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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蹭明星热度“生意经”:高仿小号、明星同款、抢注商标……

网络大电影编辑部 网视互联 2019-12-15


作者 | 猫叔

因为自带热度,所以明星吃的穿的用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粉丝追逐的热点和大众关注的焦点。


杨幂、李现、张艺兴这些热门明星,随便一穿,背后可能就是几百万的生意。


于是,围绕明星热点,聪(无)(耻)的网友和商家,摸索出了一连串的蹭明星热度的“生意经”。


这些以蹭明星热度为生的灰色产业链,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甚至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不仅让明星们头疼不已,也让众多网友防不胜防。


以假乱真的“高仿小号”


每一个明星微博背后,都跟着一堆足以以假乱真的“高仿小号”。

事实上,大家对“高仿号”并不陌生,有高仿号不可怕,明星回复了高仿号才尴尬。


8月5日,王一博的生日,结果“王一博回复肖战高仿号”喜提热搜。


起因是一个名为@X玖少年团肖战DAITOY的账号,给王一博留言“兄弟,生日快乐啊!”随后,王一博回复“谢谢战哥啊”。


但很快,肖战本尊@X玖少年团肖战DAYTOY 回复王一博,“哥!这假的!我服!



高仿号@X玖少年团肖战DAITOY 和肖战正主@X玖少年团肖战DAYTOY,仅一个字母之差,不仅骗了王一博,还骗了大多数网友,让肖战本尊都哭笑不得。


除了王一博之外,唐嫣也曾不小心回复过林更新的高仿号,容祖儿更是回复过谢娜、何炅等多位明星的高仿号,场面一度很尴尬。


当然,也有火眼金睛能够识破“高仿号”的,比如林更新。



而林更新自己的高仿号,却肆无忌惮,乍一看,可能连本尊都傻傻分不清楚。



大多数明星的高仿账号都可以以假乱真,比如赵丽颖高仿号@赶丽颖,何炅高仿号@何灵,孟美岐高仿号@火箭少女101-孟美歧,angelababy高仿号@angeldaby……有的是改一个字母,有的是改一个标点,有的是简体换成繁体或者相似字代替。

angelababy的高仿号不仅改了字母,甚至还PS了一个黄V标识在头像上,试图进一步以假乱真。


这些“高仿号”伪装成明星本人,活跃于其他明星的微博下面,蹭各种话题和热度,迷惑粉丝。而在吸粉成功后,则会想办法盈利,比如售卖虚假的明星签名照,抓住粉丝对明星的信任,忽悠粉丝进群、转账,对粉丝进行诈骗。



无孔不入的“明星同款”


现在的粉丝,追星不仅是追剧、追真人秀,更多的是在追“明星同款”。


爆款剧集里明星们的穿着打扮,往往第二天就能成为淘宝爆款。

有媒体统计,杨幂一年能成功带火300多件衣服,不论大牌还是小众。


网络大电影(ID:wxs360)搜索发现,“杨幂同款”衬衫裙、裤子,“李现同款”卫衣、糖果、运动鞋,“肖战同款”抱枕、T恤,鹿晗同款口罩、帽子、耳钉,天王嫂昆凌的“同款”墨镜、连衣裙,王思聪同款避孕套、宠物鸭子,在淘宝上大行其道,而且都是爆款。

就连近期因为“萝莉变大妈”而被全网封杀的的“乔碧萝殿下”(点此回顾:斗鱼妖孽现形记:“萝莉变大妈”背后,是病态的直播文化),在淘宝上有出现了同款防晒服、同款内衣。


不久前闫妮、张嘉译主演的《少年派》热播,淘宝就出现了同款自热小火锅,而且近9万人收获……



明星的“带货能力”,在淘宝“同款”上,体现的淋漓尽致,甚至带火了一波“同款经济”。


但需要注意的是,未经明星本人授权,擅自使用其照片或视频为商品做宣传,则涉嫌侵犯明星肖像权,即便未使用照片或视频,也涉嫌侵犯了明星姓名权。


被恶意抢注的“明星名字”


明星名字被注册成商标,早已经不是新闻,比如,姚明丝生活、小沈阳避孕套、锅得缸白酒、林志玲化妆品、杨幂牌蜂蜜、宁泽涛游泳衣、六小龄童毛巾等等都曾被人抢注。


但现在,这样的情况似乎变本加厉,而且连网红的名字都不放过。



近日,B站UP主“敬汉卿”爆料称自己的名字被恶意注册为商标,并被告知,自己的名字自己不能使用。



8月6日,B站官方也对这件事情进行了表态,称“将会为UP主提供相应法律帮助”。


据称,这样的遭遇,并非个例。B站已经有部少UP主有类似的遭遇,并被讹了一大笔钱,或是被销号,或是改名。


就连“共青团中央”,都发微博鼓励B站up主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其造成损失的,还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


事实上,不仅“敬汉卿”被人抢注,就连“张绍忠”也已经被注册商标。


除此之外,“手工耿”、“朱一旦的枯燥生活”、“歪果仁研究会”等多位微博大V名字都被批量抢注,微博CEO王高飞的的账号@来去之间 也被抢注为商标,且其中有商标用途为情趣用品。


很显然,恶意抢注商标已经成了投机客的一门生意。


网络大电影(ID:wxs360)了解到,花300-2000不等的钱就能注册一个热门商标,然后再想办法高价卖出,确实是一门性价比极高的生意,目前,对于这种具有频繁、主观恶意的商标申请人暂时还没有有效的防御措施,只能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其实蹭明星热点本无可厚非,但千万不能没了底线。此前就有微信公众号蹭吴京热点进行营销而输了官司,也有“模仿秀演员”因为侵犯明星姓名权、肖像权而被起诉。


这些毫无法律常识、无底线“消费”明星的行为,必将在一次次法律手段中,慢慢变得消停。


毕竟,疯狂过后,就是毁灭。一切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投机行为,都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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