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非法上访太“任性”!又有2人被刑拘!
依法上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但这并不意味着上访就可“任性”
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
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规定
做到依法、逐级、有序进行
9月16日,临沂市高新区马厂湖派出所抓获一名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王某香(女,58岁,马厂湖镇人)。
经查,2016年以来,王某香以非法要地为由,多次去省进京进行非访,期间多次到村委辱骂他人、扰乱会场,造成严重情形,并以自身残疾为由,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滞留党政机关,严重扰乱办公秩序,以达到给政府施压,满足其无理要求的目地。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香已被刑事拘留。
9月17日,临港公安分局壮岗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抓获一名煽动他人非法上访人员。
壮岗镇村民鲁某利系某工商所临时工,后该工商所撤销,该鲁称其未接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要求政府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安排工作岗位,并建立名为“中国XX局”的微信群,煽动群内数十名人员非法上访。
接上级指令后,壮岗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将鲁某利依法刑事拘留。在此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
应当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反映相关诉求
对于造谣惑众
组织、串联群众非访、闹访、缠访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信访活动中不应有哪些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关情形如下:
(一)5人以上采用集体走访的形式反映共同信访事项,拒不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推选代表,或在信访接待场所及其周边拒不服从现场管理的。
(二)在信访事项已经受理、办理期间越级信访的,或拒不通过法定途径提出投诉请求,或不依法定程序申请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或信访诉求已经人民法院、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办理终结、合理解决,仍然以同一事项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在信访接待场所缠访、闹访。
(三)以信访为名,到非指定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或故意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到非指定信访接待场所扰乱秩序的。
(四)以信访为名,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或其他公共场所及周围,实施静坐、张贴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穿状衣、裸露身体、焚烧物品、跳河跳楼、出示状纸等行为的;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违法聚集、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道路交通,或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谋取不当利益的;组织、资助他人或者提供交通工具协助他人扰序、缠访、闹访的;或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从事信访活动的。
(六)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以自伤、自残、自杀相要挟,或者扬言实施杀人、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活动的。
(七)在信访过程中,谩骂、侮辱、殴打、威胁、 诬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违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行为的;以围堵、纠缠、违法进入住宅等方式干扰国家工作人员正常生活的;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骚扰的。
(八)在单位办公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 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单位办公场所的。
(九)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
(十)赴省、进京在非接待场所扰序聚集、滞留、滋事,或者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制造社会 影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
(十一)通过网络、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编造、散布有关信访虚假消息的。
(十二)其他方式缠访、闹访的。对任何公民、单位或其他组织以信访为名,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情节轻微的,依法予以训诫;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信访会面临什么后果?依法信访
理性维权
文章来源:综合自临港公安 琅琊新闻网,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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