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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开通以来最大宗黄金走私案,数量达……
内地一名女子携带2,780多克黄金首饰过关被截,约超过允许携带金饰重量的55倍,这是港珠澳大桥开通以来,拱关截获的最大宗黄金走私案。
内地女走私2.78公斤金饰
拱北海关隶属港珠澳大桥海关本月上旬查获内地女子超量携带出境的疑似黄金制品,昨日经鉴定为黄金,事主出境无申报。
无申报X光机遁形
本月8日傍晚6时19分,内地女子康某从大桥口岸珠港出境大厅无申报通道通关,其携带的背包在过机检查时,X光机成像图像显示,其中有大量金属制品。经查,康某的背包内竟有大量的黄金首饰,重达2,780.85克。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这是大桥口岸开通以来,在旅检通道查获的最大黄金制品出境案。
条例规定限五十克
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进出境的黄金及其制品超过50克需向海关书面申报。超过自用、合理数量携带进出境的黄金及其制品,视同进出口货物,须以货物进出口方式报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出境旅客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重量在50克(含50克)以下的,海关准予放行;重量超出50克,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的申报单登记数量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放行,不能提供证明或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不予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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