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非法上访是绝路,近日已有近百人因非访被判刑!
真实案例
近日,随着法槌落下,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五名被告人李某、岳某、谢某、张某和周某因进京非法上访、缠访闹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
这样的案例,
最近天天上演。
真实案例
2018年2月26日,山东沂蒙市兰山区警方,将非法缠访、闹访,涉嫌寻衅滋事的曹某、吴某、柏某3人刑事拘留。
2018年2月9日,河南农民李志洲因长期到周口、北京等地多次非访,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8年2月5日,烟台女子丛某某因多次违规上访被烟台芝罘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2018年2月1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多次非正常上访的蒋某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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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上访?
所谓非法上访,是指上访人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方式的集访、闹访、缠访、越级上访。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明确32种上访行为属违法犯罪!(点击可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通俗版本的,以下22种行为,全部属于非法上访。
非法上访是绝路,请不要执迷不悟,
这是一条通往监狱高墙之路。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坚决打击非法上访!采取极端方式上访、缠访、闹访和参与非法群体性聚集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重要的是,非法上访还会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入伍、报考公务员、就业等,不要把自己的一辈子毁了,还把孩子的前途毁了!
赶紧转给身边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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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基层警务 图/政工室
编辑:杨静 | 审稿: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