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督查在行动:广东、青海、河南、甘肃、广西五地督查情况曝光
广东两市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存在重大隐患 部分企业整改不及时不到位
应急管理部第六督导核查组赴广东,对广州、湛江两市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督导核查,共检查6家企业,发现数十项问题隐患,其中包括6项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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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2022首次部级督查央企大公司!注意风向,注意安全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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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两直”开展督导核查
有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未投用
督导核查组成员介绍,在应急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中,登记了各地区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有关信息,直至出发前,才会从系统中随机选取检查的企业。
6月29日,督导核查组检查广州2家企业发现2项重大隐患,分别为:小虎岛石化物流有限公司甲类仓库与全厂性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企业将消防控制室简单视作丙类建筑,选用了低标准的防火间距;增城市百事特助剂公司中控室无自动化控制、仪表报警及异常状况处置操作安全规程,未设定工艺控制指标。
督导核查组成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留足必要的安全距离,防止发生事故对周边重点防护目标造成破坏;危化品企业的各生产岗位应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正常情况和非正常情况的处置操作步骤。以上这些是保障生产安全的最低要求。
7月1日,督导核查组来到湛江,在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检查人员发现其液化气罐区装卸站设置的分析小屋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未投用,小屋内环保数采仪非防爆;液态烃火炬气分液罐及阀门组区域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一位检查人员表示,上述问题均构成重大隐患。涉及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要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要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这每一条要求的背后都有惨痛的事故教训。比如:2017年6月5日,山东临沂金誉石化公司液化气泄漏,遇到生产值班室内在用的非防爆电器产生的电火花引起爆炸,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这种类似的隐患在中冠石油化工又出现了。
在湛江市实华化工有限公司,督导核查组同样发现树脂分装厂房未按爆炸粉尘环境选用防爆电气设备。此外,该企业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屏蔽了7个感烟探测器;企业一幢5层办公楼大面积窗户面向相邻企业的柴油加氢装置,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
在湛江市宝粤气体有限公司,检查人员发现消防水泵控制柜无机械应急启动装置。消防水泵房内,编号为9301C的水泵漏水严重。“发生紧急情况时,消防水泵漏水,灭火的效果将大打折扣甚至无法实现”。
专程检查中石化所属企业
青海一省50强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不准确 关键工艺参数不合规
年产值三十多亿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连续多年入选青海省50强企业……这样一家获誉无数且颇具规模的企业却没把安全理念落到实处。
近日,应急管理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核查组来到青海省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硅业”)进行检查。
督导核查组经过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诸多问题,如风险评估报告不准确、操作规程中的工艺参数设定不符合标准、监测监控流程不完善等。
检查组专家检查企业设计图纸。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戴越 图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不准确
关键工艺参数不合规
企业安全意识不强
负责人说不出未整改的隐患
经了解,今年6月底,青海省应急管理厅曾派工作组前来亚洲硅业进行安全检查,共查出19项安全隐患,截至目前,企业完成11项整改,8项尚未完成整改。
“这8项未整改的隐患是什么?都是属于哪些方面的?”面对督导核查组负责人的提问,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生产安全负责人说不上来。“这个都不记得,那你们管理什么呢?你们领导哪个该干哪个不该干不知道吗?”“这说明企业负责人缺乏起码的安全意识。”督导核查组负责人强调,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企业生产中常用的氯气是一种剧毒气体,但整个园区内却没有一块危险告知牌上详细写明氯气的危险特性等内容。在液氯钢瓶仓库,20吨液氯钢瓶堆放在内,但库内却没有氯气钢瓶泄漏的应急处置卡,企业仅是在仓库大门口的一处应急处置卡上,用简短的几句话简单地描述了钢瓶泄漏的工艺控制处置方法。“这样的做法根本没有意义,发生事故时也起不到作用。”督导核查组专家指出,这反映出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存在问题。
企业液氯钢瓶码放在仓库内,仓库中却缺乏安全告示牌
此外,督导核查组发现企业消防方面也存在问题,危化品罐区旁微型消防站未按规定配备防护服,空气呼吸器的气压早已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根本起不到防护作用。经检查,企业也未按规定每半年举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企业要预案预案不全,演练也基本演练不到位,要设备设备不行,安全风险告知牌也不合要求,真出了事故怎么办?”督导核查组负责人指出,企业虽从未发生过事故,但明显存在麻痹大意思想,需要尽快整改。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企业表示将尽快进行整改,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也表示将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什么样的简单问题,难住了一级重大危险源仓库工人?河南两地查出41项问题隐患
近日,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安排,应急管理部在全国分批分组开展部级督导核查,同步对各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进行中期评估,举一反三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本次督导延用省际交叉互查方式,每省随机抽查2个市,每市1家化工园区、3家企业(2家生产+1家储存企业),重点抽查乙烯、丙烯、C4(碳4)、C5(碳5)等液化烃重大危险源储存罐区企业;每省线上抽查10家企业自查情况。连日来,督导核查组在河南采取查阅资料、线上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危险源生产企业、油气储存企业进行核查。
此次在河南洛阳、濮阳两地的重大危险源督导核查中,共发现问题隐患41项,其中事故隐患34项(含重大事故隐患2项),火灾隐患7项。
据介绍,对河南进行督导核查的专家组,由内蒙古自治区和天津两地应急管理部门、消防、化工等高级工程师组成。在应急管理部开展督导核查之前,河南省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均已开展自查自纠,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全覆盖式交叉检查。
据了解,自2020年起,应急管理部通过每年组织开展两次“消地”(地方消防救援机构与应急管理部门)协作线下全覆盖检查督导,通过实行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线上巡查、企业安全包保责任制等措施,逐步建立起防控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的常态化机制,为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甘肃一煤化工企业“带病”试运行 发现33项隐患被要求整改
近日,应急管理部派出8个工作组,赴各地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部级督导核查。其中,第二督导核查组到达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对位于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的酒泉三七启欣煤化工有限公司(下称“酒泉三七煤化”)进行了检查。该企业试生产以来,先因环保等问题停产,后更换了投资人。应急管理部督导核查组发现,其存在33项隐患,包括3项重大隐患。
应急管理部督导核查组专家在酒泉三七煤化生产厂区检查。图:财新 覃建行
据了解,涉事企业酒泉三七煤化曾因环保问题停产,目前重新进行试生产,督导核查组责令该企业聘请甲级设计单位开展安全设计诊断,相应隐患问题不整改完不得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酒泉三七煤化综合罐区,粗苯储罐的采样阀外有轻微泄漏,临时接了一个饮料塑料瓶,并未采用密闭采样器。图:财新 覃建行
据了解,酒泉三七煤化于2012年做了安全设施设计,2019年进行了一次重大变更,至今仍未竣工验收。督导核查组专家向财新表示,该企业近年来开开停停,部分装置设备可能受损,加之公司管理层变更,安全管理不到位,叠加风险较高。
广西一企业边建设边使用危化品“偷着干”,被督查抓现行
“这家企业只完成了基本的项目建设,但是自动化控制、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关键岗位人员资质核实、消防应急等工作都没有到位,也没有完善的试生产方案,完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就开工试生产,可以说是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应急管理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部级督导核查组成员说。
为推动各地区持续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精准防控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从6月底开始,应急管理部派出8个工作组,赴各地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部级督导核查,同步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中期评估。
7月初,应急管理部第六督导核查组在广西开展明查暗访。在柳州市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督导核查组发现该园区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安全准入把关存在漏洞。尤为突出的是,园区在建项目园冶生物科技公司,在试生产方案未完成论证的情况下便私自开工试生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督导核查组成员告诉记者,当前全国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将化工产业转移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作为重点整治任务,这家企业既是重大危险源企业,也是产业转移企业,“不应该再有这样的盲区。”
记者了解到,应急管理部督导核查组发现上述问题隐患后,已督促地方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行为,对涉事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柳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已向柳州园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并约谈了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时在辖区内举一反三再次开展自查自纠。
园区台账显示企业在建
现场检查发现另有玄机
7月5日一早,应急管理部第六督导核查组驱车前往位于柳州市西北的柳城县工业区六塘片区。在六塘片区管委会的企业台账中看到,园冶生物科技公司为“在建”,督导核查组随即决定,实地检查这家生物科技公司。
抵达现场后,园冶生物科技公司负责人便向检查人员介绍企业情况,并表示企业依然在建,尚未投入生产。然而,当督导核查组人员进入该企业生产车间后,种种迹象表明并非如此。
园冶生物科技公司厂房。
在车间内,检查人员发现了企业近期的领料、投料记录,以及生产操作记录表,发现该企业生产装置反应釜等容器内壁有晶体残渣,现场有装着成品的包装袋。
检查人员发现有装着成品的包装袋,生产装置内有晶体残渣。
记者在车间领料单上看到,6月28日、29日,有工人连续领取了多种化工原料,两天共领取亚硫酸钠8.4吨、纯碱7.8吨、对甲苯酰氯12吨、碱液960公斤,还包括具有易燃、有毒危险特性的危化品一氯甲烷。仅从7月2日的一张操作记录看,就有6个批次的生产记录,完成了50袋成品包装。
检查人员发现的企业近期的领料、投料记录。
检查人员发现的企业近期生产操作记录表。
检查人员告诉记者,该企业使用危化品生产对甲砜基甲苯,涉及重点监管烷基化工艺,一氯甲烷储罐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从专家现场查看的情况看,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先天不足”,必要的工艺报警联锁、紧急停车等功能不完善,尚未达到安全生产的标准要求。
企业负责人辩称分包产品
检查组发现确凿事实
对于应急管理部督导核查组发现的问题,园冶生物科技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公司没有开工生产,“只是把总公司那边调过来的产品分包了一下。”
对于反应釜及干燥机有物料残留,企业表示,是由于设备安装后厂家要进行调试,“调试后那个是水迹,没有弄干,不是物料。”
检查人员指出:通过反应釜视镜内发现内壁有晶体残留,由于成品包装之前需要离心、干燥,在干燥机体上也有晶体残留。此外,干燥机上挂着装袋的记录,装成品的包装袋里边也有物料,现场还有装卸叉车,说明它整个生产环节的流程是走完了,可能也销售了。
此外,督导核查组还发现,园冶生物科技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烷基化工艺操作人员学历资质不符合要求。
据悉,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化品、重点监管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
目前,园冶生物科技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烷基化工艺操作人员不符合三年行动要求,企业正在安排招聘和培训。
警惕打着“新材料、新生物、新科技、新能源”名号
掩盖落后产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柳州园冶生物科技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推广;对甲苯亚磺酸钠、对甲砜基甲苯、二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精细化工产品(包括MST)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督导核查组了解到,柳州园冶生物科技公司在浙江有总公司,在山东有同类项目(已停产),2019年在柳州入园办厂。
督导核查组成员介绍,产业转移是经济发展规律,承接产业转移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近年来,危险化学品项目正由江苏、浙江等东部沿海地区,加速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
与此同时,转移项目中高危工艺占比大、部分项目本质安全水平低,一些承接地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在安全基础、监管能力、人员专业素质等方面不相匹配的情况下,盲目承接转移项目,如果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很可能埋下“定时炸弹”。近年来的一些典型化工事故已经反复警示,一些企业打着“新材料、新科技、新能源”名号,掩盖了产能落后、工艺危险的实际,往往成为事故和风险的“重灾区”。
今年6月16日,甘肃滨农科技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这家企业就是东部转移企业,尚处于试生产阶段就发生爆炸。6月21日,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危化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督促各地区从严治理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把关不严的问题。
据悉,自2021年11月起,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在承接转移项目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21个省份,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这项工作也是2022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重点任务。要求承接化工园区制定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准入条件,加快建立完善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严把增量准入门槛,确保项目“优生”。要求对承接地现有项目开展安全设计诊断,逐一评估精细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情况,优胜劣汰,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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