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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现金出入境澳门,明日起可网上申报!

澳門日報 2021-11-11


澳门海关明日推出

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

网上电子申报平台

节省现场填写纸本表格的时间



为贯彻落实特区政府发展电子政务的施政方针,澳门海关持续推行及优化各项电子服务,将于2021年11月5日推出“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网上电子申报平台”。市民或旅客可透过网络登入平台预先进行网上申报,节省现场填写纸本表格的时间,透过电子申报方式提升通关效率。

根据《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的法律规定,入境人士携带总值为12万澳门元或以上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应向海关人员申报,并填写申报书及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出境人士如被海关人员查问,亦应如实作出申报


现时,市民或旅客是透过纸本申报表格向海关人员申报,在11月5日网上电子申报平台推出后,申报者无须进行任何注册,即可透过手机或电脑登入该平台,预先填妥及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后,系统会生成一个二维码及申请编号。
申报者在通关时只需向海关人员出示该二维码、申请编号或身份证明文件编号便可进行申报,再按海关人员指示,完成清关手续;如果申报者发现申报资料有误时,可透过网上电子申报平台重新填写或经由海关人员协助修改资料,过程简单便捷。
有关“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网上电子申报平台”的详细内容,市民及旅客可浏览海关网页www.customs.gov.mo查阅。任何人士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海关热线查询,电话8989 4317。


图片来源:澳门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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