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拱北口岸设置“特殊”通道

澳門日報 2021-08-04


“水客”群体妨害正常通关秩序
为打击水客活动
拱北口岸设置
“当日三次及以上进境旅客”通道


拱北口岸近日设置“当日三次及以上进境旅客”通道,对进境旅客采取分类分通道管理,持续开展打击“水客”走私活动。


12月10日上午,拱北口岸进境大厅内,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在海关旅检现场摆放布置了“‘走水’违法依法严惩” “打击走私违法活动 净化口岸通关秩序” “走私须担责 三次要入刑”等各类宣传展架、海报。
海关、边检部门密切协作,优化通道设置,对接设置“当日三次及以上进境旅客”通道,当日三次及以上进境旅客根据现场指引标识提示,被引导至海关查验台接受海关检查,需要办理征税、“两简案件”等手续的,进入处置区等待办理。
拱北海关指出,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环澳口岸客流量不断攀升,已逾每日30万人次,“水客”群体混迹汹涌客流中,妨害正常的进出境通关秩序。

拱北海关近日开展专项行动,在关区各环澳口岸海关统筹开展专项打击整治“水客”走私工作,进一步落实全员打私、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打头断链挖根,坚决遏制“水客”走私态势。

其中在客流量最大的拱北口岸,闸口海关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正面监管,实施分类分通道管理,锁定重点“水客”实施精准打击,同时联合澳门海关关闸指挥站等方面开展珠澳执法互助,通过信息互通等方式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加强与地方公安、口岸综管等部门的联防联控联动,齐抓共管,深化全员打私,坚决拔源头、打两端、断链条,一体化推进防范、管控、打击、整治工作。

拱北海关告诫,当日多次往返旅客只能携带旅途必需物品。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对以人身藏匿、物品夹藏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行为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部分图片来源:拱北海关


相关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