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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现生活】住宅跌窗砸伤人,业主该担何责?听听律师怎么说

澳門日報 澳門日報 2021-08-03


相信大家都会定期检查、维修自己的家居,千万不要忘记窗户都属于住宅一部分,万一因日久失修“跌窗”砸伤途人,业主随时要负上民事或刑事责任。一齐去片等律师话你知详情!



律师:业主有责定期验窗保养


黄景禧

澳门为世界人口密度最稠密的城市之一,全市遍布高层大厦,不少楼龄已达二十年甚至数十年之久,近年经常出现“跌窗”事件,令不少市民关注这一楼宇安全问题。律师、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会长黄景禧表示,根据澳门法律规定,业主有义务每隔五年对楼宇进行保养、维修及改良工程,倘单位窗户因欠缺维护而掉落并造成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单位用户(包括业主和租客等)按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负上刑事及民事法律责任。


1义务看管免跌窗

关于责任人方面,根据澳门法律规定,单位用户具有看管单位的义务,需要留意单位内的设施如窗户的安全,避免对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害,除非单位用户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则无须承担有关损害的法律责任。

2可判过失杀人罪

单位用户具有看管单位的义务,其中包括铝窗。

已将单位出租的业主须注意,不要以为将单位出租,就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有澳门法院判例认为,即使单位是由租客实际使用,业主仍具有谨慎及小心的义务看管单位,以避免单位对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害。加上业主是将单位的使用以租赁方式让予租客使用而从中获益,由租客使用单位所增加的风险亦需由业主与租客一同承担。然而,视乎具体情节,如果单位业主能证明其对单位内设施已履行谨慎及小心的看管义务,以及其对有关损害的发生并无过错,有关法律责任应由租客承担(例如业主在交付单位前已找专业技工检查窗户属稳固,但租客不当使用窗户,最终造成“跌窗”落街)。

关于责任方面,如“跌窗”令第三人受伤或死亡,视乎具体情节,有关责任人可能被判处过失伤害他人身体完整性罪或过失杀人罪,最高可被判处三年徒刑或五年徒刑,以及须向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及非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黄景禧建议单位业主、租客以及其他实际使用者,必须谨慎小心做好保养及维修工作,并妥善保存已履行看管义务的证据文件,避免自己因对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害而负上倘有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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