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最低维生指数、养老金、残疾金等社会福利调升,同时,今早9时起,澳门居民可凭身份,证于自助服务机一次性办理3个部门的在生证明。
特区政府于2020年1月1日起调升最低维生指数,一人家庭之最低维生指数由4,230元调升至4,350元,升幅约2.84%。(见附表)
社会工作局向贫困个人或家庭发放援助金时,其申请资格和发放金额会以最低维生指数作为计算标准;而与最低维生指数相关的援助项目亦会相应调整,包括积极人生服务计划的入息豁免上限和短期食物补助服务的批核上限等。社会工作局期望透过各项援助项目,对生活陷于困境以及因社会变迁而处于适应困难的个人和家庭给予关怀和支持,从而提升其自我价值,积极参与社会,发挥助人自助的精神。社会工作局将会持续优化各项扶助措施,合理调配社会资源,拓展适切的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市民如欲查询详情,可浏览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亦可致电社会工作局查询专线2836 7878,或亲临社会工作局总部或辖下各社会工作中心查询。
按特区公报第212/2019号行政长官批示,社会保障制度各项福利金及津贴金额由2020年1月1日起调升。养老金及残疾金调升至每月3740元,预计总受惠人数约为13.6万人,全年总支出约为52亿元,其中养老金占46亿元,预计因调升而额外增加的开支约为1.5亿元。市民如有查询,欢迎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 2850,或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
社会保障基金提醒,领取社保养老金或残疾金的受益人须于每年1月份办理在生证明,2020年度涉及约124,000人,其最早可由今日上午9时起凭澳门居民身份证于自助服务机办理。受益人办理在生证明时必须携同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现时,全澳各区50个地点设有自助服务机供办理在生证明,倘社保养老金或残疾金受益人同时需办理社会工作局及/或退休基金会的在生证明手续,透过自助服务机更可一次性办理3个部门的在生证明。此外,受益人亦可于1月办公时间内携同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亲临以下地点进行办理:
居于广东省的养老金或残疾金受益人,可透过“粤澳在生证明协查”机制,亲临省内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办理在生证明。今年起,在生证明协查资料一概由当地经办机构送回社保基金,受益人无须再自行递交证明文件。广东省经办机构地址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内的在生证明专题网页。至于居住于内地其他省份、香港、台湾地区或海外的受益人,可以邮寄或由他人代交的方式递交所需证明文件。另外,居于本澳但因患病或行动不便而未能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的受益人,可委托他人代交其于2020年由医院或本地安老院舍发出的证明,或是由澳门注册医生发出的医生证明书证明于2020年内曾为受益人诊症。如由他人代办,代办人于递交文件时,须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正本与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本供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