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拿女儿照片网恋诈骗114万,双双获刑……
网络时代
你以为自己邂逅了美丽爱情
但或许只是落入了传说中的“杀猪盘”
近期,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害人王某怎么都没想到和自己在网上热恋了三年的“李某”背后竟是一对母女而他还被对方以看病、路费等为由诈骗114万余元。
事情是这样的
2018年,被害人王某通过某聊天软件认识了被告人梁某。梁某虚构“李某”身份与被害人王某聊天,后双方通过网络交往。
随后,梁某以“李某”的身份编造去国外找父亲需要路费、父亲得癌症需要医疗费、其本人在国外被绑架需要支付赎金、在国外遇到疫情回国需要高昂费用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王某114万余元。
其间,梁某为了避免被公安机关通过银行账户查到,还找人买了他人名下的银行卡用来接收诈骗款项。
同时,被告人梁某的女儿蔡某明知梁某在网上虚构身份、假借交往之名骗取他人钱款,仍帮忙出谋划策,或应要求查询相关信息、发送照片等给被告人梁某用于实施诈骗,或陪同取款等,参与诈骗数额共计99万余元。
2021年6月,被告人梁某及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梁某名下的账户内冻结到钱款107万余元,梁某家属另行向被害人王某退赔剩余钱款,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梁某、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诈骗他人钱款,其中梁某实施诈骗数额114万余元,蔡某参与实施诈骗数额99万余元,数额均已达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是共同犯罪,其中梁某为主犯,蔡某为从犯。最终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以犯诈骗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官提醒
网恋需谨慎:在婚恋网站、社交网站、交友APP上交友,特别是深度交往时务必核实信息,防止对方以虚拟身份实施诈骗。轻易不转账:不要随意转账或者汇款,当素未谋面的网友忽然提及财物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隐私要保密: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轻易将个人资料、银行卡号、密码等告知他人。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拨打公安机关、金融等部门的正规常用电话进行查证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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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深圳法宣号
运营丨深圳市光明区普法微信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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