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逾六旬本地妇人早前在台山区涉嫌毁损车辆及偷去零件。治安警接报调查后,上月下旬拘捕涉案妇人。被捕本地妇人60余岁,治安警落案控以“盗窃”及“毁损”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治安警早前接获两名居民报案,指两人的重型电单车停泊在台山区某维修车行附近,分别疑遭人毁损车头大灯并偷去零件。一名车主报称维修费用约3,200澳门元,另一名车主报称损失约15,000澳门元的零件。经查问,有关修车行负责人在上月24日下午返回店铺时,发现放在店外的电单车车架、发动机,以及前车轮的车軨失去。治安警翻看上址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一名涉案女子在当日上午使用手推车分两次将上述车辆零件搬走,在搬运期间其手推车更撞及停泊在上址一辆电单车的车头位置,导致该车车头大灯损毁。治安警经深入调查,锁定犯案女子的身份资料。上月26日,涉案女子在台山某大厦步出时,警员将其截获拘捕。经查问,有人供认在修车行门外偷取有关电单车零件,再将零件变卖并获得60澳门元。稍后,警员在涉案女子住所搜获其犯案时的衣物及手推车犯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