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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记忆】立法会的由来
澳门记忆
在昔日的澳葡时代,最早期的澳门立法会几乎只有土生葡人的面孔,华人进入议会发声的途径并不多,直至后来议会和澳督闹起矛盾,才令在澳华人得到更多发声的机会。
立法会的由来
政务委员会因应发展多次细分重组;1963年拆分出“立法委员会”,负责订定法律、审批预算等事宜,及后又改组为立法会和省咨询会,可算是澳门最早专职立法的机构。
直选面向土生葡人
1974年,葡国发生康乃馨革命(即鲜花革命),澳门政治圈亦受波及。立法会等机构被临时的咨询委员会取代,直至两年后新政府颁布《澳门组织章程》才重新组织起立法会。重组后的议会,除权力增大外亦改行代议士政制,今日直选、间选及委任三种议员的诞生方式就是在当时定下。不过当时的直选主要是面向土生葡人群体设立,而间选是预留给华人社团选出华人代表,至于妇女及专业人士等群体则透过委任制度选出代表。
闹矛盾议会遭解散
立法会设立后职责与权限却与澳督有重叠,主要由土生葡人组成的议会亦经常与葡国来的官员有利益冲突,因此立法会经常与政府闹矛盾,当中又以1984年,立法会未经总督同意而修改法令最为严重,事件惊动葡国总统,当届立法会最终遭到解散。
改结构华人可参政
但亦因此轮风波,澳督改变了选民结构,将原本主要由葡籍参选、投票的直选组别开放予所有澳门人参加,虽然目的是制衡土生葡人群体,不过亦令在澳华人可参政议政,自此拥有更为平等的话语权,为之后澳门回归时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平稳过渡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