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电子消费优惠使用期至本月底结束

澳門日報 2022-07-23


电子消费优惠使用期
至本月底结束
当局吁市民及时使用
“消费卡”内自行加值的金额
可继续使用



为稳经济、纾民困,特区政府自6月1日推行“电子消费优惠计划”,电子消费优惠(包括启动金及立减额)的使用期至本年12月31日,特区政府呼吁已领取优惠的居民及时使用,逾期未使用的余额会退回库房。
“电子消费优惠计划”使用期完结后,选择以“消费卡”领取优惠的居民,其自行加值的金额可继续使用;此外,澳门通公司将提供消费卡转换成一般电子储值卡的服务。具体详情,请留意有关公司的公布。

如对“电子消费优惠计划”有疑问,可浏览专题网页(www.dsedt.gov.mo/econsumo),亦欢迎在办公时间,按下列途径向经科局查询:电话:6299 8235;电邮:econsumo@dsedt.gov.mo;微信服务号: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服务在线(DSEDTONLINE)。

 


图片来源: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更多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