一张小小的“文惠卡”,在北京近两千家影院、书店、博物馆等文化商户消费都可享受折扣。这本是给百姓谋福利的好事,让人想不到的是,卡片背后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权钱交易。

时间倒推几年,张慧光的外甥解某某当时是北京一高校干部。当朋友王某某找到他,请其为自己设计的第三方支付文化消费卡出谋划策。解某某敏锐地察觉到其中的商机,于是找到了自己的大姨——时任市文资办党委书记的张慧光。

根据张慧光的建议,这张小卡片由支付卡改为优惠卡。在解某某和张慧光推动下,王某某借壳“华盛建安科技有限公司”,承揽了市文资办的“北京文化惠民卡”项目。

这个项目让王某某赚得了第一桶金。然而,困扰也随之而来。一直为项目穿针引线的解某某,开始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他要钱。解某某的母亲,也就是张慧光的妹妹张某乙也向他伸手。

“2015年初,解某某的妈妈给我打电话,说在海南买房需要100万。”王某某回忆道,两年时间,解某某和张某乙以购车、信用卡还款、支付购房款等理由,先后向其索要财物600多万元。2014年下半年,解某某和张某乙将其中的60万现金,以王某某名义送到张慧光家中。

身为国家干部的解某某利用张慧光的影响,为自己谋取私利。而张慧光对于外甥的行为听之任之,不仅没有尽到教导训诫之责,自己还收受不义之财,助长其借权敛财之风,坏了作风,更坏了家风。

“我曾是父母的希望和骄傲,我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教育之恩……”张慧光痛哭流涕地感慨道,“人这一辈子啊,得始终走在规矩里面,这样才能真正地保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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